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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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1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资源
分类号: F323.211
页数: 1
页码: 106
摘要: 本县土地总面积297.45万亩,据1980年农业资源普查表明,全县土地利用情况大体分为五大类: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淡水水面、其他用地。
关键词: 邢台县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本县土地总面积297.45万亩,据1980年农业资源普查表明,全县土地利用情况大体分为五大类:农业用地:全县共有农业用地57.69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9.24%。其中,按区域分:山区10.01万亩、丘陵区30.62万亩、平原区17.06万亩,分别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7.35%、53.08%和29.57%;按水利条件分:水田0.3万亩,水浇地34.65万亩,旱地22.74万亩,分别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0.52%、60.06%和39.42%。
  林业用地:全县共有林业用地155.1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2.15%。其中,有林地611673亩,疏林地275382亩,灌木林地27084亩,未成林造林地25716亩,苗圃地246亩,分别占全县林业用地的39.44%、17.75%、1.74%、1.65%和0.02%。在有林地中,有防护林337000亩,用材林116500亩,经济林158000亩(板栗67800亩,核桃6800亩,苹果12800亩,梨5300亩,其他果林8300亩)。全县森林覆盖率为22.49%。
  牧业用地:全县可供牧用的草场共191万亩,其中专用牧场用地37.8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2.7%),兼用草场153.2万亩。全县年产饲草总量为37155万公斤,其中农作物秸杆14187万公斤,田间隙地产草2236万公斤,山坡产草20732万公斤。按54.4%可利用率计算,全县可利用饲草量为20212万公斤,全县饲草载畜量为40.4万羊单位。因此除满足现有28.4万羊单位的畜饲外,本县畜牧业还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淡水水面:本县近年正常年份的水面面积为6500亩。自八十年代以来,水产养殖有所发展,截至1988年,水库坑塘水面的利用面积已达6350亩,占可利用水面的97.69%,发展水产养殖业仍有较大潜力。
  其他用地:共15.55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5.23%。其中村镇占地3.75万亩,道路占地2.1万亩,河流占地9.7万亩,分别占其他用地总数的24.11%、13.5%和62.39%。自70年代以后,随着农民经济情况的改善,农村建新房、扩大院成风,造成土地浪费,现在政府已制定了土地法,控制多占耕地行为。
  难以利用的土地:本县难以利用的土地主要包括裸岩占地、沙荒丘地等,共30.2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10.15%。近年来,虽开始对白马河流域的沙荒丘地实行开发,但仍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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