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邢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0255 |
颗粒名称: | 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分类号: | F321.41 |
页数: | 2 |
页码: | 151-152 |
摘要: | 70年代后期,为消除平均主义的弊端,部分社队推行了“四定一奖”生产责任制,拉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83年,全县各大队普遍将集体土地按人劳比例分配到户,实行了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翌春,县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通知》精神,各村与农户签订了土地长期使用证书,并积极支持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到1988年,全县617个行政村,除前南峪实行专业承包外,其它616个村,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经济又出现迅速发展的好势头。是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10408万元,较1979年增63.4%。 |
关键词: | 邢台县 农业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