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图书馆
邢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邢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二、独生子女奖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24
颗粒名称:
二、独生子女奖励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1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邢台县自1979年以来县政府对于独生子女的奖励。
关键词:
邢台县
节育政策
独生子女
内容
1979年,县政府明确规定:从当年3月15日起,凡保证不再生育二胎的夫妇,经本人申请,单位核定,由县计生办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在产假期间报名领取者,干部、职工增加产假一个月,享受正常待遇。农民记工30天。从领证之月起,到小孩满14周岁止,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发给儿童保健费或保健工分。干部、职工每人每月2.5元;农民每人每年200个工或相当于200个工的现金。或者一次性发给,干部、职工夫妇双方每人260元;有条件的农村,夫妇双方每人2000个工分或相当于2000个工分的现金。
凡独生子女户,在入托、入学、就医、招工、招生、晋级、城市住房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等方面,均优先照顾。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邢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