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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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0008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1

内容

一、宗旨。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内容,既全面记述,贯通古今,又详今略古,立足当代,以近现代为重点。特别详细记叙了抗日战争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各方面成就。
  二、断限。上限不作统一规定,根据各项事物记述需要,尽量追溯到有据可査时。下限一般断于1988年,个别处断于搁笔时。关于邢台城关,只记到1945年9月25日邢台市建立时为止。其后,邢台镇(市)两次、沙河县一次并入本县。均未记述合并时期原邢台镇(市)及沙河县境域内发生的事物。
  三、体裁。本志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以文为主,辅之以图表照片,力求图文并茂。
  四、结构。本志篇首设概述、大事记,不列编,亦不设章节。之后为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风俗民情、人物8编,共65章。最后设附录。
  五、文体。主要采用记叙文体,只记事实,不作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但概述采用论述体,有述有议,述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记事本末体。
  六、纪年。中华民国之前,用帝王纪年,括注公元纪年(略公元、年字样);中华民国时期,用公元纪年,括注民国纪年(略中华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七、称谓。人名直书其名,必要时则在名前冠以职务;政区、机关、组织等,均用当时名称,必要时括注简称及今名。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称(括注今名)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
  八、人物。坚持“生不立传”原则。入传人物以本籍为主,兼收有较大贡献和有特殊事迹的客籍人物;也收入个别被历史唾弃的反面人物。无论本籍或客籍人物,均以卒年为序。对其他在各项事业中成绩卓著、有所建树的生人,采用“以事系人”的方法,散记在有关章节中。收入本志的地师以上党政军干部、省以上劳动模范,以已征集到的名单为限。革命烈士以县民政局提供的资料为准。
  九、数字。各项数据多采用县统计局提供资料,统计局没有的采用有关部门的数据;均不包括驻县的省、地、市单位和划给邢台市的乡、村。数字用法,凡表示数量和公元纪年的用阿拉伯字;习惯用语、专门名称和历史纪年等则用汉字。
  十、资料。主要来自中央、省、地、市、县档案馆、统计局、历代史籍、旧志,有关报刊专著、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有关人士的回忆材料,经考证核实后选用。

知识出处

邢台县志

《邢台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邢台县有史料记载以来至1988年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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