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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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175
颗粒名称: 第九章 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
页数: 10
页码: 111-119
摘要: 本章介绍了邢台县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沥涝、风、雹、地震、霜冻、干热风、虫灾等情况。
关键词: 邢台县 自然灾害

内容

本县自然灾害主要有干旱、沥涝、风、雹、地震、霜冻、干热风、虫灾等。
  第一节 干旱
  易旱区分布:本县易旱区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区和白马河以北的大部分村庄,易旱面积达30万亩。特别是丘陵区西部的龙化、太子井、大贾乡、张尔庄等乡,为“十年九旱”区。
  成因:主要是天然降水不足,时空分布不匀,地上、地下水区域间贫富差异大,春季解冻后,升温快,降水少,蒸发量大,故以春旱最多。
  机率:1、春旱:以3——5月份降水量<70毫米,且以4月份无两场≥15毫米或无一场≥30毫米的降雨为标准,本县自1953年——1978年26年中,有16年属春旱年,春旱机率为62%,即平均“十年六旱”。2、初夏旱:以6月下旬——7月上旬的降水距平百分率≤—50%为标准,则26年中有9年属初夏旱年,平均三年一遇。3、伏旱(卡脖旱):以7月中旬——8月上旬的降水距平百分率<-50%为标准,26年中有5年属伏旱年,平均五年一遇。4、秋旱,以8月中旬一9月下旬的降水距平百分率<-50%为标准,26年中有8年秋旱,平均三点四年一遇。
  兹将历年大旱灾录于下:元成宗元贞三年(1297),顺德旱。
  至治三年(1323)六月,大旱。
  明景泰五年(1454)五月,大旱。
  万历十五年(1587)夏,大旱。
  万历十七年(1589),旱。
  崇祯十年(1637),大旱,人相食。
  崇祯十三年(1640),大旱、饥瘟。
  崇祯十四年(1641),大旱,死者无数。
  清顺治十五年(1658),旱。
  康熙三年(1664),秋旱。
  康熙九年(1670),旱。
  康熙十年(1671),大旱。热,七月初二日渴死者数百人。
  康熙二十三年(1684),旱,井涸。
  康熙三十年(1691),旱。
  康熙四十七年(1708),旱,荒饥。
  康熙六十一年(1722),大旱,饥,民食树皮。
  雍正九年(1731),旱。
  乾隆十年(1745),旱。
  乾隆五十年(1785),旱。
  嘉庆十四年(1809)春,不雨。
  同治六年(1867)夏,旱。
  光绪六年(1880),大旱,秋饥。
  民国民国九年(1920)春、夏滴雨未下,赤地千里,麦禾不收。
  民国三十年(1941),旱。
  民国三十一年(1942),大旱。
  建国后1970年,大旱,丘陵区部分公社小麦绝收。
  1979年,旱情严重,伏旱、秋旱尤甚。全年降雨量比常年少150毫米,地下水位普遍下降2—3米。
  第二节 沥涝
  易涝区分布:主要分布在县境东部的牛尾河、七里河沿岸,含王快、东汪、祝村、南大树乡的全部和晏家屯乡的南部,耕地面积近4万亩。
  成因:1、暴雨多,强度大。本县平均年暴雨日为3.7次,最多年为12次(1963年)。2、低洼积水,排水不畅。每逢汛期,山洪东泻,县境东部因排水不畅而溢满平原,特别是“四大洼”海拔最低42.8米,尤易沥涝。
  机率:1、夏涝:以7月中旬—8月中旬的降水量距平百分率>20%为标准,26年中有5个夏涝年,平均五年一遇。2、秋涝:以8月下旬——9月下旬的降雨量距平百分率大≥50%为标准,26年中有5个秋涝年,平均五年一遇(其中有4个春旱秋涝年)。兹将历年水灾严重者录于下(民国前的资料录于旧县志):唐元和十二年(817),河北大水,邢尤甚,平地水深二丈。
  宋元丰七年(1084),八月,邢州河水泛滥,坏城郭、军营、田稼。
  大观二年(1108)八月,邢州河水溢,坏民庐舍,令免被水农户田租。
  元中统三年(1262),大水。
  至元元年(1264),大水。
  至元二十二年(1285)秋,顺德路河水坏田三千余顷。
  至元二十六年(1289)六月,霖雨害稼。
  元贞五年(1300)六月,水。
  至大四年(1311)六月,霖雨伤稼。
  至治元年(1321)六月,大水。
  明宣德九年(1434)六月,顺德俱水。
  成化九年(1473),大水。
  成化十八年(1482),大水。
  弘治二年(1489),大水伤禾。
  嘉靖十四年(1535),大水。
  嘉靖三十二年(1553),大水,人相食。
  嘉靖四十二年(1563),大水。
  隆庆三年(1569),大水浸城。
  清顺治元年(1644)三月,大水。
  顺治二年(1645)七月,大水。顺治八年(1651)十月,大水。
  顺治九年(1652),大水。
  顺治十年(1653),大水。
  顺治十一年(1654),大水。
  顺治十二年(1655),大水。
  康熙八年(1669)七月初八日,大水浸城,沙压地七十五顷二十五亩九分。
  康熙十一年(1672)六月,大水冲倒城南门。
  康熙十七年(1678)秋,大水。
  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大水。
  康熙四十三年(1704)六月,大水,坏南门吊桥。
  康熙四十五年(1706)夏,大水。
  雍正三年(1725),大水。
  雍正八年(1730)夏,大水。
  雍正十一年(1733)大水。
  乾隆二十四年(1759),秋涝。
  嘉庆六年(1801)六月,大雨数昼夜,平地出水泉,民大饥。
  道光二十年(1840)六月十九日,大雨,平地水深三尺。
  光绪二十年(1894)七月,大雨。
  民国民国六年(1917)夏,大水为灾。
  民国二十八年(1939),四十多天霪雨连绵,不见天日,发生数十年来未有的水涝,房屋倒塌,土地被冲,农业空前歉收,人们靠吃树皮、养麦秸等代食品为生。
  民国三十五年(1946)五月,大雨连绵,各河洪水暴涨,东部“四大洼”水深七、八尺,秋苗全部淹黄,武家桥等八地,淹地200余顷,灾民2800人,政府拨粮1万公斤救济灾民。
  民国三十七年(1948),六月十二日起,连续降雨五天五夜,浆水川有十八、九个村,冲地950亩,水淤350亩,塌房145间,淹死17人、8头牲口、150只羊,冲走果树2730棵。平原“四人洼”平地水深2—3尺。全县210个村庄受水害,冲地3000亩,淤地1000亩。
  建国以后1955年8月15——22日,全县连降大雨,沿河86个乡的198个村淹地21386亩,冲地597亩,沙压地1520亩,冲走大小树木54600棵.冲毁顺水坝23座,缓水坝356座,淹死5人。
  1956年6月上旬至中旬,连续降雨22次,计260毫米。其中6月2日——10日,降水151毫米,全县塌房13032间,淹死11人,冲地6584亩,沙压地2751亩,冲倒树木200多万株,霉烂小麦193.35万斤。
  1963年8月2日至4日,连降暴雨,全县遭受历史上少有的特大洪灾。8月3日,西部山区降雨量达400毫米以上。夜10时,大石头庄水库(容量30万立方米)倒坝,洪水顺小黄河进入邢台市,马路街等街道受到损伤。8月4日,上午10时,东川口水库倒坝,其下游寺北坡、牛庄、南会、黄店等村沿河耕地全部冲毁,牛庄、南会半个村庄被洪水冲走,水到黄店村时,浪高七、八丈,村庄被洪水吞没,194人遇难。京广铁路桥被冲毁,路东华庄、王庄、七里桥、黄屯等村一片汪洋。
  1982年8月1日——10日,连日暴雨,山洪暴发,全县33个公社503个村,因洪涝造成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987年5月21日,北小庄、张安北、谈话3个乡37个村遭受特大狂风暴雨袭击,90分钟降水100毫米,2426亩小麦受灾,其中496亩绝收,900亩减收50%以上,150亩白地冲毁,冲走大树1500株,大牲口27头,死人2口。6月16日,路罗、杨庄两个乡,降雨110毫米,12个村受灾,冲压地413亩,冲毁青苗1200亩,树木816株,经济损失120万元。
  第三节 大风
  形成本境大风天气的类型,主要是寒潮大风、雷雨大风和槽偏南大风,其中以雷雨大风为害最重。据历年气象资料表明:平均每年有1万余亩大秋作物遭受风灾。
  以瞬时风速≥17米/秒,或10分钟平均风速≥12米/秒为标准,本县自1959年——1978年20年中,山区和平原的大风日数分别为210次和206次,其中尤以春季为多。山区年平均4.3次,频率为40.4%;平原年平均5.8次,频率为55.8%。如果把瞬时风速≥25米/秒的大风称作特大大风,山区有11次,平原区有1次。兹将历年风灾情况录于下:宋太祖开宝八年(975)五月,风害桑麻。
  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大风损麦。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将军墓大风。
  建国以后1959年4月15日,将军墓、路罗等地遭受八级大风灾害。倒树642株,麦田受灾面积16084亩。
  1985年7月25日,将军墓、浆水、西枣园、路罗、城计头、西上庄6个乡的68个村遭受风灾,1650亩秋作物绝收,刮倒树19300株。
  1986年7月16日——17日,浆水、西枣元、白岸、崇水峪等7个乡连遭风雹,阵风10级以上。
  第四节 冰雹
  据1959年——1978年气象资料统计,20年中全县降雹72次,平均每年3.6次,出现年率为95%。以年降雹4次以上为多雹年,其年率为45%,即二至三年一遇,其中1973年降雹次数最多,达9次。历年冰雹出现最早的日期为3月28日,最晚日期为11月8日,集中发生在6—9月,尤以6—7月为最多,且多发生在午后或傍晚,(山区13——19时的降雹次数占82%;平原15——21时的降雹次数占80%)。
  邢台县冰雹路线图“雹打一条线”。本县发生冰雹山区多于平原,多是自西北沿川谷向东南移动,主要有5条路径,即1、西恶石→崇水峪→宋家庄→放甲铺。2、石板房→冀家村→将军墓→放甲铺。以上2条雹线有时可延伸到西黄村及东部平原区,或到达大贾乡、羊范一带。3、坡子峪→南口子→浆水→河下。4、杨庄或白岸、桃树坪→路罗→花木→城计头→柏垴。5、天井军营(或龙门)→和尚沟→平原区。兹将历年雹灾情况录于下:宋太祖开宝八年(975)五月,雹害桑麻。
  明嘉靖元年(1522),雹伤禾。
  清顺治元年(1644)三月,雹。
  乾隆三十二年(1767),羊村、大夫庄、西沙窝、会宁、梅花寨、白塔等村降雹深尺余,知府放粮,每人谷4斗。
  嘉庆元年(1796)四月,王村降雹,大者如斗,树多损坏。五月十三日,贾乡、候兰、岗西大雨雹,屋瓦皆碎。
  嘉庆十二年(1807)八月,邢台大雨雹,禾叶尽脱。嘉庆十三年(1808)五月七日,桃花、周公村、陈村、百户等村雹伤麦。
  光绪元年(1875),邢西大雹如核桃,积地二寸余。
  民国民国三十六年(1947)六月,十区石槽一带14个村遭雹灾,损失小麦1500亩,政府拨款100万元(冀钞)和粮食一部,救济灾民。
  建国以后1959年6月12日,路罗、冀家村、营头、皇寺、会宁、晏家屯、南大树等24个公社95个大队,遭受严重雹灾,秋作物26974亩受灾。
  是年8月23-27日,西枣园、河下、城计头、马河、营头、龙化、晏家屯等12个公社175个大队遭受风雹袭击,其中绝收的4个大队,重灾的82个大队,南大树、东汪、晏家屯等5个公社53个大队,5873亩庄稼被积水淹没。
  1985年7月25日,将军墓、浆水、西枣园、路罗、城计头、西上庄6个乡的68个村遭受雹灾。
  1986年7月16—17日,浆水、西枣园、白岸、崇水峪等7个乡遭雹灾,冰雹堆积厚度3——5厘米,谷底墙根积雹80-90厘米,最大雹粒直径10厘米,重0.5公斤。经济作物、干鲜果绝收,水利设施、公路桥梁、家禽、牲畜损失惨重。
  1987年7月6日,白岸、杨庄两个乡的8个村,遭特大冰雹,受灾面积54000亩,损失29万元。
  8月10日,龙泉寺、马河两个乡的24个村遭受冰雹,2200亩秋作物减收43万斤,12000棵果树绝收。
  第五节 干热风
  通常以14时气候≥30℃,相对湿度≤30%,风速≥3米/秒,为弱干热风;以14时气温≥33℃,相对湿度≤25%,风速M3米/秒,为中干热风;以14时气候≥35℃,相对湿度≤20%,风速≥6米/秒,为强干热风。
  据1959—1978年气象资料表明:本县干热风多发生在5月11日——6月20日之间,20年中平原共出现中、强干热风92天,平均每年4.6天,年率为95%;山区共出现42天,平均每年2.1天,年率为80%,干热风在本县通常出现两个高峰期,以6月6日——15日为最高,5月下旬为次。其中以5月下旬的干热风对小麦危害最大,丘陵区尤甚。
  第六节 低温连阴雨
  据1954——1979年气象资料:本县出现致灾性低温连阴雨可分为3种类型:1、棉播期低温连阴雨:通常出现在4月11日——30日之间。按其特点,又可分为两种:(1)阴雨型,以连阴雨日数≥3天,过程雨量≥5毫米为标准;(2)低温型,以日平均气温≤10℃,5cm平均地温≤12℃,连续日数≥3天为标准。这两种天气互为联系,或单独发生,或同时出现,直接影响棉籽正常发育出苗,甚至造成烂籽毁种。
  本县26年中,棉播期出现连阴型5次,平均五年一遇;低温连阴雨4次,平均六年半一遇,每次过程平均日数为4天,最长维持天数6天。过程降雨量230毫米,最大为84毫米。连阴雨过程低温极值达5.7℃。
  2、麦收烂场雨:通常以连阴雨日数23天,过程降雨量230毫米为标准。出现这类天气,则影响小麦打场,甚至造成麦粒霉烂发芽。1959——1979年气象资料表明:山区21年中出现麦收烂场雨7次,平均三年一遇,平均连阴雨日数为6.9天,最长维持9天;平均过程降雨量为103.4毫米,最大可达220.2毫米;通常发生在6月15日——7月15日,尤以6月下旬更为集中。
  1954年——1979年26年中,平原共出现麦收烂场雨8次,平均三年多一遇,平均连阴雨日数为4天,最长维持5天,过程最大降雨量达148.8毫米(1971年6月25——29日)。1956年6月中下旬连续降雨22次,降雨量达260厘米,全县共霉烂(或发芽)小麦99.7万公斤。
  秋季低温连阴雨:通常以连阴雨日数≥5天,过程降雨量≥20毫米,8月21日——9月14日平均气温有一天以上≤2O℃,9月15日以后≤15℃为标准。如遇这种天气,会影响玉米、谷子等大秋作物授粉、灌浆、成熟,造成棉花蕾铃脱落、烂桃、质量产量下降。
  1954年——1979年气象资料表明:平原区26年中共出现15次,平均近二年一遇,多集中在8月13―9月10日,一次连阴雨日数平均≥6天,最长维持8天(1964年9月1日—8日);过程降量平均59.5毫米,最大为140.5毫米。9月15日前低温极值为15.4℃,9月15日以后低温极植为11.4℃。
  第七节 暑热
  本县炎热天气多发生在6、7月份,而构成热灾害不多。建国前,有文字可考的仅2次,建国后,40℃以上的天气只有7次。
  清康熙十年(1671),热,七月二日渴死者数百人。
  清乾隆五年(1740),大热,人多渴死。
  1959年6月12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8℃。
  1960年6月21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
  1962年6月12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8℃。
  1963年6月26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3℃。
  1968年6月11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2℃。
  1968年6月27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0.1℃。
  1972年6月11日,极端最高气温达41.1℃。
  第八节地震
  本县地处新华夏系构造和太行山山前大断裂地震带上,地震多有发生,震灾亦不罕宋景德元年(1004)三月,邢地震不止。
  明万历十八年(1590)三月,地震有声。
  清顺治六年(1649),地震。
  清顺治十六年(1659),地震有声。
  清康熙六年(1667),地震有声。
  清康熙七年(1668)六月初日,地震有声。
  清康熙十八年(1679)七月,地震。十月,复地震。
  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地震有声。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地震如雷,来自西北。
  清雍正八年(1730)八月,地震。
  清雍正十一年(1733),地震。
  清嘉庆十年(1805)五月二十八日,地震自东向西,声如雷,房有破坏。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九月,地震。
  1966年3月8日5时29分2秒,隆尧县发生6.8级强烈地震,波及本县的烈度为4〜~5度,境内有部分旧房受损,村民为避免伤亡,露宿室外。
  1966年3月22日16时许,宁晋县连续2次发生强烈地震,波及本县的烈度为6度。
  1976年7月28日,唐山强烈地震波及本县,境内有感。
  第九节虫害
  本县为害严重的害虫主要有蝗虫、粘虫、蝼蛄、蛴螬、金针虫、地老虎、麦蚜虫、棉蚜、螟虫等。
  1、蝗虫,建国前和建国初期,本县蝗虫为害最重。据旧志载:“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邢民食蝗。元成宗元贞三年(1297),顺德旱蝗。元成宗元贞五年(1299)六月,蝗。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四月,蝗。明宪宗成化十九年(1483),蝗。明正德十三年(1518),蝗。明嘉靖八年(1529)民食蝗。清顺治四年(1647),蝗飞蔽日。清顺治十五年(1658),旱蝗。清雍正二年(1724),蝗。清嘉庆七年(1802),蝗飞蔽天,声如雷。清咸丰六年(1856)七月,邢西飞蝗蔽天,独不食绿豆。清咸丰七年(1857)七月,复有小蝗。民国三十三年(1944)六月下旬,蝗虫遍布全县,遮天蔽日。”1951年6月15——18日,三、四、五区26个村发生蝗虫,受灾面积17670亩,其中飞蝗占20%,蝗蝻占80%。60年代以后,人民政府重视灭蝗,有时发生蝗虫,但未成灾。
  2、其他虫害,据旧志载:“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七月,步曲虫食,食桑麦残尽”。境内农作物每年都分别不同程度受其危害。(1)粘虫:第一代幼虫发生在5月中下旬,危害小麦;第二代幼虫发生在6月中下旬,危害谷子、玉米、高粱;第三代幼虫发生在7月底,8月中下旬进入暴食期,蚕食谷子、玉米;到9月末成虫飞往南方。(2)地下害虫:以蝼蛄危害为甚,为害时间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份,尤以10月为甚,为害农作物主要是小麦、玉米、谷子、高粱。(3)麦蚜:为害盛期在4月下旬—5月下旬,80年代以后,每年有10万亩以上麦田发生。(4)钻心虫:本县有两种,一是粟穗螟,6月下旬至7月中旬危害谷苗最为严重。二是玉米螟,8月下旬至9月上旬危害玉米最为严重。(5)棉妍:每年通常有50--80%的棉田发生,为害时间在棉花苗期至结铃期。(6)棉铃虫:建国前本县少见,1948年后,随着美棉引入,棉铃虫开始蔓延,且年甚一年。60年代前,以红棉铃虫为害最重,以后,则以棉铃虫危害最重。建国后,由于化学农药的应用,本县尚未构成大面积灾害。然而,害虫的抗药能力也逐年增强,尽管不断更新农药品种,增强药效,但害虫发生仍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棉铃虫,本县8万余亩棉田,年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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