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4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建筑队伍
分类号: F299.272.1
页数: 3
页码: 434-43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在新中国建立前后建筑队伍的发展情况,包括成立建筑社、建筑大队、建筑公司等固定组织形式的建立和发展。
关键词: 建筑队伍 发展 宁河县

内容

一、队伍
  新中国建立前,宁河县内没有固定的建筑队伍,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公用建筑和私人住宅的施工,都是临时招集工匠,工成则散。1953年,拥有200名职工的芦台建筑社成立,县内才开始有了固定的建筑组织。随着城镇建设的发展,拥有350名职工的芦台建筑大队于1971年成立。芦台建筑大队成立不久,芦台建筑社就并入了县水泥厂。1975年,县建筑公司成立,芦台建筑大队的所有人员和固定资产全部并入县建筑公司。开始时,县建筑公司归县城建局领导,拥有干部、职工1200人,贷款202000万元,固定资产42万元。1982年,县建筑公司升为县局级单位,下设两个施工处。1984年在体制改革中,又将县建筑公司解体,划为第一、第二两个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建筑工程公司,这两个建筑公司都隶属县建委(原县城建局)领导。到1985年,两个建筑公司共有干部、职工860人,原贷款全部还清,固定资产540万元。
  1976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飞速发展,全县建筑事业日渐兴旺,乡(镇)、村两级建筑队伍蓬勃发展。到1985年,全县拥有乡(镇)级建筑队6个,建筑施工人员827人,固定资产41.91万元;村级建筑队66个,建筑施工人员3749人,固定资产50.3万元;个体联营建筑队13个,建筑施工人员390人,固定资产5.2万元。乡(镇)、村和个体联营的建筑队混合在一起,业已形成了一支比较强大的建筑队伍。全县农村到1985年共有建筑队85个,建筑施工人员4974人,固定资产97.4万元。1989年,全县拥有乡(镇)级建筑队4个,建筑施工人员800人,固定资产57万元;村级建筑队75个,建筑施工人员5569人,固定资产52万元;个体联营建筑队5个,建筑施工人员180人,固定资产7万元。全县农村到1989年底共有建筑队84个,建筑施工人员6549人,固定资产116万元。
  二、设备
  新中国建立前,全县从事建筑施工人员的工具都非常简单、笨拙,只有瓦刀、抹子、泥桶、斧头、锤子、石夯、锯、刨等施工工具。这些施工用具,一直用到1971年,有的才被淘汰。1971年芦台建筑大队在施工中,开始使用了砂浆搅拌机、震捣器等中小型施工机械。随着工业的发展,建筑队伍的壮大,科技知识的普及,一些大型施工机械已在工程建筑中陆续使用。到1985年,两个县建筑公司已拥有吊车、提升机、卷扬机、翻斗车、电锯、电刨床、电夯等大中型施工机械138台;建筑队已有和灰机、空压喷漆机、手电钻等中小型施工机械550台。1989年,县两个建筑公司拥有大中型施工机械156台,中小型施工机械601台。
  三、工程
  新中国建立初期,一些兼营的建筑工,有的单独揽活,有的结班承包,他们只能建筑一些民用的土坯房和砖瓦平房,而且造型千篇一律,沿袭无改。到1953年,县内的建筑组织也仅能建筑一些普通的工业用房和民房。直到1971年,县内的建筑队伍有了初步发展,才能承包跨度较大的厂房和二至三层的楼房工程。1976年以后,县内建筑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筑工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施工能力不断增强,他们承包了许多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和钢网架结构的楼房、平房建筑工程,声誉越来越好。特别是宁河建筑公司,多年来在汉沽、天津、秦皇岛等地承包的建筑工程,工期短、质量高、造价低,深受建设单位的赞许。自从1976年至1985年的10年中,宁河县建筑公司完成造价达5434万元的楼房、平房,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1986年至1989年,宁河县两个建筑公司共完成造价达4260万元的楼房、平房,建筑面积达31.2万平方米。
  四、承包办法
  宁河县内,无论是兼营的建筑工,还是专业建筑组织,在1974年以前均实行包工不包料的办法,即施工单位对材料消耗、人为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就造成了工程成本高,浪费大等不良现象。1975年以来,宁河县建筑公司实行了按施工图预算,包工包料的施工承包办法。这种承包办法虽较科学,但在1983年以前,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松弛,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也未促使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到一定的程度。1984年以后,宁河县建筑公司划为一、二两个建筑公司,并结合这种承包办法的推行,企业内部实行了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经济责任制,把职工收入直接同施工工期长短挂勾、同工程质量好坏挂勾、同成本高低挂勾,充分发挥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显著的提高。1983年,宁河县建筑公司完成建安量479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达6007元。1985年,宁河县两个建筑公司完成建安量1087万元,比1983.年增长127%;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达13560元,比1983年增长126%;1989年,县两个建筑公司完成建安量1420万元。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