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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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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970
颗粒名称:
前言
页数:
4
页码:
1-4
内容
宁河县位于华北平原东部,濒临渤海,地处北京、天津、唐山三市之腹,居天津市东北部。历史悠久,民间文化艺术源远流长。据境内发现的新石器时代实物遗存证明:早在四千年前,“围坊人”的足迹曾在宁河北部出现。战国时期(前475),宁河平原已出现多处聚居村落。境内潘庄东部古遗址,同时出土过三座战国时期城池建筑。宁河,西周为燕地。秦分属上谷、渔阳二郡。汉属渔阳郡雍奴县。三国时期属魏国范阳郡。宋辽对峙时期改属香河县。元属大共府宝坻县。清雍正九年(1731)拆分宝坻县,独立设置了宁河县。
宁河县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拥有红色文化、英雄文化、学术文化、创演文化、民间文化、帝踪文化、宗教文化、运河文化、农耕文化、湿地文化、食文化、酒文化等多种文化资源,共同构成了宁河县文化的核心体系。正是在这个文化体系的作用下,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区域文化,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并以活态的方式延续至今。从传统文化及其遗存的角度看,其表现形式多样,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物质文化遗产,如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89处。其中极负盛名的有号称“天津道教三大建筑之一”的天尊阁,建于明代,是天津和环渤海一带现存唯一的高层木结构建筑。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多种宗教均曾在我县传播,留下大量遗迹,成为多元文化融洽交汇、和谐共处、互促共荣的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全县各乡镇,据考古发掘出的文物考证,早在战国时期,宁河地域就已出现雕塑、彩陶和陶塑艺术;元代出现了民间舞蹈——花会;明代,东丰台出现了木版年画手工业作坊,芦台出现了传统酿酒作坊。进入18世纪以后,宁河不仅被誉为“评剧发祥地”,还拥有木雕、泥塑、剪纸等多姿多彩的民间艺术。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如鹤龄会高跷、傅氏形意拳等少数种类为全市乃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木雕、根雕、泥塑、剪纸等民间艺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们深深植根于民间,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成为宁河县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宁河县民间艺人更是人才辈出。当一件件充满乡土气息的艺术品——木版年画、剪纸、木雕、根雕、泥塑、手工制陶……从乡村走出,涌进省市乃至全国的艺术殿堂,涌进广交会,并远涉重洋,向国际友人展示宁河民间艺术风采的时候;当民间艺人以优美的歌喉和精巧的双手在国际、国内大赛上夺得一块块奖牌;当民间艺术作品荣获上海大世界吉尼斯之最……宁河人心里充满了一种神圣的自豪之感。
200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实践、申报和科学保护等方面相关具体工作任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
通过普查,共有“非遗”项目298个,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戏剧、传统体育、武术、民间信仰、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消费习俗、民间知识、生产商贸习俗、民间医药及民间娱乐游戏等十多个门类的传统文化。基本摸清了全县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体情况,了解和掌握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所存在的问题,并运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将普查的结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
挖掘、抢救、整理历代民间传说63篇,民间故事55篇,民间谚语419条,歇后语85条,民间歌谣20篇,民谣5首,民间笑话22篇,传统民歌53首,传统民乐46首,民间舞蹈21种。2009年将普查的295个“非遗”项目,报县政府批准为第一批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宁政发[2009]16号)。
2012年又有3个“非遗”项目被县政府批准为第二批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宁政发[2012]24号),2007年东丰台木版年画被批准为第一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9年宁河县评剧、盆罐村手工制陶被批准为第二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3年6月,“芦台春酒传统酿造技艺”、“傅氏形意拳”、“杨七郎墓的传说”、“七里海河蟹面传统制作技艺”等四个项目被批准为第三批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近年来,县文化部门精心组织策划了花会展演、天尊阁传统庙会和剪纸、木雕、根雕、泥塑、陶艺、木版年画展览等16次大型宣传展示活动。2006年,我县木雕、根雕参加了意大利天津周文化艺术展,2010年东丰台木版年画参加了上海世博会天津周文化艺术展。
2011年,建立了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命名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单位),对有代表性并做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和民间艺人给予奖励。中共宁河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授予吕殿增、韩克胜、张宗泽、董静、于雨来为“宁河县传承和发展民间传统文化领军人物”称号;授予翟宝忠等58位民间艺人为“宁河县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吕殿增被授予“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9~2013年,先后建立了木版年画、剪纸、木雕、根雕、葫芦雕、泥塑、手工制陶等非遗传承示范基地。2010年,文化部“非遗”保护督察组对我县“非遗”普查和项目保护工作进行验收和督察,国家督察组的领导和专家对我县“非遗”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宁河县“非遗”普查成果明显,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天津日报》、《今晚报》、《渤海早报》、中央电视台“乡村大世界”节目组、天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多次进行了宣传报道。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等领导和专家学者以及俄罗斯科学院高尔基世界文学研究所首席研究员、俄罗斯科学院院士、著名汉学家李福清,日本日中艺术研究会事务局长三山陵女士,先后来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考察,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2011年11月,东丰台的木版年画、盆罐村陶艺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2012年9月,盆罐村陶艺参加了在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举行的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同年10月,参加了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2013年5月参加了第九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受到海内外客商的欢迎。展会期间,盆罐村陶艺项目与美国达拉斯、中国台北、北京等地签署了采购合同。
近年来,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有了新的发展。宁河评剧、木雕、根雕入编《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集》。2009年,由吕殿增副研究员撰写的学术论文《民间工艺美术的春天——浅析张宗泽的根雕艺术》、《谈宁河评剧的形成与发展》入编国家文化部艺术中心主编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与发展初探》一书,并被评为学术论文一等奖,同时被收入清华大学主办的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民族民乐集成·天津卷》收录了我县挖掘整理的民乐《一池水》、《小桃红》、《四扇佛》等50首。《中国民族民歌集成·天津卷》收录了我县民歌《抗战八年》、《逛花灯》、《打花棍》等80首。《鹤龄会高跷》收录在《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天津卷》。
宁河县丰台镇、潘庄镇、板桥镇、七里海镇、芦台镇、造甲城镇先后被命名为天津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丰台北村、盆罐村、北淮淀村被批准为天津市民间文化特色村。2011年,我县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评剧、根雕、木雕艺术之乡。
为了展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资源,唤醒渐趋沉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增强人们的自豪感、自信心和历史责任感,我们编纂出版《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简称《图典》)。以文图并茂的形式,介绍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把流传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妥善地保存下来,编印出来,是保存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历史使命。收入本《图典》的项目是从全县范围内挖掘整理出来的,这些只是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有的已失传,有的还需进一步发掘),有的项目还将继续申报为市级和国家级保护名录。透过《图典》中一帧帧发黄的老照片,研读挖掘整理的文字记载,品味这些文化遗产走过的历史行程,领略宁河人民创造的文化智慧和艺术精华,感受独具地域魅力的特色文化。我们相信,只要大家共同携手,不断努力,这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一定能够薪火相传,传续久远。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诞生礼、婚礼、特殊婚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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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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