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口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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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05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人口构成
分类号: C924.252.2
页数: 4
页码: 126-129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邢台县人口年龄构成、性别构成、民族构成、文化程度构成、婚姻构成、职业构成和残疾人概况。
关键词: 邢台县 人口构成

内容

第一节 年龄构成
  一、年龄构志的基本情况
  1949年以来,本县人口的发展变化不仅表现在人口总量的不断增长上,也表现在人口年龄构成的明显变化上。1953〜1964年,少年人口呈增长趋势(1953年,少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0.18%,1964年,增长为21.63%)。劳动适龄人口与老年人口亦表现为上升趋势(1964年,劳动适龄人口中的男性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5.47%,女性为22.93%;青年人口为34006人,占总人口的11.3%,老年人口为28037人,占总人口的9.56%)。
  1982年与1964年相比较,少年人口呈下降趋势,而老年人口同劳动适龄人口则呈上升趋势,少年人口1964年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1.63%,1982年为18.39%;老年人口1964年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56%,1982年为10.2%;劳动适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男性由25.47%上升到30.28%,女性由22.93%上升到28.94%。
  二、人口年龄构成
  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时,0~14岁年龄组人口为126923人,其中不满周岁的婴儿为10831人,学龄前儿童(1~6岁)为50789人;劳动适龄人口(男15~60岁,女15~55岁)为148009人;退休年龄人口(男60、女55岁以上)为25778人(该年年龄不详者为269人)„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时,0~14岁年龄组人口为112455人,其中不满周岁的婴儿为9130人,学龄前儿童为37258人;劳动适龄人口为213576人;退休年龄人口为34346人(该年年龄不详者264人)。前后相比,0~14岁年龄组人口减少14468人,降低11.4%;其中不满周岁婴儿减少1701人,降低11.4%;学龄前儿童减少13531人,降低26.64%;劳动适龄人口增加65567人,增长44.3%。退休年龄人口增加8568人,增长33.24%。
  三、人口年龄构成特征
  1953年,本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4.18岁,1964年为25.21岁,较前增加1.03岁。1982年,本县人口平均年龄为27.23岁,比1953年增加3.05岁,比1964年增加2.02岁。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增高;70年代后人口出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1982年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3.7岁(从0岁起累计人数达到总人口一半的年龄点)。少年系数为31.37%(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口老化指数为5.57%(65岁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之比重)。老少比为17.83%(65岁以上人口数和0~
  14岁人口数之比)。
  第二节 性别构成
  1949年,全县有男性111065人,女性111356人,性比例为99.7(女一100,下同),男性人口少于女性人口。此后,性比例发生变化。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116257人,女性114570人,性比例为101.5。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151007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多34750人;女性142260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多27690人,性比例为106.2,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提高4.7%。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180733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多64476人;女性179908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多65338人,性比例为100.46,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降低1.04%,比第2次人口普查时降低5.71%。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县男性216286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多100029人;女性210159人,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多95589人,性比例为102.9。比第1次人口普查时提高1.4%,比第2次人口普查时降低3.3%,比第3次人口普查时提高2.9%。自第1次人口普查以来,本县人口性比例一直浮动在101~107这一正常范围内。
  第三节 民族构成
  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为230827人。其中汉族230523人,占99.87%,回族304人,占0.13%。
  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293267人。当时有4个民族:汉族293023人,占99.9%,回族240人,满族3人,壮族1人。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360641人。当时有5个民族:汉族360332人,占99.9%,回族304人,比1964年多64人,增加21.05%,满族5人,壮族2人,白族1人。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县人口426445人。当时有6个民族:汉族426058人,占99.91%,回族360人,占0.08%,满族14人,壮族10人,彝族1人,傣族2人。
  第四节 文化程度构成
  1964年,全县有大学文化程度的150人,占人口总数的0.05%;高中文化程度的2046人,占人口总数的0.68%;初中文化程度的13538人,占人口总数的4.49%;小学文化程度的104773人,占人口总数的34.81%;文盲半文盲12510人,占人口总数的
  4.16%。1982年,全县有大学文化程度的325人,占人口总数的0.1%,比1964年增加175人,增加1.17倍。高中文化程度的30393人,占总人口数的8.4%,比1964年增加28347人,增加13.9倍。初中文化程度的78270人,占人口总数的21.7%,比1964年增加64732人,增加4.8倍。小学文化程度的133308人,占总人数的37%,比1964年增加29195人,增加27.9%。文盲半文盲76541人,占总人数的21.2%,比1964年增加64031人,增加5.1倍。
  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有大学文化程度的717人,占人口总数的0.17%,比1982年增加392人,增加1.2倍。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27695人(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498人),占人口总数的6.5%,比1982年减少2698人,减少8.9%。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117695人,占人口总数的27.6%,比1982年增加39425人,增加51.4%。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150584人,占人口总数的35.3%,比1982年增加17271人,增加13%。文盲半文盲48805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1.4%,比1982年减少27736人,减少36.2%。
  1990年,全县每万人中有大学文化程度者1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65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76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3532人。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增长较快,与1982年相比,8年间增长1.2倍,年平均递增15%。
  第五节 婚姻构成
  据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时统计,15岁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年龄分布集中。15岁以上未婚者66323人,占总人口的18.39%。其中男性未婚者39267人,占全部未婚人口的59.21%,占全部男性人口的21.73%。女性未婚的27056人,占全部未婚人口的40.79%,占全部女性人口的15.24%。15岁以上有配偶的159880人,占总人口数的44.33%。其中男性74567人,占总人口数的20.68%;女性85313人,占总人口数的23.65%。丧偶者20020人,占总人口数的5.55%。其中男性7317人,占总人口数的2.03%。女性12703人,占总人口数的3.52%。离婚者1697人,占总人口数的0.47%,其中男性1523人,占总人口数的0.42%;女性174人,占总人口数的0.05%。
  第六节 职业构成
  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查与1953年第2次人口普查时比较,由于各项事业普遍发展,在业人口比重明显增高。工业和运输业人口增长57.84倍;商业和服务业人口增长3.93倍;文教卫生系统人口增长3.04倍;机关团体系统人口增长2.44倍。农业在业人口总数虽有增长,如按在业人口的百分比,却下降了6.68%。总的来看,农业在业人口比重大,工商服务业等行业在业人口比重次于农业,二者构成在业人口的主体。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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