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中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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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202
颗粒名称: 二、新中国
分类号: C924.252.2
页数: 1
页码: 122
摘要: 本文介绍了邢台县新中国成立后人口的变化,历代人口普查的数据。
关键词: 邢台县 人口 变化 新中国

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生活逐步改善。1949年底,全县53970户,222421人(1945年,邢台城改为邢台市,本县划出9391户,45224人)。之后,人口死亡率逐年降低,增长率直线上升。1949~1963年,人口出生率由20.29%。上升为37.32‰,为人口高出生率、低死亡率的自然增长型阶段。为了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使人口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1965年,政府号召实行计划生育,本县人口自然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由1965年的35.93‰,逐步降低到1976年的12.20‰。1988年,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8.9‰。自然增长率为12.9‰。1949〜1988年,净增人口191615人,平均年增长率为1.61%。
  1949年以来,本县进行过4次人口普查。1953年第1次人口普查时全县共57544户,230827人。1964年第2次人口普查时,全县68430户,293267人,与第1次人口普查时相比,11年间共增加62440人,增长27.1%,平均每年增加5672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2%。1982年第3次人口普査时,全县90481户,360641人,与第2次人口普查时相比,18年共增加67374人,增长23%,平均每年增加3743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时,全县108567户,426445人,与第3次人口普查时相比,8年间增加65804人,增长18.25%,平均每年增加8225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12%。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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