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召开宁河等县民工代表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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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2020230001788
事件名称: 1952年2月召开宁河等县民工代表会议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043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52年2月
发生地点: 宁河县

事件描述

1952年2月,召开宁河等县民工代表会议,宣布大贪污犯、前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违法乱纪及非法克扣治河民工粮款等罪行和对二犯判处死刑意见。将二犯在1950年中所克扣粮款退还民工,用于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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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刘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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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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