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6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558-56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该县的人民检察院在1955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审查批捕了576名案犯,并对409名案犯提起了起诉。此外,他们还自行侦查逮捕了81名案犯,其中74人受到起诉,7人免于起诉。从1978年到1986年底,他们共审查了529件呈报逮捕案件,共涉及662人。经审查,决定批捕了444件案件,涉及556人;决定不批准逮捕的有76件,92人;将9件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涉及14人。批准逮捕的案件占呈报逮捕案件的83.9%。另外,他们还受理了456件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涉及624人;对11件案件免予起诉,涉及34人;对4件案件不起诉,涉及9人。在1989年,他们受理了公安机关提交的88名逮捕人犯,经审查批准逮捕了73人,不批准逮捕了12人,将3人移交到外地;他们还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60件起诉案件,涉及10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了52件案件,涉及79人犯,免予起诉了4件案件,涉及11人犯。
关键词: 宁河县 刑事检察 检察

内容

自1955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县人民检察院共审查批捕案犯576名,审查起诉案犯409名,自行侦查逮捕案犯81名,起诉74名,免予起诉7名。1978年至1986年底,共审查批捕县公安机关呈报逮捕案件529件,662人。经审查,决定批捕的444件,556人;决定不批准逮捕的76件,92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9件,14人。批准逮捕占呈报逮捕案件的83.9%。同时还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56件,624人;免予起诉11件,34人;不起诉4件,9人。1989年,受理公安机关提交逮捕人犯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人,不批准逮捕12人,移交外地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60件,10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2件,79人犯,免予起诉4件,11人犯。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