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灯八大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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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3028
颗粒名称: 三、龙灯八大帅
分类号: J722.21
页数: 2
页码: 200-2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龙灯八大帅”是一种民间广场艺术,起源于清朝光绪年间,已有百余年历史。该会以唢呐吹奏,堂鼓、堂锣、小钹伴奏。龙灯由若干人表演,龙身分若干节,一节一个人执杆,最前一人擎龙头,最后一人执龙尾。花会开始后,巨龙绕行八圈扩大场地,然后“八大帅”进行表演。该表演具有浓厚的节日气氛,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关键词: 宁河县 传统舞蹈 龙灯八大帅

内容

“龙灯八大帅”产生于清光绪年间,约有一百多年历史。芦台(古称海口镇)自唐乾宁二年(895)建镇以来,凭借着蓟运河漕运和盐业的发达,迅速崛起为商贸重镇,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个时期宗教文化开始出现,修建寺院,构筑庙宇,民间艺术开始活跃。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据史料记载,解放前,芦台曾有二十多种花会。每年正月十五元宵节从十四到十六,正月二十九天齐庙会前后的几天,都是花会演出的日子。经济的繁荣,带来花会的兴盛。乡下农民辛苦一年,丰收囤满,高兴之余,扶老携幼到镇里看会是一大乐事。有的富商为求生意兴隆,广行善事,不吝解囊,资助花会,有的还担任会头。芦台二十多种花会“龙灯八大帅”最为显赫。当年芦台花会组织规模、表演水平,不仅在当地影响大,名声也远播唐山、锦州、沈阳等地。龙灯八大帅经艺人世代传承至今,其组织规模表演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
  “龙灯八大帅”是集音乐、舞蹈为一体的民间广场艺术。开场是由一只巨“龙”表演打场,龙灯由若干人表演,龙身分若干节儿,一节一个人执杆,最前一人擎龙头,最后一人执龙尾,巨龙绕行八圈扩大场地,龙灯表演时要一体不脱节。花会开始,乐声欢腾,巨“龙”翻滚起来,忽而俯冲擦地,腾起昂首冲天;忽而圈旋向上,似盘玉柱;忽而曲盘翘首,雄视远方;忽而摇身翘尾,摇头四顾……夜幕降下,龙身通体闪动着鳞光;忽然两只龙眼射出两道白光,寒气逼人,龙口喷出一团团浓烟,云苫雾罩,巨龙如在云中飞舞,水中游荡。龙眼的两道白光是两只手电筒,鳞光是数只牛捻子灯,喷出的浓烟也是演员做的手脚。而后是“八大帅”表演。“八大帅”即八大怪,以“八大怪”之间的斗争为开始和结束。四对主角进行争斗表演,即蟹与蛙,鲶鱼和鲤鱼,大虾和螺蛳,鳖与蚌。把动物拟人化,形象生动,演绎得诙谐有趣,使观众开怀大笑,从而增添了节日气氛。
  此会以唢呐吹奏,堂鼓、堂锣、小钹伴奏。“龙灯八大帅”在1949年后经艺人不断地研究创新,其组织规模、表演技术得到进一步提升,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极为盛行,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后因道具制作昂贵,存放空间狭小,资金短缺等原因,停止演出活动多年。近年来,县文广局组织“非遗”普查队伍对“龙灯八大帅”进行了挖掘、整理和申报工作,已经由县政府批准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保护工作机构,出台了有效的培养和保护工作措施,积极培育新一代人才,继承和弘扬“龙灯八大帅”表演艺术。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诞生礼、婚礼、特殊婚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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