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新邮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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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老话沧桑(第五集)》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3555
颗粒名称: 实行新邮资
分类号: F632.9
页数: 4
页码: 105-1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49年3月15日,华北邮电总局执行新的资费规定,使用人民券作为标准。根据新资费表,邮件的邮费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包括平常信函、挂号信函、小包印刷品和大批印刷品等。此外,冀东邮电管理局还开办了包裹业务和汇兑业务,并代订《人民日报》。后续的通知中对邮局等级、局的领导关系以及邮资进行了调整。
关键词: 新资费规定 人民券 邮费

内容

1949年3月15日,华北邮电总局执行以人民券作标准的新资费规定,所有党、政、军、民机关团体无论邮寄任何邮件,一律按章收费,原冀东军邮分局规定的收费办法,即行废止。使用在总局印制的5角、1元、3元、6元人民券票面价值的邮票。新资费表规定:平常信函每重16公斤或每续重13公斤及其零数,本县以内就地投递者人民券3元,本区及个解放区互寄人民券6元。单挂号信函,本县以内就地投递人民券9元,本区及各解放区互寄12元。双挂号信函,本县以内就地投递者人民券21元,本区及各解放区互寄24元。小包印刷品,重量125公斤以下,行署区内,人民券5角,本区及解放区互寄,人民劵1元。大批印刷品,重量125公斤以上每重125公斤及其零数,行署区内人民券5角6分,本区及解放区互寄,人民劵1元6角。查询邮寄费,每次(查询手续费及补回执费合计)人民券24元。欠资,按不足的资费加倍收取。小包印刷品重量以125公斤为限。大批印刷品重量以125公斤以上至5公斤为限。每件邮费,计出总数后,其零数不足5角者按5角计,超过5角不足1元者按1元计。
  1949年4月10日,冀东邮电管理局通知,自即日起,本区唐山、胥各庄、芦台、汉沽等8个局。开办包裹业务,并代订《人民日报》。同年4月13日,冀东邮电管理局通令,自4月20日起,在区内唐山、芦台、汉沽等22个局,开办汇兑业务。并对华北区的晋南和山东等区开始办理互相通汇业务。同年5月20日,冀东邮电管理局紧急通知,奉华北总局指示,自5月20日期增加邮资。平信:县内10元,国内20元,国外100元。新闻纸:县内5元,国内5元,国外25元。单挂号:除收普通邮资费外,另加国内60元,国外300元。双挂号:国内80元,国外400元。
  1949年5月19日,华北总局指示,根据业务繁简、事务多少确定邮局等级。局的等级分为一等甲、乙两级,二等甲、乙两级,三等甲、乙、丙三级。其营业很少,不够局条件的称为邮站,分为1、2、3等。据此,我县芦台为三等甲级局,汉沽、宁河为三等乙级局,东丰台、军粮城为三等丙级局。同年5月26日,冀东邮电管理局通知,自即日起取消以前乡镇局归县局领导的规定,今后各级局统一由管理局直接领导与供给,一切问题直接和管理局办理。分局不分等级,一概归各所属县局领导,邮站也归所在县局领导。宁河、芦台、汉沽、东丰台都是管理局直接领导的局。东丰台局于1946年10月关闭后,至1949年3月重新建局,局长余新。
  1949年6月6日,冀东行政公署令,为了便于领导,提高效率,决定自6月份起冀东邮电分开,今后各级电信局、站归唐山电信指挥局领导;各级邮政局、所归冀东邮政管理局领导,宋晋为唐山电信指挥局局长,杨振五为邮政管理局局长。芦台邮政局局长余新,东丰台邮政局局长王国华,宁河县(即宁河镇)邮政局局长张国卿。
  1949年8月20日,冀东邮政管理局通令,华北邮政自本年8月25日起调整邮资,信函:本埠20元,国内50元,国际650元。明信片:本埠20元,国内30元,国际150元。双挂号:本埠150元,国内150元,国际800元。双挂号:本埠250元,国内250元,国际1300元。另对快挂、四执等邮资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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