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婚晚育奖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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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23
颗粒名称: 一、晚婚晚育奖励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132
摘要: 为了奖励晚婚晚育夫妇,县委、县政府分别于1981、1982、1986、1988年颁发文件,明确制定了一系列奖励办法。
关键词: 邢台县 节育政策 晚婚晚育

内容

为了奖励晚婚晚育夫妇,县委、县政府分别于1981、1982、1986、1988年颁发文件,明确制定了一系列奖励办法。
  ——凡实行晚婚的夫妇,由县政府发给《晚婚光荣证》,干部、职工增加婚假15天。农民由所在生产队记工15天。
  ——凡实行晚育的干部、职工增加产假45天,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奖。农民给假30天,记工分。
  ——凡坚持晚婚、晚育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住房和宅基地。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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