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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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管理
分类号: X32
页数: 2
页码: 442-443
摘要: 宁河县在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和环境保护监测站,并逐步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治理。调整工业布局、开展综合利用、实施综合治理,建立水源保护区和环境综合整治区,以及建立农业环境保护区是他们的重点措施。
关键词: 环境 管理 宁河县

内容

一、机构。1975年,宁河县建立环境保护办公室,由宁河县计划委员会代管。1981年4月,成立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于环境保护办公室,并于当年开始进行环境监测业务活动。在此之前,该项工作由宁河县卫生防疫站承担。1984年6月,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1985年6月24日,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宁河县环境保护局”,1989年设办公室、监测科,化验科,干部职工26人。
  二、污染治理。1981年起,逐步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治理。(一)调整工业布局,减少污染点源,重点对全县15家电镀厂点实行调整,对其中7家明令停产,并相继关闭。其余8家截止1986年底,全部配齐了污水处理设施。1989年全县工业废水初级治理率达70%。(二)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在30家砖瓦厂推广利用工业废渣,如粉煤灰、烟道尘、煤矸石等为砖坯内燃料,减少外燃用煤技术,使万块砖燃煤量由1.2吨左右减少到0.6吨左右。1989年全县燃烧设备的消烟除尘率达到53%。(三)结合企业实际,实行综合治理。从1984年开始,电镀、造纸、酿酒、制革等企业,先后均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县皮革厂投资13万元,与大专院校挂钩,兴建污染处理工程;芦台镇织物厂采用“化学絮凝物理去除法”以后,悬浮物、色度等指标均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四)建立水源保护区。在宁河县中部及芦台镇附近建立水源保护区。该区河网较密,又有七里海水库,可大力发展水稻生产和水产养殖业。该区域内今后不应发展有废水污染的企业。已有的要进行治理或搬迁、转产。(五)以芦台镇为中心,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区。大力推广工业循环用水和净化处理;推广集中供热和消烟除尘,整顿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秩序,发展绿化等。(六)建立农业环境保护区。对水稻生产基地和广大农村耕地实行多种环境保护措施,如因地制宜地调整肥料结构,鼓励使用农家有机肥;开发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推广高效无毒农药;停止灌溉超标的污水等。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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