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芦台春酒想到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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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十辑》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271
颗粒名称: 由芦台春酒想到的
其他题名: 禁酒、饮酒、限酒
分类号: TS261.5
页数: 19
页码: 160-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12年8月19日,天津芦台春酒业推出“芦台春系列酒”,包括雅韵、津韵、国韵、经典、秘酿、老酒、珍品、陈酿、精品、老干部、专供、简装、福星春、坛液、草盒春、普春等100多种酒。宁河是芦台春的发源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特色产品,七里海是国家级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芦台春系列酒年产近10万吨,畅销全国乃至国际市场。
关键词: 芦台春酒 宁河 七里海

内容

2012年8月19日,天津芦台春酒业“新品芦台春?30年”倾情上市,“芦台春酒”系列又降生新同胞……是的,我喜欢用“同胞”来比拟芦台春系列酒。
  芦台春雅韵、津韵、国韵、经典、秘酿、老酒、珍品、陈酿、精品、老干部、专供、简装、福星春、坛液、草盒春、普春……等100多种芦台春系列酒的诞生,是宁河的奇迹,也是宁河的光荣。
  宁河历史悠久,距今四千年许便有人类活动,1731年置县。宁河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特色产品,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和商埠重镇。七里海95平方公里,湿地资源享誉世界,是国家级古海岸与湿地自然保护区,素有京津“绿色肺叶”之称。
  宁河水资源良好,水质充分易于酒品,所以宁河出美酒。宁河酒类产品声名远播,“芦台春”更是天津名牌产品。芦台春系列产品年产近10万吨,产销全国,以至出口欧美、东南亚及港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有“小茅台”之称的芦台春,300年前为德和酒坊酿造,所产德和老酒一度是燕赵一带达官显爵、文人雅士所推崇的美酝佳酿。总统徐世昌嗜饮德和老酒,曾挥墨“宁邑才郎俊,芦阳烧酒香”寄予德和。
  三百年岁月积淀,三百年沉香封坛。百年德和浮华洗尽惟留本色醇香,年芦台春酒,王者气度,高贵血统,品质优良。
  端起了酒杯,想起了许多……
  周初《尚书·酒诰》之禁酒令
  酒,这个与中华传统文明有着同样历史的独特产物,至今依然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起酒的来源,至今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谯周《古史考》记载:“古有醴酪,禹时仪狄作酒。”(《艺文类聚》卷72)另《世本》卷1也曾记载:“帝女仪狄始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秫酒。”(汉宋衷注、清秦嘉谟等辑《(世本)张澍粹集补本》卷1,书目文献出版社,2008)由以上记载作佐证,许多学者认为帝女仪狄是酒的创始人。而另一种说法流传也比较普遍,那就是“杜康造酒说”(何满子《中国酒文化》,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13页)。这种说法有其传奇色彩,因为据考证“杜”这个姓是在周朝才有的,而《尚书·酒诰》写的是周武王鉴于商纣王因酒亡国而作的诰文,由此诰文我们可知,至少在殷商时期就已经大量酿酒了。另外,世人将杜康作为造酒的祖师爷,更多的是源于三国曹操的《短歌行》,这首乐府诗中写道:“慨当以慷,幽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里的“杜康”是酒的代名词,提起杜康就让人想起酒。因此,在民间人们就把杜康这个人当作酿酒的祖师。随着考古事业的高速发展,古代的酒器、丰富的谷物遗存、酿酒遗址,甚至古酒本身,都从考古发掘中大量涌现。在山东莒县的原始社会早期遗址中,一整套的酿酒器具以及大量的饮酒用具被发掘。在标志着新石器晚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尊、斝(jiǎ)、盉(hé)、高脚杯、小壶等陶制的酒器。可以说,中国酒的起源之早,以至于翻开五千年的中国文明史就能嗅到它的芬芳。
  数千年来,中国的酿酒事业,在历史的变迁中分支分流,酿酒事业繁荣发展。而与之共同发展的是酒给我们带来的深厚的文化积淀。自从酒出现之后,作为一种物质文化,酒的形态多种多样,其发展历程与经济发展史同步,而酒又不仅仅是一种食物,它还具有精神文化价值。作为一种精神文化,它体现在社会政治生活、文学艺术乃至人生审美情趣等诸多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饮酒不是就饮酒而饮酒,它也是在饮文化。有人说酒文化与酒同时产生,也有人说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的“酒”字标志着中国酒文化的产生。而张向持先生在《酒煮中国》一书中说“酒文化是‘禁’出来的”(张向持《酒煮中国》,民族出版2005,138页),他的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尚书·酒诰》篇中得到启示。《尚书·酒诰》篇是第一篇有明确记载的关于酒的文章,它的内容主旨是禁酒,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的禁酒法令。在这篇诰词中周公把酒的用途限制在祭祀中,由此有了中国“酒祭文化”和“酒仪文化”(张向持《酒煮中国》,142页)的开端,中国的酒文化也由此被推上轨道。可以说,酒禁是酒文化发展的先行,在酒文化发展的长河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研究酒文化首先要了解酒禁文化,而《尚书.酒诰》这篇诰词是关于酒禁的一个标志性著作,从《尚书·酒诰》看中国的酒禁文化有着积极的意义。
  据《元和姓纂》和《通志·氏族略》等所载,公元1046年周武王灭商后,封其弟(文王幼子)于康邑,世称康叔。后周公(武王之弟)又将原来商都周围地区和殷民七族封给康叔,建立了卫国,定都朝歌。《上书·酒诰》是周公给即将去卫国赴任的康叔颁布的一篇严肃的戒酒令。从河南安阳城西北2.5公里的小屯村以及其附近的殷墟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代表商代末期的铜器中可以发现,在三百五十八器中,酒器占二百三十九,几占三分之二强。而饮酒器爵、觚、斝等在墓葬中几乎是不可分割的组合。《尚书·微子》这样记载:“我祖底遂陈于上,我用沉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可见殷末风气奢华,殷民重酒,对酒的偏好已到了难以收拾的地步,尤其是王公贵族,因酗酒误国乃至丧国。《史记·殷本纪》中记载商纣王时这样说道:“帝纣……大冣(jǜ)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因卫国的臣民几乎都是殷商的遗民,周公作为历史上一个伟大的政治家意识到,不改变殷民的陋习不能发展生产,维持社会稳定。于是在康叔上任之前颁布了《尚书·酒诰》这篇禁酒令,篇中周公指出了禁酒的重要性,他认为戒酒不但是文王的命令,也是上帝的意思,指出酒只有在祭祀时可以饮用。“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噘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固公在诰令中首先将文王和上天提出,让他们作为禁酒的拥护者,一方面有威慑百姓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禁酒的势在必行,不可违抗。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周公在禁酒方面所运用的高超策略。用上天和文王的口吻来教导卫民有节制地饮酒,“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钦惟祀,德将无醉。惟曰我民迪小子惟土物爱,厥心臧”。希望他们可以“聪听祖考之遗训,越小大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禁酒的意识至迟在周初就已经形成了,起源于周公,他不光具有很强的禁酒意识,而且还有很坚决的行为措施。
  在古代政治社会中,酒的属性已逐渐超越它的饮用功能,而上升到政治伦理的层面。最为常见的是统治者用政治形态观念去审视酒事活动,把饮酒行为与国家治乱现象相联系,通常会通过颁布禁酒令来达到维护国家安定、稳定政权的目的。酒禁通常和政治密不可分。这点我们从《尚书·酒诰》篇中也可以略知一二。《尚书》作为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它所传达的关于禁酒与政治上的密切联系,让我们对认识酒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尚书·酒诰》中周公认为,臣民犯上作乱、大小诸侯国的灭亡都是饮酒过度造成的。“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另外在这篇诰词中,记载了从成汤到帝乙时代的殷商各代名君贤相以及侯甸男卫的诸侯如何不敢饮酒而勤于政务的史实,“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féi)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祗辟”。同时也列举了殷商的后代继承人商纣王如何沉湎于酒而导致亡国的教训,“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yì)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xì)伤心。惟荒腼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恨,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将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将戒酒兴国与纵酒亡国作对比,揭示了酒在国家兴亡上的重大影响,同时也说明了禁酒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另外在诰词中周公不光要求禁酒,还颁布了具体的关于戒酒的法令条例和政策策略。通过这一系列的戒酒措施来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在诰词中,周公明确规定了饮酒的场合,只能用于祭祀和父母庆祝,其馀时间都不可以饮酒,即“祀兹酒”和“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不准百姓群饮,对群饮者予以严厉的惩罚:“厥或诰曰:‘群饮。’泛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由此可见,周初的法令对群饮的处置最为严厉。另外,这篇诰词所要求的戒酒对象不光是普通百姓,对公王诸侯也同样严厉,让他们也强行戒酒。诰词中写道:“予惟曰汝劼(jié)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引汝刚制于酒。'”通读《尚书·酒诰》全文,可以看出这篇最早的禁酒令可谓刚柔并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法令条理上,严厉坚决,不容违抗。这篇禁酒令颁布后,戒酒效果良好,对周朝初期的统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自《尚书·酒诰》之后,历朝历代对酒禁还是反酒禁争论不休。无论禁与不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酒的危害和酒的功用认识都逐渐的深刻全面,能自觉控制饮酒了。但《尚书·酒诰》篇中关于戒酒的一些思想和措施仍影响着后世。《尚书·酒诰》篇的目的是教导卫民“不腆于酒”、“无彝酒”,要节制饮酒,而这种思想也是我们当今社会仍然需要的。
  酒禁是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对酒事行为强行干预的一种行政手段,在当时社会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促进了酒文化的发展。可以说酒禁是酒文化的伊始之行,而酒文化是酒禁的扩展与放大。《尚书·酒诰》作为中国第一篇有文字记载的戒酒令,对于我们研究酒禁与酒文化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同样这篇著名戒酒令的思想也影响着后世子孙,其深奥的思想内涵还将有待于我们继续探索。
  《尚书·酒诰》之酒政、酒礼、酒德
  纵览古代典籍,与酒有关者浩若烟海,其中专著更是汗牛充栋。这些是我国酒漫长的文化发展史和恢宏的理论体系中遗存下来的珍贵史料。
  周成王元年(公元前1042年),即周灭商的第4年,商纣之子武庚联合管叔、蔡叔,并纠合殷商遗民起兵造反,企图复辟商朝统治,史称“三监之乱”。周公旦亲率大军东征,一年后,叛乱得以平息,周公旦重新确定对于殷商遗民的管理方式,以成王之名让康叔迁徙至殷商故地,建立卫国,统治殷商遗民。鉴于三监之乱的历史教训,周公旦还专门颁布了《康诰》、《酒诰》和《梓材》等三大著名的政治文诰。后来,这些文诰当做经典的政治文献资料收录到《尚书》中,成为后世政治制度的摹本。
  《尚书》是我国最古老的皇室文集,也是第一部上古历史文献和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它不仅是研究上古夏、商、周时期的重要史料,同时也是研究我国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发展源起的重要文献。其中的《酒诰》,就是我国第一篇完整酒政文献,不仅详细阐释了西周初期统治者对于酒与政治关系的认识,而且作为历代酒政的范本,对西周以降三千多年的酒文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酒诰》主张
  周朝统治者认为殷商灭亡的原因有很多,酗酒乱德是重要的一条。周公颁布《酒诰》的目的,一方面,防微杜渐,防止周王朝的统治者沾染恶劣习俗而重蹈覆辙,另一方面,也有为商朝灭亡原因进行政治定性的意图。《酒诰》的内容分为四大段:第一段开宗明义,认为禁止喝酒是西周取得政权的重要原因;第二段,滥饮是亡国之道,教导和警戒殷商遗民改掉陋习;第三段,告诫康叔谨记湎酒误国的历史教训;第四段,教导康叔要加强对于官员饮酒的管理。
  《酒诰》不仅是我国第一部用政治意识形态思维方式,对饮酒行为与国家政治问题关系进行系统清理思考的重要历史文献,而且还是周公向臣民昭示其天意政治和神权法制思想的宣言。《东方酒业》认为,这虽然是一部与酒直接相关的历史文献,却可以窥见周公的政治主张。首先,追慕先王,发扬遗德;其次,以史为鉴,未雨绸缪;再次,宽猛相济,先教后诛;最后,约束官吏,以身作则。然而周公何以将禁酒作为宣扬其政治主张的媒介,《东方酒业》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基业初定,周公希望构建一个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而殷末周初,好酒滥饮之风太盛,成为社会稳定一大隐患;第二,塑造周王朝力农、勤作、节俭、孝道等良好的统治者形象,并确立全新的政治秩序和道德规范;第三,周王朝以农业起家,希望以农业立国,因此对粮食格外重视;第四,以潜意识形态教化殷商遗民,使其逐步蜕变为周天子的“新民”。
  事实上,周朝并非完全禁酒,而是在树立和弘扬优良的酒风。周王朝虽然有意遏制酒风,但出于礼仪的需要,并没有摒弃对于酒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耆夜》记载,武王八年征伐黎国大胜之后,在文王宗庙举行“饮至”典礼,饮酒作歌。这是一场战争获胜之后的祝捷酒会,参加的人物有武王、周公、毕公、召公、辛甲、作册逸等,姜太公“监饮酒”,其级别之高,史书上极为罕见。
  另外还有周朝历史文献和酒器为证。
  周朝的酒器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体积大的有尊、壶、罍、彝,体积小的有爵、觚、角、觥、卮等。王国维在《宋代金文著录表》记载了周朝青铜器643件,其中酒器244件,约占30%。《清代金文著录表》所记青铜器为4,205件,其中酒器1,552件,同样约占30%。而且,上述统计尚不包括后世考古发掘的大量酒器。
  《酒诰》不仅是我国第一部酒政文献,而且也是传统酒文化之滥觞;不仅成为历代统治者制定酒政的准绳级参考资料,而且开启了国人绵延至今的饮酒观念和生活方式。
  (一)罔惟酒
  酗酒是罪恶之源,这是《酒诰》最核心,也是对后世的政治和社会生活影响最为深广的观点。
  “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大致意思是犯上作乱和国家灭亡都是上天降下的惩罚,而这些罪恶都因为酗酒而引起的。
  后世谈论酗酒误国的观点,应当起源于此。《战国策》有“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论断。后世多认同这一观点,而且多以殷商灭国的历史教训为佐证。例如《尚书·无逸》:“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论衡·语增》:“纣沉湎于酒,以糟为丘,以酒为池,牛饮者三千人,为长夜之饮”。更有甚者,汉代在皇宫宴饮的御座旁,专门设立一幅屏风画,内容就是“纣王醉踞妲己作长夜之乐”,时刻提醒皇帝不要沉迷于酒色。
  殷商因酗酒亡国,同样影响到历史学家对于其他亡国之君的批判,后世所有的亡国之君也几乎都惯例式地冠以“酗酒失德”的骂名,就连商纣之前的夏桀也未能幸免。有史学家形容说,夏桀以酒为池,“使可运舟,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新序·刺奢》)诸如此类的夸张之词,在历史文献中俯拾皆是。
  殷商灭亡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农业文明对于商牧文明的胜利。纵观我国历史,诸如此类的革故鼎新是很正常的现象。后世关于王朝兴替历史经验教训的认识与总结也原来越全面,但酗酒始终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因被历史学家大肆渲染,而政治家也多将禁酒作为执政的重要工作严加整饬。例如以“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诗句闻名古今的曹操,曾多次下令禁酒。虽然他本人对于饮酒颇有偏好,也因为颁布禁酒令而多次遭遇孔融等当时名士的“辱慢之辞”,但他禁酒的决心从未改变。
  不啻帝王将相,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酗酒误事、败事的例子也非常多。酒虽然有诸多的好处,如可以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距离,进而加速交流与合作的产生。但酗酒毕竟是罪恶之源,弘扬传统酒文化,就必须讨伐和抵制酗酒行为,创造理性饮酒的文明风尚。
  (二)饮惟祀,德将无醉
  将品德与饮酒相联系,通过饮酒来观察人的品性和德行,是《酒诰》对于我国酒文化的一大贡献。
  《酒诰》开篇就讲,当年文王在西方执政的时候,多次告诫属国诸侯和各级官吏,酒是上天赐予的恩惠,只有大祭祀的时候才能饮酒,否则就会丧失道德。同时也告诫说,要以道德自我约束,不要喝醉。
  “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思想是西周政治制度的基础之一,而酒在其中发挥着二元的作用。一方面,强调酒神精神,认为酒的核心作用是在祭祀的时候可以与上天“对话”。其次,注重生活化,因为饮酒是政治生活和礼仪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项目,但必须“以德自将”,不能酗酒失德。
  关于“德将无醉”,后世的论断主要分为两类:一种严格传承《酒诰》论述,认为有品德的君子“无彝酒”,更不会以酒乱性,丧失品德;一种则创造性地认为品德高尚的人有极强的克制力和高超的饮酒技能,因此酒量极大。
  根据文献记载来看,国人对于第一种观点讳莫如深,而对第二种观点则大加宣扬。例如《论语》就记载孔子“惟酒无量不及乱”。孔融更是认为“酒之为德,久矣!天垂酒星之曜,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尧不千钟,无以见太平;孔非百瓢,无以堪上圣……”而李白“斗酒诗百篇”等诸多故事更是对后一观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与“以德自将”相比较,“以酒观德”也是古代酒道的传统。《庄子》就将“醉之以酒而观其侧”作为人物品鉴的重要方面。如果一个人的酒德能成为他人垂范,则更为难能可贵,例如《诗经·大雅·既醉》:“既醉以酒,既饱以德”,意思是说,既用丰盛的酒肉款待我,又言传身教示我以德。
  从当代饮酒风尚和酒道建设来看,我们需要重新对“德将无醉”加以阐释,在传承古代饮酒礼仪文明的基础上,结合当代饮酒生活的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一方面,无论饮酒、劝酒,都应当量力而行,不可买醉,更不可劝醉。另一方面,饮酒应当以道为先,注重酒德,遵循酒礼,文明饮酒,切忌酒后失言、失德。
  (三)厥父母庆,致用酒
  《酒诰》虽然多处禁酒,但却独有一处倡导饮酒,那就是赡养父母的时候必须有酒。
  《酒诰》说,人无论务农还是经商,必须把心留在故土,而且通过自己的勤勉劳动来孝敬和赡养父母。当你奉献给父母的赡养物资丰足时,父母会非常高兴,这个时候就可以摆上酒席,可以和父母一起饮酒。反之则视为不孝。
  后世的政府和百姓均对这一思想不断地加以诠释与创新,并因此形成了绵延不绝的“酒以养老”的古老传统。尤其在政府的倡导之下,不但允许和鼓励百姓用酒肉孝敬父母和尊长,而且还定期组织大型的宴饮活动,来款待元老、功勋卓著的老臣和高寿的百姓,以示国家兴旺、政治清明、盛世太平。清康乾时期兴办“千叟宴”,正是对这一传统的复古和弘扬。
  这一传统的形成,基于酒的两大属性。一是“饮惟祀”所传承的对于祖先和父母的尊敬、感恩和膜拜,认为酒是尊之以礼最好的尚品。二是酒具有养生的作用,可以通筋活络,延年益寿。《古诗十九首》:“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把酒的养生价值看得比保健药品重要得多。《饮膳正要》也认为,酒“主行药势,杀百邪,去恶气,通血脉,浓肠胃,润肌肤,消忧愁。少饮尤佳,多饮伤神损寿,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饮过度,丧生之源”。
  当代社会因为物质生活丰富,孝敬父母尊长可选择的物品越来越多,但酒仍然是表达尊敬与感恩最好的礼品,“饮惟祀”,仍然是需要我们继续传承和弘扬的优良传统。
  (四)执群饮
  古代社会,人们的娱乐生活极其匮乏,饮酒是人们十分难得的娱乐方式之一。在游牧为生且商业文明发达的商代,酒风之强悍自然不难想象。所以《酒诰》对于酗酒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对群饮的严格控制。
  在《酒诰》中,周公反复告诫各级官吏,一定要汲取殷商酗酒亡国的历史教训,并对殷商的“崇饮”风尚严加申斥,认为“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因此,他不希望“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因此,周公不但制定严厉的法令,对官吏和百姓“群饮”施以重刑,“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而且告诫官吏专心政事,要“惟助成王德显越”,不要“自暇自逸”,更不可“缅于酒”。周公甚至将饮酒列为对官员考察的重要项目,认为勤勉政事的官员“不惟不敢,亦不暇”。
  然而,饮酒在古代不但是盛大的礼仪活动,而且是重要的娱乐活动,因此成为统治者施政中十分头疼的一个问题。从刘邦饮酒的几个典故可窥一斑。刘邦在起兵反秦之前,无视酒礼。有一次在酒精的作用下胆气过人,拔剑斩蛇,制造了“斩蛇起义”的历史佳话。刘邦称帝之后,“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引起了刘邦的不安和忧虑。于是他请来叔孙通,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饮酒朝仪。初试酒礼,结果“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汉书·叔孙通列传》)在平定英布叛乱之后回乡,刘邦纵酒高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此时的刘邦,对酒礼的把握已经炉火纯青。
  在古代,“有礼之会,无酒不行”(《汉书·食货志》),所以,酒礼当作重要的法令写进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中,对宗庙祭祀、宴飨燕礼、乡饮酒礼等都做了严格规定,甚至对酿酒技艺也做了全面总结。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饮酒礼仪,确如《庄子》所言:“以礼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于是政府又不得不严加制裁和防范。例如,汉代就规定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当朝廷有大事的时候,就会专门颁布法令,允许百姓饮酒。例如,汉文帝即位时就颁布法令说:“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
  纵观历史上对于“执群饮”的法令,以及对酗酒之风的批判,主要在于“无节制”,不但破坏了礼制规范,而且引发诸多的政治危机和社会问题。
  当代社会,“群饮”不但已经成为人们工作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现代法律中也不可能找到对于“执群饮”有法可依的条令。但“执群饮”所体现的基本思想和初衷,需要我们在法律、道德和生活习惯中继承和发扬。
  “道为本,艺为末……进乎道者技已末,感在心者物已微。”(《升庵全集·琐语》)
  在我国酒文化的体系中,酿酒文化、饮酒文化、酒政文化各成一体又相互关联,而这正是我国酒文化的独特性所在。不管哪种酒文化,均以固有酒文化的基本精神为主干和灵魂,而这种主干和灵魂,起源于《酒诰》这部酒政的首要文献。《酒诰》所开启的酒政酒礼,是我国酒文化的第一个高峰,也是我国酒文化在国际化市场竞争中守正与创新的准绳。
  适量饮酒与限酒
  人们的生活中不应缺少酒。在各种社交中,饮酒往往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当我们需饮酒时,无论是白酒、葡萄酒、啤酒或其它酒,都应适度地、健康地饮酒。
  切莫抱有“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的饮酒观念。饮酒也要做到“适量、健康、文明”才是保健养生之道。
  一般来讲,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浓度,酒精通过肠胃被吸收,并进入血液。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05%时,就可使人产生兴奋作用;酒精浓度达到0.1%时,就可使人兴奋过度而失去自制能力;当浓度达到0.2%时,就会烂醉如泥。这就是常说的"酒精中毒",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当然,我们在生活中不可能在饮酒中随时测定酒精含量,这就要凭自己平时的酒量大小和身体感受来掌握了。
  2009年6月27日著名的英国《柳叶刀》杂志刊出了一系列文章,并加了社论,强调酒精的危害性。第一篇文章分析了2003年从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及其他来源的资料,包括车祸、酗酒及各种有关疾病,如某些癌症、高血压及肝硬化等,得到全球有关酒精的病死亡率为3.8%。也就是说,全球死亡25例中,约有1例是与酒精有关。
  他们考虑了饮酒的利弊以及饮酒方式,认为饮酒最利害的地区是东欧和俄国,最少为东地中海地区,主要包括中东及北非一些国家。他们注意到因饮酒而死亡者最常见于男性及年轻人,而现在妇女及印度和中国的饮酒却正在增加。
  饮酒致病与其饮酒量有直接关系,对穷人和被社会边缘了的人损害最大。酒消费的经济在高收入和中收入国家中,包括对社会的损害,以及医疗费用等,约占国民总产值1%以上。总之,饮酒是可以预防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减少饮酒的伤害及消费。
  第二篇文章分析了减少酒精伤害的政策和行动的有效性及性价比。其中包括教育、卫生领域、社区活动、禁醉酒驾车、酒的市场、价格、减少伤害、非法酗酒等。系统分析后认为,有关酒销售环境的政策(特别是定价及限售)对减少酒精伤害最有效。加强立法以减少醉驾也有效。但学校教育无效,不过媒体教育起一定作用。他们认为将酒涨价及限制更严,以及禁酒广告是有高性价比的方法。严查非法酗酒比单纯增加消费税率更有效。
  其他一些文章认为世界各国在此问题上政策不一致,有的国家还增加酒市场,年轻饮酒者增多,却缺乏相关的政策。自由贸易更增加了限酒的困难。认为不仅政府要行动,非政府组织也要行动起来限酒,应该开个全球限酒大会。
  有篇英国的文章认为二战后英国幸灾乐祸地认为酗酒是其他国家的事。一直到2001年卫生部长报告英国肝硬化(主要因饮酒)的死亡率超过了欧盟的平均数,才引起警觉。某些年龄段在以30年估算的一代人中饮酒者增加近10倍,而同时欧洲大陆都已成功限酒。因为酒降价及更易买到,使英国人以人计的耗酒量翻了一番。
  总之,这些文章使人们注意到限酒是全球最紧迫的健康问题之一,是可以减少或预防的。而中国随着经济的发展,酒的消耗量也在增加,还有所谓的我国“酒文化”,把酒介入到商品交易中,把饮酒量与“交情”画等号,有的名人即使在条件最好的医院也未能救回肝硬化出血的生命,这些悲痛的教训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因此我国严打醉酒驾车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更严格地从源头上限酒,才能有效地减少醉酒驾车。
  古人饮酒相关诗句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朝露,去日苦多。慷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曹操)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渊明《饮酒》)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白居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苏轼)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醒时同交欢,最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李白《月下独酌》)
  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王士桢)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杜甫)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辛弃疾)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李白)
  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李白)
  欲将沉醉换悲凉,清歌莫断肠。(晏几道)
  盘飨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杜甫)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荆轲)
  少时犹不忧生计,老后谁能惜酒钱?共把十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
  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倩吟胜管弦。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白居易)
  千骑拥高牙,乘醉听箫鼓,吟赏烟霞。(柳永)
  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韦应物)
  别花何用伴,劝酒有残莺。(白居易)
  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奈客思家。(欧阳修)
  附一:
  《尚书·酒诰》原文
  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惟曰我民迪小子,惟土物爱,厥心臧。聪听祖考之彝训,越小大德,小子惟一。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
  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祇辟。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祇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衋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於水监,当於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附二:
  饮酒、醉酒驾车处罚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已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八)》、《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加大了对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罚力度。尤其是醉驾,除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导致终生禁驾。
  一、饮酒与醉酒的标准
  由于酒后、醉酒驾车可能导致的严峻后果,各个国家都对酒后驾车执行了严格的规定。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
  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驾车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认定其为饮酒驾车;假如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车。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车的认定起点是很苛刻的,瑞典是2毫克,德国是3毫克,日本是5毫克。
  根据计算,正常人在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称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g(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当饮酒量上升至1400mL(约相称于3瓶500ml)啤酒或一两半白酒(80ml)时,血液酒精浓度可达到0.08g(80mg/100ML)即可达到醉酒驾驶处罚条件。
  二、对酒驾、醉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20ml),《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的处罚规定是暂扣1到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修改后,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前处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罚修改为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三、对“累犯”的处罚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重了“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累犯的处罚规定。因饮酒驾车在**交警部门的处罚记录系统留下记录后,若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就将按“累犯”处理。“第一次和第二次之间没有一个时间间隔。首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记录没有清零时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时限一般为两年,即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对饮酒、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
  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如出租车、客车、货车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约束至酒醒,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酒后驾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罚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处罚规定,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修改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有存在逃逸等恶劣情节的才会终生禁驾,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更加严厉,只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如无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公务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开除公职。公务员朋友,醉酒驾车你将自毁前途;有车的朋友,请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你喝下的不是美酒,而是蒙汗药。
  十二时辰与现代计时对照表
  子时:夜半(晚上十一点到次日凌晨一点)
  丑时:鸡鸣(凌晨一点到三点)
  寅时:平旦(凌晨三点到五点)
  卯时:日出(早上五点到七点)
  辰时:食时(早上七点到九点)
  巳时:隅中(上午九点到十一点)
  午时:日中(中午十一点到一点)
  未时:日映(下午一点到三点)
  申时:哺时(下午三点到五点)
  酉时:日入(下午五点到七点)
  戌时:黄昏(晚上七点到九点)
  亥时:人定(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知识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十辑

《宁河文史资料第十辑》

本书从宁河历史、七里海为中国漕运之源、光绪之死与高赓恩、宁河民俗、宁河县民间文化等几方面描述了宁河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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