二、种植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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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73
颗粒名称: 二、种植结构
分类号: S51
页数: 1
页码: 1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邢台县新中国成立以前和建国以后的农作物种植结构。
关键词: 邢台县 农作物 种植结构

内容

本县农作物种植历来以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次之,蔬菜、瓜果类作物尤次,其它作物很少。但是,不同历史时期,其种植结构又呈现出较明显的时代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生产条件落后,农业生产一直处于“等天靠雨”的状态,农作物产量低而不稳,粮食平均亩产不过100公斤左右。如遇天灾,常常颗粒不收。1949年的种植结构表现两个特点:一是突出粮食生产,以维持人们生存;二是以耐旱作物为主,以可望70%左右的旱地能有收获。基于第一种原因,此时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约占总耕地的80%以上;此外,瓜菜类作物也占有相当比例。基于第二种原因,在粮食作物中,坚持了以小麦、谷子种植为主,其种植面积分别占植粮面积的49%和29%;其次是玉米、高粱、大豆,此三项共占植粮面积的18%左右,其它杂粮仅占4%左右。在经济作物中,以棉花、芝麻、麻类种植为主,分别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25%、18%和17%;其次是花生、烟叶、芦苇等;在蔬菜类作物中,以萝卜、蔓菁、北瓜、南瓜等粗菜为主,其次是白菜、豆角、茄子、大葱、韭菜等;瓜果类作物,以西瓜为主,甜瓜、香瓜次之。
  建国以后,党和政府本着既保障人民吃饱,又增加农民的收入,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指导思想,本县对农作物种植结构进行了较大调整:一是扩种经济作物。1955年,植棉面积发展到17.6万余亩,较1949年扩大了4.5倍。二是提高复种指数,多种高产粮食作物,以保证粮食作物减地不减产。在秋粮作物中,将建国前的以谷子为主,逐步改变为以红薯为主。到1958年,全县植谷面积较1949年减少了70.2%;红薯种植面积发展到11.4万亩,较1949年增长了51.8倍。是年,全县粮食平均亩产达到140公斤,较建国前增长40%以上。
  六十年代以后,随着水浇地面积的扩大和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农作物产量逐步增加,尤其是玉米杂交种的引种,更显示出其增产优势。此后,在秋粮作物中,玉米占据了主导地位,全县粮食作物形成了以小麦、玉米为主,以谷子、大豆、红薯为辅,其他杂粮皆有种植的新格局。到1988年,全县小麦面积为29万亩,玉米21.3万亩,分别占植粮面积的44.8%和32.9%;谷子、薯类、大豆三种作物共计11.7万亩,占植粮面积的18%;其它杂粮仅占4.8%。在经济作物中,棉花占绝对优势,1988年全县植棉8.1万亩,占经济作物面积的61.8%;花生、芝麻次之,两项共占35.6%。在蔬菜类作物中.粗菜逐年减少,细菜日益增多,尤其是进入八十年代后,精细蔬菜和温室蔬菜发展很快,已初步形成“粗、细、精”,多种蔬菜并存,春、夏、秋、冬四季青鲜菜不断的种植结构。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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