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邢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025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生产力 |
分类号: | F304.7 |
页数: | 4 |
页码: | 152-155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农业劳动力大幅度增长。1949年全县农业劳动力7.3万多个,其中男劳力4.4万多个,1988年农业劳动力发展到10.1万多个。生产工具变化更大,由原来的落后笨重生产工具,逐步发展成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村的运输、灌溉、脱粒和米面加工等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平原区耕地、播种、中耕也用机器,一些笨重落后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已成为历史。农村耕地数量有不少变化。由于基本建设大量增加,耕地逐步减少,又由于人口急剧增长,人均土地大量下降。1949年全县耕地72.85万亩,人均3.3亩,到1988年,全县耕地只有57.69万亩,人均仅1.4亩。 |
关键词: | 邢台县 生产力 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