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2月22日至27日在县城芦台镇召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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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2020230002371
事件名称: 1987年2月22日至27日在县城芦台镇召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517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2月22日
结束时间: 1987年2月27日
发生地点: 宁河县;芦台镇

事件描述

宁河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2月22日至27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代表160人,其中干部代表39人,工人、农民代表83人,知识分子代表36人,党员代表52人,妇女代表28人,少数民族代表2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上届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自觉维护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投入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勇于改革,开拓前进,使本县两个文明建设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大会收到议案22件,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76件。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产生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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