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宁河县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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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宁河县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35.214
页数: 19
页码: 483-501
摘要: 本节记述中国共产党宁河县地方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组织建设,坚持把组织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关键词: 宁河县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节 组织状况
  一、中共丰润玉田宁河和丰润玉田遵化宁河联合县委员会
  1941年10月中共丰润玉田宁河联合县委员会建立,隶属中共冀东区党分委东部地委。时,设宣传部、组织部、武装部和青年报国会。1942年5月隶属中共冀东地委第十三地委东部地分委,活动区域多在宁河县境蓟运河以东小新河以东部分村庄。
  1943年2月,丰润玉田遵化与丰润玉田宁河合并为丰润玉田遵化宁河联合县。同时,中共丰玉遵宁联合县委员会成立,属冀东地委第十三地委东部地分委领导。1943年6月隶属中共冀热边特委五地区委,机构设组织、宣传、武装等部。
  1943年8月,丰玉宁联合县又从丰玉遵宁联合县中分出,恢复中共丰玉宁联合县委员会,隶属中共冀热边特委五地区委。1945年1月隶属中共冀热辽区党委十八地委。设组织、宣传、武装、敌工(联络)、城工、民运等部。
  二、中共武清宝坻宁河工作委员会
  1942年6月,丰润玉田宁河联合县基干队(对外称青英部队)派遣刘征等5名同志组成工作队,在本县境内蓟运河西部开辟新区。先后在蓟运河以西、北宁铁路线(今京沈铁路)以北的金钟河两侧的70来个村庄开展工作。后,地区不断扩大,经十三地委批准,于1943年7月成立中共武清宝坻宁河工作委员会,活动区域多为本县境蓟运河以西大部分村庄。时,属中共冀热边特委五地委所辖,设组织、宣传、敌工、社会和公安科(局)。1945年1月隶属中共冀热辽区党委十八地委。1945年10月,中共武宝宁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武宝宁联合县委员会。
  三、中国共产党宁河县委员会
  1946年1月,丰玉宁联合县和武宝宁联合县撤销,恢复单一县制,建中共宁河县委员会(对外称宁河政治处,1948年始称中共宁河县委员会),驻宁河镇。设组织、宣传、城工、社会、民运等部,隶属中共冀热辽区党委十八地委。1946年5月隶属冀东区党委十五地委。1949年8月隶属中共河北省委天津地委。
  1949年10月至1959年,中共宁河县委机关先后设:秘书室(1949年10月至1954年2月),办公室(1954年2月至1959年1月),组织部(1949年10月至1959年1月),宣传部(1949年10月至1959年1月),统战部(1952年至1959年1月,农业互助合作办公室(1952年12月至1955年5月),农工部(1955年5月至1959年1月),文教部(1956年7月至1959年1月),财贸部(1955年10月至1959年1月),工业交通部(1956年1月至1959年1月),纪律检查委员会(1950年6月至1956年4月),监察委员会(1956年4月至1959年1月)。
  1959年1月,中共宁河县委与中共汉沽区委合并,合并后称中共汉沽区委员会。1961年6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分置,恢复中共宁河县委员会。1961年6月至1966年县委机关机构为:办公室(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组织部(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宣传部(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统战部(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农工部(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财贸部(1961年5月至1962年8月),工业交通部(1961年6月至1962年8月),政治部(1964年3月至1966年5月),监察委员会(1961年6月至1965年5月)。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县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先后受到冲击,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69年3月29日成立由县人民武装部和驻军代表参加的“宁河县无产阶级革命联合筹备委员会1968年3月20日正式成立由地方军队代表、群众组织代表和原县委、县人委部分干部混合组成的“宁河县革委员会”,取代原县委、县人委党政领导机构。于1970年2月,建立宁河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
  1971年1月,重建中共宁河县委员会。重建后县委机关机构设置为:政治部(1972年4月至1975年1月),办公室(1972年4月至1989年12月),组织部(1975年1月至1989年12月),统战部(1981年5月至1989年12月),宣传部(1975年1月至1989年12月),农村工作部(1981年3月至1984年5月),农村政策研究室(1984年5月至1986年8月),农工部(1986年8月至12月),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至1989年12月),政法委员会(1984年5月至1989年12月),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办公室(1972年4月至1989年12月),机关党委办公室(1972年4月至1989年12月),党校(1972年4月至1989年12月)。
  第二节 县委历任领导人
   一、中共丰玉宁联合县委、中共丰玉遵宁联合县委和中共武宝宁工委、中共武宝宁联合县 委领导人更迭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三节 组织建设
  一、组织发展
  (一)第一个党组织的建立。1934年夏末,中共京东特委派遣共产党员陈荻,与当时已在芦台镇坚持地下斗争的共产党员张家庆、田泽林、张家声等组织建立了芦台镇秘密联络站。同时,建立联络站党支部。这是宁河县境内出现的第一个党组织。陈荻任联络站负责人兼党支部书记。该支部直接受京东特委领导。
  (二)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1938年6月,陈荻同志奉党的指示,带领部分同志参加冀东大暴动,秘密联络站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职,由张家声担任,直接受平、津、唐点线工作委员会(注:点线委员会的“点”,指的是城市,“线”,指的是铁路线。)领导。后,秘密联络站负责人张家声被捕,联络站及党支部遂遭破坏。
  1941年10月,中共丰玉宁联合县委员会建立,蓟运河以东地区党组织随之发展。1941年10月小李村发展一名党员李树存。1942年8月,在褚家庄组建中共褚家庄村党支部。是年底,麻坨、李麻〓、东蛇麻港、姜甸子、胡甸子、西魏甸等村党支部先后建立,党员发展至几十名。
  1943年7月,中共武宝宁工作委员会建立,同时在宁河县蓟运河以西地区发展党组织。当年建立鲁庄子党支部,并在冯台子、北淮淀、乐善庄、大八亩坨、赵本庄、大从庄、李花毛等村发展了一批党员。1944年底,中共武宝宁工委管辖区内已建立21个党支部,发展了395名党员。
  1946年1月,中共宁河县委成立,随后,建立8个区党委。随着武装斗争的深入和土地改革运动,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1947年,全县有党员3481人。在平分土地运动中,又吸收党员52人。1948年10月,全县有党支部193个,党员3509人。1949年底,全县有党支部241个,党员3923人。
  (三)新中国建立后时期。初,农村及工、交、财、贸系统党组织发展较快。农村党支部,1956年比1950年增加41.7%,党员总数增加38.8%;工、交及财贸系统党员总数,1956年比1950年增加近6倍。1958年‘‘大跃进”中,党员队伍有很大发展。1963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党组织进行了整顿。1964年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清洗”了一部分党员(其中出现许多冤假错案,后得到纠正平反)。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全县党委21个,总支25个,支部520个,党员6826名。1966年8月“文化大革命”运动波及全县,县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相继受到冲击,党组织停止活动。1969年进行整党建党,基层组织和党员先后恢复组织生活,发展少量党员,但组织发展一直受到“左”倾错误干扰。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注重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和发展党员。1980年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432名,占党员总数的3.1%;1986年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1095人,占党员总数的7.1%。1986年,全县共有32个党委,26个总支,758个支部,15262名党员。
  二、组织整顿
  1948年1月,农村土地改革运劫进入土地平分阶段,同时纠正党内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不纯的问题。按照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平分土地工作在解放区党组织开展整风运动。运动中,进行“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的三查运动,清除阶级异己分子及不可救药的蜕化分子。这次整党从1948年1月开始,6月结束。
  1950年,一些党员在胜利面前腐化堕落,贪污受贿,由于组织发展手续不健全,把一些不够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甚至使一些兵痞、敌伪分子、反动会道门成员也混入党内,造成组织不纯。针对这种情况,于冬季在农村党支部中进行整顿,清除了一批不纯分子和有严重问题的人出党。
  1953年2月6日至3月16日,县委针对部分党员对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木明确,觉悟低,思想落后,不愿加入互助组的问题,进行思想和组织整顿。参加整党的支部45个,党员840人。为了纯洁党组织,提高党员对社会主义合作化的认识,为实现合作化扫清思想上和组织上的障碍,又连续三年对农村支部进行普遍的整顿,提高了广夭党员思想觉悟,并从党内清除一批反革命分子及犯有严重错误的人。
  1954年,全县分三批整顿33个三类支部,40个二类支部,1567名党员参加,清洗、开 除、劝退和自动退党45人,受到其他处分的26人。
  1955年4月,整顿了147个农村支部,参加整党的党员2986名,清洗、劝退和自动退党45名,受到一般处分的21名。1956年1月至9月整顿了225个支部,参加整党的党员3631名,清洗、开除、劝退和自动退党50名。
  1957年至1958年5月,按照党中央决定和中共天津地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分期分批地开展了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主要内容的整党整风运动;县、乡两级选派127名干部参加整党整风运动。117名各种不纯分子和消极落后分子被清除出党,113名党员受到党内处分。这次整党整风运动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出现了一些冤假错案。
  1961年12月至1963年春,全县先后进行两次整风整社,同时整顿农村基层党组织。1961年12月至1962年4月共整顿466个农村支部,整顿后建立健全了党组织。时,全县党总支6个,支部470个。1962年冬至1963年春,经过整顿,一类支部由95个上升到128个,二类支部由147个降为124个,三类支部由42个降为32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各级党组织和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党的大批干部和不少党员被批判斗争,许多同志受到错误处理。1977年至1978年春,根据中共“十一大”精神和中共天津市委安排,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整顿,主要任务是解决思想不纯、组织不纯和作风不纯问题。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中共宁河县委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1979年开始至1984年,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他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纠正。1984年11月1日至1986年10月31日,为了加强新时期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调动广大党员在新时期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按照中央整党决定精神和天津市农委的安排部署,历时两年分五个梯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一次普遍的整顿。每个梯次整党工作,通过学习整党文件及有关著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员登记以及组织处理等项内容,达到纯洁组织的目的。这次整党共整顿了758个支部,26个总支,32个党委,全县有14663名党员参加,准予登记的党员14378名,因病保留党籍23人,缓解登记76人(包括留党察看56人),不予登记32人,暂不登记8人,开除党籍11人,留党察看56人,撤销党、内外职务4人,严重警告38人,警告34人,取消预备资格3人。通过整党,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团结,纯洁组织,促进了党风党纪的好转。
  第四节 宣传教育
  一、宣传
  1946年1月,中共宁河县委员会成立时,设宣传部,主要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文化大革命”中,宣传部撤销。1972年4月成立政治部,下设宣传组。1975年1月恢复宣传部。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县直各支部和各区干部,主要宣传党的抗日、土改建政、发展生产等方针政策,并进行形势任务教育。宣传部门利用当时仅有的一台旧收音机,不间断地收听记录每天新华广播电台播发的新闻。后,或口头、或刻印成小报,传达至县委、区委的领导干部。时,宣传部门还不定期举办实事报告会,请县委领导作政治形势报告。
  1950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建立宣传网的指示,在全县村镇组建宣传组。1951年6月,全县有168个村、4个农场、1个学校建立了宣传网,占全县农村、厂、校数的46.9%,共有宣传员1566名。抗美援朝时期,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大字报、黑板报、标语、宣传画、展览会等20余种宣传方式,向全县人民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据统计,全县张贴标语3万余条,大字报和漫画1万余张,设黑板报1000余块。宣传网在贯彻新婚姻法,农业合作化运动,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运动中,不断发展壮大。时,县委宣传部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内容为:党的基础知识、党史、通俗哲学知识、毛泽东著作等。
  1964年至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恢复并整顿宣传队伍,普遍建立农村政治文化室。时,强调学习解放军,公社建立政治处,大队设政治指导员,生产队设政治队长,生产组设宣传员。“文化大革命”中,宣传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抓“红海洋”,“三敬祝”(红语录、红标语、全国一片红,每到吃饭前对领袖说一句祝愿的话),通过宣传工作推动“斗、批、改”(斗走资派,批修正主义路线,改造地、富、反、坏、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宣传工作拨乱反正,纳入正轨。1984年,举办大型报告会,电视讲座12次,听众达56000余人次,宣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县创建文明村5个,文明单位33个。1986年,在天津市组织本市四郊五县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联查评比中,宁河县获优胜杯。在1986年中央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部署》文件传达后,县委抽调县、乡、镇、局干部1260多人,组成宣讲团150余个,深入农村宣讲300余场次,直接听众达11万多人。
  1983年至1986年,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了《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和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等理论书籍及文件,举办读书学习班22期,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712人次。为加强党员教育,举办党员培训班342期,培训党员43600人次。
  二、党员教育
  1956年,建立宁河县委党校,对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和培训。建校初,以短期培训班为主,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础知识、党史和时事政策。1959年1月,芦台、汉沽合并,宁河县委党校撤销。宁河、汉沽分置后,于1962年恢复宁河县委党校,先后在芦台镇、丰台镇等地设址办学,主要学习毛泽东同志的哲学著作,学习党章和时事政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校停止办学。1970年再次恢复县委党校,校址设在潘庄农场,1975年迁到阎庄东(“五·七”干校旧址),当时有教职员工22人,其中副校长2名,教师5名。主要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民兵营、连长,学习“党的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1977年,开始组织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8年至1979年,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代表大会文件,及有关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文章;1980年至1982年,学习《关于中国经济理论问题的研究》、《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近代史》;1983年,学习《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中共党史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文件。
  1984年5月,党校校址迁至芦台镇。党校根据新时期要求,把以培训为主转为以正规教育为主,培训为辅,开始办全脱产大专班和中专班。大专班学制为两年,主要学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基础专修科课程;中专班学制也为两年,学习市委党校规定的中专课程。还陆续开办业余大专班、文秘大专班、短期学习班,大专班学习市委党校规定的党政干部大专课程,文秘班学习市第二教育局规定的文秘专业大专课程,短期学习班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宁河县委党校自1956年建校至1989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百余期,在校学习和受训人员达11497人。培训形式分长年正规学习班、业余长年学习班、长期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四种。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及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素质。
  第五节 统战
  1952年11月,县委设统战部,各基层党支部设有统战委员负责统战工作。统战机构成立后,组织各界人士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文件,参加工商联的改选,筹备县人民代表会议及民主建政工作。
  1954年开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县委、县政府及各级统战机构多次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参加政治课、座谈会、学习班,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1956年在芦台镇建立工商学校,组织380名工商业者参加学习。从1956年开始分批保送25名工商业者,脱产到省工商政治学校学习。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促进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改造。至1956年全县私营工商业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后,全县194名私营工商业者中,担任总经理5人,副经理19人,分店经理32人,副厂长4人,车间主任9人。
  对散居在本县的务农回民,于1957年组织参加高级社,从事工商业的回民参加了合作组织。回民适龄儿童都入了学。生活困难的病患者适当得到免费治疗。
  “文化大革命”中,统战机构被撤销,统战工作被迫停止。1981年5月,县委统战部重新恢复,统战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1982年至1983年,县委检查全县宗教工作的情况,深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1982年底召开全县宗教工作会议。根据广大回民的要求,会议决定重建芦台镇清真寺。后,芦台镇清真寺落成并开放。
  1984年对全县10个方面的统战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组织召开县政协第三届会议,停顿18年的政协组织得到恢复。县政协和各级人大、政府部门都配备了非党领导干部。统战部恢复后,相继落实各项统战政策。为26名尚未摘帽子的“右派分子”摘帽,为120名“右派”作复查和改正工作,并对其本人和受株连的家属、子女进行妥善安置;对全县原工商业者进行认真的区别,使210名原工商业者被区别为劳动者,明确他们本来的劳动者身份;对全县100名起义投诚人员进行核实复查和发放证书的工作;对历次运动中受到不同程度冲击和错误处理的同志,进行平反和纠正,撤销原错误结论,有的恢复工作,有的得到定期生活补助。加强同“三胞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的联系,并对“三胞属”出入境会亲提供方便。1988年对台办公室从统战部中独立出来,为台胞寻亲、来访服务。
  第六节 纪律检查
  1950年6月,中共宁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设书记、副书记各一人。1953年至1955年,县纪委共受理党员干部违纪案件220件,涉及253人,开除党籍39人,给予其它党纪处分124人,经教育免于处分90人。1956年县纪委改为中共宁河县监察委员会,同年8月27日召开宁河县监察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设立办公室作为监委的办事机构,并确定监察委员会的任务:经常检查和处理所属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并向同级党委提出处理意见;领导下级党组织的监察工作,受理党员和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诉及党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审批应归本委审查、批示的案件;向党员进行纪律教育;办理取消党员处分。当年受理案件192件,结案率90%。1959年1月至1961年6月,宁河、汉沽合并。1961年6月13日,宁河、汉沽分开,重设县监察委员会。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监察机构被取消。
  1979年8月,成立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其主要任务是复查和处理党员申诉案件和现实违纪案件。1980年至1981年,共复查处理党员申诉案件和现实违纪案件380件,其中新中国建立前4件,新中国建立后“文革”前64件。对这些历史遗留案件,按党的政策,经过认真复查、复议,作出实事求是的处理。1983年9月,县纪委筹备组改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一名常委主抓纪委工作,设副书记2人,常委5人,下设办公室、检查组、审理组。县纪委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严重犯罪活动的通知精神,当年受理党员申诉567件,经过审理,开除党籍的36人,受到其他处分的206人,结案456件,结案率80%。
  1988年12月,经中共宁河县第五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5人,委员2人,下设办公室、检查组、审理组。县直各局分别设立纪委、纪检组,或配备纪检干部。各乡镇也都配备纪检干部,1986年,县纪委检查组、审理组合并改为检查科,增设信访科。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1985年县纪检委清查处理了购买、更换小汽车、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和党政机关干部谋取不正当收入等不正之风,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县纪委还开展了纠正“扰民风”活动,对本县一些主管人、财、物部门依靠职权到下属单位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进行查处。1985年查处各类违纪案件41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6件。1986年受理违纪案件16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1件,审理案件117起。1989年受理违纪案件29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8件,审理违纪案件19起。
  第七节 历届党的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2年10月23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252名,其中妇女代表13名,县区级干部26名列席了会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并审查杨志恒同志代表宁河县委所作的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查李伯芳同志所作的《1952年冬季工作任务(草案)》;(三)听取刘顺华同志作的《民主集中制的报告》;(四)选举新县委。大会通过了《关于1952年冬季工作的决议》。《决议》中说:全县冬季压倒一切的任务是:继续贯彻工业、农业、贸易三大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并在此前提下大力进行整党工作。大会还就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进行揭发批判。大会收到提案180件,就地解决76件,列为工作计划的32件,待查清情况的38件,缓办的34件。
  大会选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3名:杨志恒、李伯芳、李广泉、赵春久、赵振山、吴力强、刘凤屏、王学增、孟克弱、王治安、张玉常、高振如、杨秉亨,常委5名:杨志恒、李伯芳、李广泉、赵春久、王学增,县委书记杨志恒,副书记李伯芳。
  二、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6年4月1日至5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30名,其中妇女代表7名,县级各部门的负责人15人列席了会议。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并审查县委书记杨志恒《中共宁河县委关于二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草案)的报告》;(二)通过中共宁河县委副书记李伯芳《关于贯彻执行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规划(草案)》;(三)选举新县委和监察委员会。《规划(草案)》就工、农、商、文教、卫生等39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指标。粮棉的增产指标是:粮食每亩平均产量,1956年为156公斤,1957年达到210公斤,1962年达到500公斤;棉花每亩产量,1956年为26.5公斤,1957年达到28.5公斤,1962年达到85公斤。大会通过的《关于今后的工作任务的决议》指出:“目前,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就是要集中全党力量,依靠与发动群众,全面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断提高社的质量,深入发动农业增产竞赛运动,积极地、有步骤地举办各种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革,保证提前一年超额、全面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农业增产计划。”
  大会选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3名:李伯芳、李广泉、杨秉亨、魏新耀、吴景文、赵春久、王学增、于福泉、于文涛、刘凤屏、张福桐、李复兴、王润珠、尹少纯、王向田、刘林、许文占、张产堂、李金铭、吴力强、郭景福、刘春岭、李全山。常务委员8名:李伯芳、李广泉、杨秉亨、魏新耀、赵春久、王学增、于文涛、刘凤屏。县委书记李伯芳,副书记李广泉、杨秉亨、魏新耀。出席地区党代会代表8名:李伯芳、魏新耀、许文占、李金明、齐景贤、郭景福、刘林、郝广庚。
  三、第三次代表大会
  1962年3月27日至30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代表275名,其中正式代表231名,候补代表18名,列席代表26名,妇女代表10名,回族代表2名。大会的中心内容是:(一)听取阎欣同志代表中共宁河县委向第三届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二)听取张君彦同志代表中共宁河县委监察委员会就一年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向第三届代表大会的报告;(三)选举新县委和监察委员会。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宁河县第三届代表大会决议》。决议指出:“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稳定市场,整顿秩序,是1962年全党全民的中心任务。”
  大会选举第三届委员会委员31名;阎欣、宋志远、李伯芳、祝华、李广泉、肖田、易新、周兴华、王志安、王恩昌、于文涛、刘风屏、赵春久、于福泉、王学增、高振儒、崔友信、王介三、杨秉亨、赵清山、许文占、马国孚、夏凤林、张君彦、高德俊、翟延年、张俊儒、王安华、王锦标、杜克喜、周介三。候补委员4名:杜元亨、于化龙、孙跃千、杜忠。常务委员17名:阎欣、宋志远、李伯芳、祝华、李广泉、肖田、易新、周兴华、王志安、王恩昌、于文涛、赵春久、于福泉、王学增、崔友信、刘风屏、高振儒。书记处书记10名:阎欣、宋志远、李伯芳、祝华、李广泉、肖田、易新、周兴华、王治安、王恩昌。阎欣为第一书记,宋志远为第二书记。
  会议还选出了中共宁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13名:张君彦、李洪图、于福全、崔友信、刘风屏、于文涛、张俊儒、王安华、王锦标、孙联民、拱瑞彬、高德俊、牛焕新。常务委员5名:张君彦、于福全、刘凤屏、崔友信、李洪图。张君彦为书记,李洪图为副书记。
  四、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1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会议代表476名,其中贫下中农代表371名,工人代表13人,军人代表10人,干部代表82名。
  会议听取了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的工作报告,以老、中、青,军、干、群三结合为原则,选举宁河县委。大会选出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9名:于宗芝、马志华、牛占东、王有德、王光军、王洪珍、王瑞乃、王瑞凤、刘濯清、刘存瑞、刘洪海、刘贺军、刘焕宽、刘玉森、邢国俊、任登阁.陈广敏、李建民、李伯芳、李树和、吴景汉、张云祥、杨文元、杨慕琴、郑怀仁、赵志恒、曹洗、曹景之、琚有山。候补委员6名:刘砚池、张良知、张堂、赵广玲、韩春明、靳浩然。常务委员9名:刘濯清、曹洗、牛占东、王有德、曹景之、杨文元、张云祥、王光军、吴景汉。刘濯清任书记,曹洗任副书记。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继续广泛深入的开展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群众运动的决议》。1月20日在第一次全委会上又通过了《关于实现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的决议》和《关于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新高潮的决议》。
  五、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5年12月23日至26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10名。这次代表大会任务是:认真总结县第四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正确分析全县的政治、经济形势,根据县内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今后三年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并审议中共宁河县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中共宁河县第五届委员会;(四)选举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5名:刘洪海、张云祥、陈洪林、魏丕明、王光军、张有会、张占礼、吕福玲、张殿辉、李克刚、张润臣、吴景汉、陈作忠、窦俊华、王兴邦、宋有礼、王建明、李东海、卞瑞明、杨贵生、王鼎余、刘焕义、李庆富、傅连波、张长岭。候补委员4名:石俊文、王志刚、张洪成、韩景增。常务委员9名:刘洪海、张云祥、陈洪林、魏丕明、王光军、张有会、张占礼、吕福玲、张殿辉。书记刘洪海,副书记张云祥、陈洪林、魏丕明。并选出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光军,副书记郭殿文、李迎,常务委员5名:王光军、郭殿文、李迎、张秀彬、杨钫。
  六、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9年12月19日至22日,在县城芦台镇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92人。这次代表大会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第五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宁河县的工作,确定今后三年本县经济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的建设的任务,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艰苦创业、扎实工作,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这次大会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共宁河县第五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中共宁河县第六届委员会;(四)选举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选出县委委员22名:王兴邦、王志刚、王福臻、卞瑞明、白乐志、吕福玲(女)、李迎、李东海、李加真、杨金华、杨贵生、吴景汉、余振兴、张占礼、张有会、张如川、陈洪林、范其玉、黄一鹏、窦俊华、穆秀媛(女)、魏丕明。候补委员3名:王鼎金、张长岭、王志和。常务委员:白乐志、陈洪林、魏丕明、张有会、张占礼、吕福玲(女)、窦俊华。书记白乐志,副书记陈洪林、魏丕明、张有会。会议还选出中共宁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李迎,副书记张秀彬,常务委员李迎、张秀彬、吴绍祥、姜玉堂。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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