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工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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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59
颗粒名称: 二、生产工具
分类号: S22
页数: 2
页码: 153-154
摘要: 新中国建立前,农业生产工具落后笨重,效率很低。耕种全靠犁、锄、锹、镰;浇水靠水车、水刮子和栲栳、辘辘;农产品加工靠石臼、石碾、石磨、纺花车、榨油槽;农村运输靠人担、牲口驮、铁轮车、手推车。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广新式农具。50年代,随着合作化的发展,开始推广半机械化农业机具。1955
关键词: 邢台县 生产工具 农业

内容

新中国建立前,农业生产工具落后笨重,效率很低。耕种全靠犁、锄、锹、镰;浇水靠水车、水刮子和栲栳、辘辘;农产品加工靠石臼、石碾、石磨、纺花车、榨油槽;农村运输靠人担、牲口驮、铁轮车、手推车。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政府积极推广新式农具。50年代,随着合作化的发展,开始推广半机械化农业机具。1955年12月,县人委决定,在全县推广手摇喷雾器、播种机、中耕器、锄草机等机具。1956年3月,县农业拖拉机站建立,机耕、机播开始。60年代,伴随着电力发展,推广应用电动机械。1964年,中央华北局经委与省、地、县有关单位组成工具改革工作组,以胡家楼为基点,进行以山区半机械化为主的工具改革试验,先后试制成架空索道、双碾根水碾子、山地犁、小马车等30多件(种)。70年代,大力推广拖拉机、脱粒机等。1973年3月,吕家屯大队试制成功“柴油机长腿”简易拖拉机。1975年,县机械厂仿制成功“邢台—12型”拖拉机。80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及,小拖拉机进入农家,农村开始使用汽车。到1988年,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28911马力,比有记载的1957年增长202倍,实现了农业运输、灌溉、脱粒、米面加工等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平原、丘陵地区基本实现了耕地、播种、中耕等机械化和半机械化。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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