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日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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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11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日照
分类号: P463.21+4
页数: 1
页码: 94
摘要: 本县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506.2小时,年日照百分率平均为56.5%。其中,平原区年日照时数为2489.3小时,各月日照时数以5月份最多,达273.9小时,2月份最少,仅152.5小时,3~10各月均在200小时以上,能够满足小麦及大秋作物的需光要求;年日照百分率为56%,各月日照百分率,一般变化在46~63%之间。山区年日照时数为2523小时,各月日照时数分配趋势与平原大体相同,但10~4月份,日照时数均高于平原,而5~〜9月份则低于平原;年日照百分率为57%,各月日照百分率一般在42~66%之间。
关键词: 邢台县 气候 日照

内容

本县年日照时数平均为2506.2小时,年日照百分率平均为56.5%。其中,平原区年日照时数为2489.3小时,各月日照时数以5月份最多,达273.9小时,2月份最少,仅152.5小时,3~10各月均在200小时以上,能够满足小麦及大秋作物的需光要求;年日照百分率为56%,各月日照百分率,一般变化在46~63%之间。山区年日照时数为2523小时,各月日照时数分配趋势与平原大体相同,但10~4月份,日照时数均高于平原,而5~〜9月份则低于平原;年日照百分率为57%,各月日照百分率一般在42~66%之间。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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