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邢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0187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干热风 |
分类号: | P425.5+2 |
页数: | 1 |
页码: | 117 |
摘要: | 通常以14时气候≥30℃,相对湿度≤30%,风速≥3米/秒,为弱干热风;以14时气温≥33℃,相对湿度≤25%,风速M3米/秒,为中干热风;以14时气候≥35℃,相对湿度≤20%,风速≥6米/秒,为强干热风。 据1959—1978年气象资料表明:本县干热风多发生在5月11日——6月20日之间,20年中平原共出现中、强干热风92天,平均每年4.6天,年率为95%;山区共出现42天,平均每年2.1天,年率为80%,干热风在本县通常出现两个高峰期,以6月6日——15日为最高,5月下旬为次。其中以5月下旬的干热风对小麦危害最大,丘陵区尤甚。 |
关键词: | 干热风 邢台县 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