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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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4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F299.272.1
页数: 8
页码: 436-4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环境质量、环境污染、环境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环境质量
  一、地面水环境质量
  宁河县境内5条一级河道与10条二级河道是本县主要地面水源。60年代开始,工业企业废水排放不断增多,使河流水质变坏,导致枯水季节不能用于农田灌溉。
  判断水质酸碱程度的PH值,按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应在5.5-8.3之间,宁河县河水1986-1989年测量PH值最小为6.67,最大值为8.49。反映水质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程度的化学耗氧量COD值,在蓟运河芦台段达到高峰,值为7.86毫克/每升。生物需氧量(BOD)经测定,仍是芦台段数值最高,BOD最大值为4.66毫克/升,均值为2.26毫克/升,但未超过同类标准(≤6毫克/升)。氯化物(CL-)含量随月份而变化,枯水期最大值达1402.47毫克/升,平均值312.27毫克/升,已超过同类标准(≤250毫克)。含盐量应不超过1500毫克/升,但测得的最大值为2977.33毫克/升,超标近1倍。宁河县地面水污染状况在枯水期重于丰水期,蓟运河芦台段河水污染程度远大于其它流域。主要河流的环境质量如下:
  (一)蓟运河水质状况(见表)
  1986年至1989年度蓟运河水指标的最大值、均值和最小值表
  (二)还乡河水质状况(见表)
  1985年至1989年还乡河水质状况表(三)潮白河水质状况(见表)
  潮白河水质状况表
  二、大气环境质量
  (三)大气总悬浮微粒(TSP)
  大气中飘浮的100umJ以下粒径豹颗粒物,第一季度多手其它季节。宁河县测得的TSP值最大为0.22mg/Nm3,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日均值(0.30mg/Nm3)。1986-1989 年,TSPg平均值逐年减小,说明近几年抓烟尘治理已取得成效。
  (二)二氧化硫(SO2)
  大气二氧化硫的含量时高时低,无―定的变化规律,但冬季大气污染比春夏秋季严重,冬季最大值为0.054mg/Nm3,达到了二级标准(Z0.15mg/Nm3)o
  (三)氮氧化物(NO、)
  经测定,1988—1989年高于1987年、1986年、1985年;第一、四季度高下第二、三季度。最大值为Q0204mg/Nm3,能达到日平均小于0.05mg/Nm3的一级标准。
  (四)硫酸盐化速率
  1989年以来,硫酸盐化速率有增长的趋势,最大值已增至0.64mg/100cm2•碱片·日。
  (五)自由降尘
  近两年呈下降趋势,每年中第一、二季度高于第三、四季度。最大值为24.15吨/平方公里•月,最小值为6.52吨/平方公里•月。
  芦台镇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表三、环境噪声情况
  (一)分区评价
  芦台镇1986-1989年各自然功能区平均值详见下表。
  芦台镇各功能区环境噪声质量状况表(白天)
  噪音由大到小排列顺序是:罗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商业道与震新路交叉口,芦台镇东南角工业区,行政机关,医院,学校和居民密集区。其总均值为52分贝。
  (二)不同季节的噪声(见表)1987年至1989年芦台镇24小时连续监测环境噪声质量状况表(昼夜)
  第二节 环境污染
  一、水污染
  主要污染源系工业废水。1985年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达450万吨,其中以电镀、化肥、制革、酿酒、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排放的污水污染尤为严重。部分厂家缺乏积极的治理措施,废水中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县化肥厂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达4581吨,1985年5月20日和7月25日两次监测,其废水中氯化物和硫化物浓度分别为735.67毫克/升和76.34毫克/升,均严重超标。宁河县制革厂1985年10月份,废水中硫化物浓度达296.2毫克/升,超标296倍。
  工业废水排放,加之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导致县城内三大主要河流——蓟运河、还乡新河、潮白新河水体不同程度受到污染。据1986年《环境质量年报》记载:在5—6月份枯水期,河水全盐量、氯化物、硬度、化学耗氧量等都较平水期、丰水期成倍增长。如全盐量,全县地面水平均值由4月份的787.00毫克/升,上升到6月份的2097.46毫克/升,氯化物由4月份的123.02毫克/升,上升到6月份的807.94毫克/升。以蓟运河为例:上游江洼口至下游南湖庄河段,各项盐指标逐步升高,氯化物由43.29毫克/升,升到268.91毫克/升,全盐量由673.23毫克升,升到1093.74毫升/升,化学耗氧量由32.25毫升/升,上升到63.55毫升/升,硬度由6.49毫克当量/升,增到7.21毫克当量/升。
  (一)1988年至1989年,宁河县工业废水年排放量达1500多万吨,主要污染物为硫化物、氰化物及重金属(铭、铜、锌等)。有的工厂将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或坑塘,使水质恶化。芦台镇,年废水排放量达1100多万吨,镇内未经治理的污水直接排入蓟运河,又使蓟运河水质变坏。一些乡村办的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企业,废水排放无去向,滞留在工厂周围的沟渠或坑塘里面恶化环境质量。1989年宁河县有排放废水的企业54家,仅有44%(24家)采取了治理措施。
  (二) 医院废水。医院废水含有多种病毒与细菌。极少有医院、卫生院对废水进行消毒处理,有的甚至不设排污管道。
  (三)生活废水。农村部分群众有向当街泼脏水的习惯,开展建设“文明村”活动以后,情况得到改善。城镇排水管网仍是雨污合流气
  (四)全县农用肥料结构不合理。「土粪肥、有机肥的使用量在近几年已大大减少,农药的大量使吊,造成了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积累和水体的污染。
  二、大气污染
  (一)固定污染源:固定,污染源大气污染源的主体,它包括燃煤废气污染源和生产工艺废气污染源。宁河县大气污染的主要特征系煤烟型污染。截止1986年底,全县共有锅炉154台,茶炉96台,窑炉及工业炉窑54座,砖窑30座;烟尘黑度林格曼图45级,全年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约4000吨,氮氧化物1540吨。在1985年,仅县城芦台镇废气排放量达39700万标准立方米,烟尘排放量17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14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260吨,一氧化碳排放量约960吨。据《宁河县环境质量年报一1986年》记载:这年大气中总悬浮微粒4月份最高,为0/45毫克/标准立方米;10月份最低,为0.20毫克/标准立方米;年均值为0.33毫克/标准立方米,达到国家2类区标准(1.00毫克/标准立方米)。
  1988年宁河县有燃烧设备601台,其中锅炉186台,窑炉85台,茶炉166台,大灶164台,已采取消烟除尘措施的有324台,治理率为54%。这些燃烧设备在198年燃煤18万吨,向大气中排入废气15.48亿标立方米,排放烟尘4688吨,排放S024680吨,排放氮氧化物1820吨。
  生产工艺过程中,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废气或恶臭及粉尘的污染源,主受暴化工、印染、造纸、水泥、金属冶炼、电镀、磷肥、碳素、喷漆等企业,全县约有40个这样的企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5631亿标立方米;多为低空无组织排放,构成局部污染。主要污染物有粉尘、一氧化碳、沥青烟、碱雾、铭雾、酸雾、疏化氢等。
  (二)流动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辆。机动车尾气中排放出大量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忽视。
  三、噪声污染
  宁河县噪声污染以县城芦台镇和津榆公路支路两侧最为严重。其主要噪声源是;交通车辆、工业机械、建筑施工、集市贸易、取暖锅炉房和露天音响设备等。1989年芦台镇平均噪声级在60.5分贝,镇区30%以上的人群生活在60分贝以上的环境中。除交通车辆外,镇中心5日一集的市场也是重点污染源。其次是工业生产中的风机、机械振动、取暖锅炉风机等等,再加上一些录像放映厅、商业音响等毫无顾虑地放大音量,使得一些局部地区得不到安宁。芦食镇镇区噪声,商业中心区超标3分贝,医院超标8分贝,其它均达到《国家城市区境葬境噪声标准》。
  四、环境污染特点
  (一)污染源小而分散,局部污染较重。乡镇村工业发展坡渣,但治理污染的措施往往踉不上。(二)工业废水多数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工、制革、酿酒、造纸、印染、电渡行业更是我县的排污大户,其废水排放量超过600万吨。(三)县城芦台镇受污染程度远高于县境内任何其它地区。
  第三节 环境管理
  一、机构。1975年,宁河县建立环境保护办公室,由宁河县计划委员会代管。1981年4月,成立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同时建立环境保护监测站,隶属于环境保护办公室,并于当年开始进行环境监测业务活动。在此之前,该项工作由宁河县卫生防疫站承担。1984年6月,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与宁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1985年6月24日,宁河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宁河县环境保护局”,1989年设办公室、监测科,化验科,干部职工26人。
  二、污染治理。1981年起,逐步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治理。(一)调整工业布局,减少污染点源,重点对全县15家电镀厂点实行调整,对其中7家明令停产,并相继关闭。其余8家截止1986年底,全部配齐了污水处理设施。1989年全县工业废水初级治理率达70%。(二)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在30家砖瓦厂推广利用工业废渣,如粉煤灰、烟道尘、煤矸石等为砖坯内燃料,减少外燃用煤技术,使万块砖燃煤量由1.2吨左右减少到0.6吨左右。1989年全县燃烧设备的消烟除尘率达到53%。(三)结合企业实际,实行综合治理。从1984年开始,电镀、造纸、酿酒、制革等企业,先后均配备了污水处理设施。县皮革厂投资13万元,与大专院校挂钩,兴建污染处理工程;芦台镇织物厂采用“化学絮凝物理去除法”以后,悬浮物、色度等指标均达到或接近国家标准。(四)建立水源保护区。在宁河县中部及芦台镇附近建立水源保护区。该区河网较密,又有七里海水库,可大力发展水稻生产和水产养殖业。该区域内今后不应发展有废水污染的企业。已有的要进行治理或搬迁、转产。(五)以芦台镇为中心,建立环境综合整治区。大力推广工业循环用水和净化处理;推广集中供热和消烟除尘,整顿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秩序,发展绿化等。(六)建立农业环境保护区。对水稻生产基地和广大农村耕地实行多种环境保护措施,如因地制宜地调整肥料结构,鼓励使用农家有机肥;开发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推广高效无毒农药;停止灌溉超标的污水等。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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