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公营商业的先驱——“冀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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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856
颗粒名称: 宁河县公营商业的先驱——“冀兴号”
分类号: F127.21
页数: 8
页码: 198-2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商业历史悠久,早在战国时期就已广泛使用货币,并建立了“冀兴号”商号,采取灵活机动的策略,向奸商夺取市场控制权,保障了解放区人民的利益。
关键词: 宁河县 商业 冀兴号

内容

宁河县商业据考古发现,早在战国时期,县境内已广泛使用货币。到唐至五代时期,由于滨海盐业的发展,出现贩盐业,直至清代始终盛而不衰。因贩盐业的兴盛,带动了其它商业的发展,也造就了芦台、丰台、潘庄、宁河等繁盛的商业城镇。清代芦台镇曾有“八大海号”到民国初,较大商号已有20余家。民国25年,全县商店发展到530余家。1946年,丰台镇北村沿还乡河码头边成立了一家新商号——“冀兴号”,她就是宁河县第一家公营商业贸易机构,也是宁河县供销合作社的前身。
  1985年,为配合天津市供销合作社编辑《天津市供销合作社史料选编》工作,我查阅了县档案馆和县供销社现存档案中有关“冀兴号”的大量原始资料,并走访了数位当年在“冀兴号”工作过的老同志,掌握了一些珍贵的史料,并据此编写了《宁河县供销合作社建社简史》,现将其中有关“冀兴号”发生、发展及当年所做的斗争等史实陈述如下,以飨读者。
  1945年,宁河县人民摆脱了日本帝国主义者的统治,国民党反动派随即向我解放区反扑,夺取抗日果实。当时,宁河县东南一线为国民党反动派盘据,他们在经济上对其控制地区人民实行残酷剥削和掠夺。他们滥发“法币”,囤储物资;伪乡、保、甲向人民催粮派款,各种捐税名目繁多,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为更有效地领导宁河人民向国民党反动派斗争,不断巩固与发展我解放区,1946年1月,冀东区党委决定恢复宁河县的单一县制,撤销了丰玉宁联合县和武宝宁联合县,成立了宁河县委和宁河县政府,对敌展开了积极的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在经济上,我县和广大解放区一样,军民努力发展生产,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然而,由于国民学反动派对我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造成我解放区工业品匮乏,部分不法商人乘机而入,操纵市场。他们趁解放区粮食因年景时多时缺之机,大搞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他们操纵粮食、布匹、油、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贩运,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市场上的粮食价格最多一天内曾涨落8次。
  为打破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粉碎不法商人控制解放区经济命脉的局面,党加强了对经济斗争的领导,各解放区相继组织了商业贸易工作。1946年春,受党的委派,王耀庭等四位同志来到宁河县,着手宁河县贸易分公司的创建,他们选择敌人力量较薄弱而经济地位重要的丰台镇作为分公司驻地。丰台镇离我老解放区较近,且地处宝坻、玉田、丰润宁河四县交界地带,水陆交通较发达,素为商贩辏集、物资聚散之地;当地群众对我党认识较深,对不法商人十分痛恨,开辟工作有很好的群众基础。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5月1日宁河县贸易公司正式成立。她隶属我冀东贸易公司所辖的十五分区贸易公司(该分公司又称棉业公司,址在玉田县窝洛沽镇),同时又受1946年初在我县成立的宁河县工商科领导,当时的工商科是我党负责经济工作的机构,它统筹领导银行、税务和商业贸易等部门。
  由于当时的丰台镇距敌据点较近,敌人时来骚扰,为防备遭敌破坏,公司对外以私人商号出现,称“冀兴号”。“冀兴号”的资金全部为国有,她是战争时期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一个公有制经济组织,其任务可分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对内,担当繁荣解放区市场、发展解放区经济、扶植解放区人民生产、满足我军军需和人民生活需要等项任务;对外,即指对敌占区开展贸易,也是为了保证解放区的物资供应,以打破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支援解放战争。为适应上述任务,“冀兴号”初设业务股、会计股、总务股及仓库等职能部门,并在黄庄(今属宝坻县)、潘庄各设一个贸易站(潘庄贸易站又称福隆商店)。
  “冀兴号”建立之初,首先开展了向奸商夺取市场控制权的斗争,其方法是从稳定市场价格入手,集中资金,在收获季节以合理价格收购粮食、棉花、油料及其它农产品;到缺粮季节以平价供给,同时经营人民日常生活用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不法私商的嚣张气焰被压了下去,解放区人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冀兴号”名声大振,门庭若市,丰台镇左近几十里的群众前来交易,当时日成交额曾达边区币70至80万元。
  正当“冀兴号”的工作刚刚走上轨道的时候,1946年6月26日蒋介石撕毁停战协定,向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宁河之敌于7、8月间先后制造了“炮击小陈庄”事件和“南涧沽惨案”,并进一步向板桥、黄庄等地侵扰。为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冀兴号”采取灵活机动的斗争策略,将大批物资转移到丰台镇西北的南北兴庄、南北牛涧头、南北湘子、柳沽等村(今均属玉田县、宝坻县)群众家中,实行坚壁请野。敌人进犯丰台镇,到“冀兴号”骚扰,结果一无所获。在此期间,“冀兴号”的工作人员也分散到周围各村活动,在艰苦危险的环境中为我军提供给养、为群众调剂余缺。
  1947年春,在我军反击下,蒋军的全面进攻遭到惨败,不得不转入所谓的重点进攻,宁河之敌龟缩到芦台。为发展有利形势,巩固和发展解放区的经济阵地,“冀兴号”遵照党的指示,迅速扩充机构、扩大商业网点。1947年8、9月间,先后在岳龙、邢家坨、板桥建立了贸易站,又在丰台镇建立了“恒发货栈”。“恒发货栈”是“冀兴号”领导的一个重要部门,1947年秋,我县的土改复查全面展开,翻身农民以深远的眼光参与商业贸易,丰台镇4个村的群众主动将斗争地主的胜利果实向“恒发货栈”投股,东、西、南、北村群众以4户的名义将约值今人民币2万元的实物(主要是粮食)集体入股,这笔股金约占当时“恒发货栈”资金总额的20%。这样,“恒发货栈”就成为宁河县第一个带有群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针对这种情况,“恒发货栈”确定自己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服务、辅导农民贸易。货栈引山货下乡、送食盐上山,向农民提供日用杂品,调剂农民手中的余缺,生意日渐兴隆,规模日益扩大。到1947年底,已有工作人员约20名,设立了财务股、业务股、交易股、运输股、总务股等职能部门。与此同时,“冀兴号”撤股建科,设立了秘书、业务科、会计科、总务科和粮油组,工作人员发展到50余人。此时,王耀庭及其后任徐启明先后调走,由宁河县工商科科长张志同志兼任“冀兴号”经理。
  1947年春的反蒋自卫战争开始之后的时期,是“冀兴号”业务大发展的时期,当时政府制定了“以农业为主、发展自给性工业、手工业与家庭副业,保证军需民食”的生产方针,提出“组织起来,搞好生产”的口号。响应这一号召,“冀兴号”先后在丰台镇兴办为了榨油厂、轧花厂和裕丰纸厂,潘庄贸易站建了酒厂。
  丰台榨油厂以生产豆油为主,其原料在丰台市面上收购,榨出的豆油则全部供应我军军需。裕丰纸厂表面上刷制大红纸和迷信品,实际上由迁安等地购进桑皮,造白纸供应我解放区和部队,解决当时严重的纸张短缺。
  除兴办自营工业外,“冀兴号”还用主要精力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手工业生产。当时组织群众纺线织布成为“冀兴号”开展的最重要而成绩最大的工作。那时,由于解放区受敌经济封锁,布匹严重不足。“冀兴号”为此开展了以棉换线业务。以棉换线就是把收购上来的原棉经轧花厂轧成皮棉向群众发放,每发放1斤7两棉花向群众收1斤棉线,剩余的棉花即做为工资归群众,群众将赚的棉花也可以纺成线交给“冀兴号”,“冀兴号”或付钱再付棉,群众以此增加收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评剧《刘巧儿》中巧儿挎着筐儿唱道:“合作社交线再领棉花”的剧情就生动地再现了当时的情景。那时,在“冀兴号”的组织推动下,丰台镇及其周围地区纺织业空前发展,1947年底,仅丰台镇的纺车就达到、1415年。每逢集日,“冀兴号”门前拥挤着以棉换线的群众,解放区的手工业生产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冀兴号”每天用车辆将大批棉线运往窝洛沽棉业公司,在那里织成布做成军装被服,源源不断地输运到我解放大军手中。
  “冀兴号”在兴办自营工业和组织群众开展手工业生产的同时,为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还开展了出入“口”贸易(当时的出入“口”指出入解放区)。当时在敌人的经济封锁下,我解放区物资尤其是布匹、食盐、糖、火柴等工业品十分缺乏,而一些投机商人乘机盗运解放区粮食流向敌占区。为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我解放区实施对敌占区的反封锁。冀东行署为此公布了“出入口贸易与缉私办法”,一方面严格限制粮、棉等重要物资出“口”,限制奢侈品及解放区能够自产的“洋货”入“口”;另一方面鼓励生活必需品和军用物资入“口”。
  从汉沽盐场进“口”食盐是“冀兴号”开展的重要入“口”贸易之一。当时解放区食盐奇缺,而产盐区又被敌所控制,为此政府拨出大量资金搞盐。“冀兴号”动员私商和群众到铁路南贩盐,当时大批群众冒险到盐场挑盐,敌人为此大伤脑筋,虽加强武装缉盐队,仍防不胜防,大量食盐通过不同渠道集中到“冀兴号”。“冀兴号”组织车辆运往我北山老根据地,最多每天出动马车100辆,丰、玉路上,盐车络绎不绝,有力地支援了解放区。“冀兴号”还从敌人手中搞到了大批军需物资。日伪投降时,我军接收了一部分黄金和鸦片,“冀兴号”就用这些东西通过与我合作的私商搞出“口”,搞军需,换回的军需物资主要有西药(主要是外伤用药)、汽油、军火等。当时部分贸易站为此专门成立了禁烟股潘庄贸易站,禁烟股股长刘久华等同志就经常活动于天津外围,用黄金和鸦片换回了许多枪支、弹药。
  “冀兴号”还鼓励解放区的多余产品出“口”,同时从敌占区购回日用工业品以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当时从敌占区进“口”的主要物资有食糖、胶鞋、火柴、洋线等。
  出入“口”贸易的开展,弥补了我解放区物资的不足。为我军提供了大量军需物资,对粉碎敌对解放区的经济封锁起了重大的作用。
  “冀兴号”还与我县的税务、银行等部门配合行动,担负着维护“边区币”信誉、平抑物价、繁荣市场的任务。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流通边区政府发行的边区币,由于国统区流入的“法币”冲击,边区币币值不稳。县政府发出布告,在解放区限期禁用伪币,教育和组织群众把伪币花到敌占区,换回物资。为此,“冀兴号”组织群众用伪币到敌占区买盐。同时凭借公营商业的财力物力,参与平抑物价,维护边区币信誉。一旦边区币“毛”了,就拿出粮食、棉花、食油、布匹等物资,回笼边区币,稳定市场。“恒发货栈”则积极开展市场交易,交易的商品有牛、猪、羊及各种山货,吸引了丰台镇周围数十里教远近的农民和商贩前来贸易,日成交额达数十万元(边区币)。通过“冀兴号”的努力,不仅维护了边区币的信誉,还大大繁荣了丰台镇市面。每逢集日,丰台镇四条大街商贾云集,物资丰富,成为当时百十里内最大的集市。
  1947年中到1948年底,“冀兴号”不仅业务搞得有声有色,而且人员机构不断扩充。到1948年12月,“冀兴号”已有下属机构6个,工作人员近100人,并拥有了雄厚的财力和物力。这时,解放战争已进入第四个年头,伟大的平津战役打响了,解放军一路由我县境内通过,向天津外围集结,“冀兴号”担负了为我军沿途提供给养的艰巨任务,他们全体动员,筹集了大量军需物资,组织了大规模的运输队,并在我军经过的潘庄、堤头设立了供应站,每天供应我军粮食数十万斤,食盐和食汕数千斤。在整个平津战役期间,供应昼夜不停,共供应我军粮食约1200万斤,食油约15万斤、食盐约12万斤,出色地完成了支前任务,为解放天津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8年12月14日我军进驻芦台,宁河县全境解放,接踵而来的是接管工作。遵照上级指示,“冀兴号”部分工作人员于1949年7月进驻芦台,成立筹备小组,筹备成立宁河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小组由刘印丰同志带队,还有宋世朋、黄春元、庞朝忠、张兴等5人。任务除筹备建社外,还负责观察市场动态,以确定建社后的中心任务。1949年9月,宁河县委、县政府机关搬到芦台,宁河县供销合作社也于当月在芦台正式成立。“冀兴号”一部分人员随张志同志赴唐山、一部分随军南下,余下22人成为新成立的宁河县供销合作社的基础力量。
  至此,“冀兴号”光荣地结束了它的历史史命。但她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在我们宁河县内外所进行的可歌可泣的斗争将永远为人民所铭记。
  我在写作此稿的过程中,曾亲自到丰台镇寻找“冀兴号”的遗迹,原来的“冀兴号”遗址现为丰台镇供销社批发站。虽然经历了唐山大地震的劫难,但如今仍有两幢当年“冀兴号”使用过的瓦房依然屹立未倾,那斑驳的梁柱上仿佛还留存着当年“冀兴号”工作人员的印记;那格子窗上想必当年曾彻夜映过“冀兴号”工作的灯光……

知识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本书记载了宁河县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等有关历史资料,包含了艰难岁月、先烈足迹、革命回忆、史海钩沉、民俗风物、古镇谈古、工商邮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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