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赋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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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948
颗粒名称: 减赋为民
分类号: K825.4
页数: 6
页码: 52-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杜立德为家乡宝坻县请旨裁减剥船赋,因潮河(蓟运河)漕运给百姓带来赋税之苦,详述县境情况和人民疾苦。宝坻县因派剥船而苦不胜言,建议减轻剥船额度,并给予好地贴补。
关键词: 宁河县 杜立德 减赋

内容

杜立德体察民情,关心百姓疾苦,为官清廉,奉公守法,堪称百官表率。他为家乡宝坻县剥船赋请旨裁减之事载入康熙年间的《宝坻县志》。
  剥船,指临河漕运,南方来的大船搁浅,用内河较小的船倒装再运。官家给船,令百姓自为掌运。“遇南船胶浅,则分剥起送。”
  自明以来,剥船都在武清县,因为漕船进通州沿潞河经河西务,河道全在武清境内。蓟运河(潮河)直通蓟州边关运粮,官家不给剥船额度。但是,后来有近河的州县都加派剥船名额。宝坻剥船船头103名,每名编地十顷。“宝坻征项地岁止输银二十两有奇,今雇船一只则用价四十余两。”宝坻的好地都被旗人圈占,剩下的都是洼地碱地,剥船要摊派的赋税,已成为宝坻人民的一大拖累。经杜立德请旨减赋,剥船额度由103只减至17只,其原额103只每船准给10顷好地,同时免去年度征税。据康熙版《宝坻县志》记曰:“自国朝加意,吾民悉知剥船之苦,减贳一十七只,其一百零三只每船准给腴地十顷,免其征税。(宝)坻民以圈占之后,地皆泽卤,恐有偏累,酌议按亩均摊,以地多寡定为船头,贴户五年一改派。但宝坻正项地每十顷岁止输银二十两有奇,令雇船一只则用价四十余两,是一船包赔已过正项二十两有奇也。且地之不在剥船者,偶遇灾伤,犹将正课量免,应船之地,反不在其数。地不论肥瘠,年不论丰歉,一遇灾荒,则一船四十余两之雇价,又尽数包赔矣。况宝坻踞河八十余里,民知耕耨不谙操舟,及至起剥,则仍雇之武清之民。且所雇之人,但以得利为主,船之沉没破坏,俱置不问。甚至盗米逃匿,弃船不顾,当事者但执常例拘提船头问罪已耳。而(宝)坻民破产抵赔,则视为越人之肥瘠也。凡此种种,积苦皆宝坻不应得之于河,而为河受累者也。”
  杜立德在上疏中论说宝坻因潮河(蓟运河)漕运剥船给老百姓带来的赋税之苦,详述了县境情况和人民的疾苦。他说,剥船的劳役,原本是为临近漕河的老百姓所设的。所说的漕河,潞河以下才称漕河。宝坻虽属滨海,而有河在县东二百里,这就是潮河(蓟运河)。宝坻离河远,地洼土薄,老百姓无法生活,广斥二百里还不如肥沃地区的数十里,把剥船加派给宝坻,使老百姓苦不胜言。“坻之人重累极困,而莫敢言。”他的论说载于《宝坻县志》:
  杜大学士论曰:剥船之役,原为近河之百姓设也。名曰漕河,潞河以下是也。坻虽滨海,而别有河在坻县之东二百里间,乃潮河也。隔海与漕河远不相通,坻绕潮河及海滨内,广斥二百里,以地洼土薄而民啙窳偷生也,实不足当膏土之民之地数十里。乡村民庶亦全居县东,有去县数十里者、百里者、二百里者。夫以隶县之编氓去县遥远,而对办粮税差审徭役,每有事尚不能如期而抵县,动必数日间裹粮以从,奔驰犹后。况以县治西去剥运之潞河又百里计,如以东南之民乡庐村舍论,盖三百里远也。地远于剥船派于坻,苦不胜言矣。夫田地之今存于坻者,皆瘠薄耳。以十顷瘠田而供剥船一年之需,岁月趋于斯,室家悬于斯,且也坻无剥船,仍雇船于近漕河者之刁户,勒索万状,先事而付其半,不特秦人之视越人肥瘠也,缓急无关。然近漕河之家,率以侵漕为日用计,稍不如意则粮窃而船沉,逃匿他之,人莫敢问。及上司各属恤民之苦,盖亦有怀,但止以完粮为急事,安问其船名?虽坻之百姓应也,船运仍近漕之徒应之,严提速究,坻之民,其不为身家丧剥船也十鲜三四。我朝赋役,俱照明万历初年,则例遍察旧籍。万历年间,坻乡有此剥船名目乎?终明之世,有无应役剥船乎?言至此,不啻剥床以肤也。坻之人重累极困,而莫敢言,更易者三十年于兹矣。故备记之。语云:民不可以久烦役,不可以偏累。有其民无其役,弊在上;多其役少其力,弊在民。况从无于昔,而突有于今,其弊又孰上孰下?
  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1679年9月2日),京师及郊县三河、武县、宝坻等地发生强烈地震。这一年,三藩叛乱尚未平定,国家处于多事之秋。这次地震据史料记载:“声如雷,势如涛,白昼晦暝,顺承、德胜、海岱、彰义等城门被震倒,城墙塌毁甚多,宫殿、官廨、民居十倒七八。压伤大学士勒德洪,压死内阁学士王敷政、掌春坊右庶子翰林院侍读庄冏生及原任总理河道工部尚书王光裕一家四十三口,其它文武官员及士民死者甚众。”①据地方史书记载,在这次强烈地震发生之前,于康熙十八年七月初九(1679年8月14日)已发生一次强烈地震,震级无记载,称为“京师地震,通州、三河、平谷、香河、武清、永清、宝坻、固安地大震,声响如奔车,如急雷,昼晦如夜,房舍倾倒,压毙男妇无算,地裂涌黑水甚臭。”
  据《宝坻县志》记载,康熙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强烈地震,震级为8级(MS),震中地点在北京平谷。从8月14日到9月2日,不到一个月时间,遭遇两次强烈地震和无数次余震,这是清初遇到的空前劫难。在兵患未平的情况下,遇到如此严重的大灾,杜立德身居内阁重臣,辅佐康熙皇帝制谕、拟诏、制定许多应时的抗震救灾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同殿满员大学士索额图受到奸贪方面的弹劾,受审并在次年解职。杜立德参与了一些重大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康熙帝在10月1日谕大学士,“今后凡条奏本章,尔大学士等务加详酌。”杜立德参与抗震救灾机务,帮助康熙帝制定的政策有:官员带头减俸一半。拟定了官员处分办法简要是:不准互相拜访“走动”,督抚司道官员赴任时谒见在京各官,或自任所差人问候,或留京家人往来京官之家,官员革职,家人正法;京城内外官员彼此馈送者革职;因事营求,苛派馈赠者,连同收受者均革职拿问;对封疆大吏领兵诸王、将军借“通贼”为名,将良民庐舍焚毁,掠取其子女财物者俱革职,王、贝勒交宗人府治罪;如兵丁抢掠,统兵官革职或降级,兵丁鞭责;州县官对民间疾苦不详报上司者,革职永不叙用;对刑狱不速结,无故将无辜者久禁者,承审官革职;假造口供,误拟死罪已决者抵死。在大灾之年出台这些政策,都是限制王、臣和各级官员的。除此之外,对限制王公宗族子弟特权的办法还有很多条。如“包衣下人及王公大臣家人领资本霸占关津生理、倚势欺凌者,在当地立斩示众,该管官革职。其主人如系宗室,亲王罚银一万两,郡王罚银五千两,贝勒罚银二千五百两,贝子罚银一千三百两,公爵罚银七百两,并交宗人府从重议处;如系非宗室公侯伯大臣,均革职。地方文武大臣不行查拿者革职。王以下大臣各官将银两借贷与民,指名贸易,霸占地方者,亦照此例定罪。包衣下人及王公大臣家人有在外以其本主名义罔利干讼、肆行非法,及有司畏势行贿者,行贿官革职。其主知情者从重议处,家人枷号、鞭一百;如系家人私自去者,照光棍例处决。如奴仆服饰违法越分者,其主罚俸一年,系闲人鞭八十或责三十板。”①
  上述这些政策出台,得到民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这对于治理官员腐败,限制满贵族特权,延续康熙盛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康熙皇帝命大学士及九卿议定上述限制朝臣及公侯官员奸贪的立法,源于和杜立德同殿大学士满员索额图的奸贪案。在强烈地震发生的第三天,即1669年9月4日,左都御史魏象枢在皇帝面前奏报“大学士索额图怙权贪纵等情,请严谴。”康熙皇帝当即召满汉大学士以下、左副都御史以上各官,齐集左翼门。当众臣的面,宣布“招灾六事”之谕,略谓:一、现民众生活困苦已极,各大臣长吏之家日益富饶,民脂民膏,尽入贪官污吏之囊;二、在大臣中朋比徇私者甚多;三、统兵的将帅只顾肥己,掠占小民子女财物;四、地方官员凡有灾害赈济,则乘机谎报渔利;五、审判刑事的官员办事拖延,枉坐人罪,衙役等又从中恐吓敲诈勒索;六、包衣下人及各王贝勒大臣的家人肆意横行,非法欺民,有司不敢问罪。这些弊端都是为官者不能“操守自法”所致。“如何立法严禁,使积弊尽除,命九卿等详议以闻”①。
  杜立德情系百姓,深知民间赋税繁多,给民众带来的困苦。在三藩控制的南方各省,吴三桂等加了很多额外的赋税。杜立德上疏皇帝,说广东赋税杂多,这些杂税并非中央所定,而是尚之信(尚可信之子)强加给老百姓的,“民间大累,非朝廷正额,今变乱甫定,宜与民休息,其除之便。”他请旨在南方平乱地区蠲免赋税,以安民生,使天下安定。皇上从其言,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二月,“谕户部,吴三桂叛后,各省地方因被侵占,进而从逆,情非得已,故于平定之后,悉免其旧欠钱粮……其康熙十六年以前旧欠钱粮,着尽行蠲免”。

附注

注:①参见《清史编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 注:①参见《清史编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 注:①参见《清圣祖实录》,卷八二。

知识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清初良相杜立德》

出版者:天津古籍出版社

本书主要讲述杜立德的个人事迹,内容包括:梁城阁老;初登仕途;倡议经筵;反对圈地;改革朝仪;推行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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