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虫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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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194
颗粒名称: 第九节 虫害
分类号: S43
页数: 2
页码: 119-120
摘要: 本县为害严重的害虫主要有蝗虫、粘虫、蝼蛄、蛴螬、金针虫、地老虎、麦蚜虫、棉蚜、螟虫等。
关键词: 邢台县 虫害

内容

本县为害严重的害虫主要有蝗虫、粘虫、蝼蛄、蛴螬、金针虫、地老虎、麦蚜虫、棉蚜、螟虫等。
  1、蝗虫,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本县蝗虫为害最重。据旧志载:“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邢民食蝗。元成宗元贞三年(1297),顺德旱蝗。元成宗元贞五年(1299)六月,蝗。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四月,蝗。明宪宗成化十九年(1483),蝗。明正德十三年(1518),蝗。明嘉靖八年(1529)民食蝗。清顺治四年(1647),蝗飞蔽日。清顺治十五年(1658),旱蝗。清雍正二年(1724),蝗。清嘉庆七年(1802),蝗飞蔽天,声如雷。清咸丰六年(1856)七月,邢西飞蝗蔽天,独不食绿豆。清咸丰七年(1857)七月,复有小蝗。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下旬,蝗虫遍布全县,遮天蔽日。”1951年6月15——18日,三、四、五区26个村发生蝗虫,受灾面积17670亩,其中飞蝗占20%,蝗蝻占80%。
  60年代以后,人民政府重视灭蝗,有时发生蝗虫,但未成灾。
  2、其他虫害,据旧志载:“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七月,步曲虫食,食桑麦残尽”。境内农作物每年都分别不同程度受其危害。(1)粘虫:第一代幼虫发生在5月中下旬,危害小麦;第二代幼虫发生在6月中下旬,危害谷子、玉米、高粱;第三代幼虫发生在7月底,8月中下旬进入暴食期,蚕食谷子、玉米;到9月末成虫飞往南方。(2)地下害虫:以蝼蛄危害为甚,为害时间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份,尤以10月为甚,为害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谷子、高粱。(3)麦蚜:为害盛期在4月下旬—5月下旬,80年代以后,每年有10万亩以上麦田发生。(4)钻心虫:本县有两种,一是粟穗螟,6月下旬至7月中旬危害谷苗最为严重。二是玉米螟,8月下旬至9月上旬危害玉米最为严重。(5)棉妍:每年通常有50--80%的棉田发生,为害时间在棉花苗期至结铃期。(6)棉铃虫:建国前本县少见,1948年后,随着美棉引入,棉铃虫开始蔓延,且年甚一年。60年代前,以红棉铃虫为害最重,以后,则以棉铃虫危害最重。建国后,由于化学农药的应用,本县尚未构成大面积灾害。然而,害虫的抗药能力也逐年增强,尽管不断更新农药品种,增强药效,但害虫发生仍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棉铃虫,本县8万余亩棉田,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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