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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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0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F203.9
页数: 1
页码: 364
摘要: 本节内容描述了中国在不同时期对工商事务的管理。清末及民国初期,工商日常事宜由商会和税捐机关办理,开业登记需向县商会呈报县政府核准。民国中、后期,由县政府实业科或建设科、建设局管理。
关键词: 宁河县 工商管理 机构

内容

清末及民国初期,工商日常事宜,由商会和税捐机关办理。开业登记,先向县商会登记,呈报县政府核准,核发营业牌照。民国中、后期,由县政府实业科或建设科、建设局管理。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宁河县人民委员会设工商科,同年工商科下设宁河、丰台、潘庄、芦台集市管理委员会。1958年8月,撤销工商科,改为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1968年该机构并入财政局。集市管理委员会归属税务所,1972年又归属商业局并改称为市场管理委员会。1979年4月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办公室、市场、证照、调查研究、个体管理、合同等科室,下设宁河、丰台、潘庄、任凤、板桥、芦台4个工商所,1980年又增设任凤工商所。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政工、合同科和芦台市场管理所,1984年将原证照科分为企业登记科和个体管理科。1989年有工商管理人员156人。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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