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经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0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计划经济
分类号: F127.21
页数: 3
页码: 361-363
摘要: 本章记述宁河县计划委员会是负责经济计划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平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资料统计、劳动分配和物价管理等项工作。在特定时期,还承担物资、财政、市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 宁河县 经济管理 计划经济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5年1月设宁河县计划委员会,1959年12月与汉沽区合并为汉沽区计划委员会,1961年6月恢复建立宁河县经济计划委员会,1961年8月复称宁河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9月,原县计委、财委、物委以及县人民委员会劳动科合并,建立宁河县经济计划委员会。时,承担经济计划工作,劳动、财贸、市场管理、物价管理等项工作。1968年9月,在宁河县革命委员会生产部内设计统小组,其主要工作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平衡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资料统计,劳动分配和物价管理等项工作。1972年设县计统局。1975年1月,恢复宁河县计划委员会。时,内设计统组、基建物资组、劳资组、科技组和市政组。1975年4月,市政组由县计委划出,建县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局。1978年2月,科技组由县计委分出,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79年10月,劳资组由县计委分出,建县劳动局。1981年1月,计统组由县计委分出,建县人民政府统计科。1984年5月,县计划委员会与县工业局合并,设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时,设计划科、企管科、物资科等。1984年10月,县计划委员会与县经济委员会分设。计委内设计划科、物资科等,为宁河县计划管理主要职能部门。
  第二节 管理体制及计划执行
  一、计划管理体制
  包括:经济计划决策体系,综合平衡制度,以及国家、部门、企业间计划管理权限、责任、计划管理形式、实现计划调节手段和多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1978年以前,为“集中型”统一计划管理模式,强调有计划地生产和流通,在全国统一计划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所有制不同的企业和产品重要程度,而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各基层单位的经济活动均纳入各级计划。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按照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1985年开始进行计划体制改革。由指令性计划为主,改为以指导性计划为主,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农业生产全部实行指导划,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工业产品、产量、产值由指令性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商业贸等也实行指导性计划。下放了管理权限,加强计划综合平衡,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杠杆,加强经济信息和预测工作。
  宁河县计划管理主要内容:(一)按时编报和下达工业、农业、基建、交通、商业、人口等年度计划。(二)组织编制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三)定期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计划完成情况。(四)负责国家统配物资和部管物资的分配和平衡。(五)依照上级下达的基本建设计划指标和地方财力、物力情况,对投资项目审订标准。
  编制计划的方法:经济分析法,包括对县内近期的经济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对县内各层次进行经济统计,典型经济调查,全面分析近期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1985年至1989年,组织了“七五”计划、土地详查、工业普查、国土整治规划和县城规划的制定。
  二、新中国建立后计划执行和完成的基本情况
  (一)1953年至1957年时期。农业生产方面:播种面积计划125.54万亩,实际完成了111.138万亩,占年计划的88.53%。其中小麦计划26万亩,实际完成18.8264万亩;水稻计划21万亩,实际完成23.7117万亩;玉米计划14.54万亩,实际完成13.1567万亩;经济作物计划种植3.1万亩,实际完成3.333万亩。工业、手工业生产方面:1956年地方工业已有了很大发展。时,全县共有11个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等工业企业。1956年计划工业总产值428万元,实际完成563万元,为年计划的131.5%。34个手工业生产、供销社(组)计划年产值350万元,实际完成419万元,超计划19.71%。商业方面:全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计划3149.1万元,实际完成2818.4万元,占年计划的89.5%。运输方面:公路货运周转量完成计划的89%,航运完成计划的79.6%。文化教育方面:小学招生完成93.1%,普通中学招生完成100%。
  (二)1958年至1962年时期,计划与实际严重脱节。农业生产方面:1958年大跃进规划:粮食产量,由1957年的亩产131.5公斤提高到亩产306公斤,粮食总产由1957年的0.556亿公斤,增长到3.45亿公斤。其中水稻播种面积在1957年的25万亩的基础上,扩大到50万亩,争取达到粮食亩产千斤县。但至1962年,粮食总产实际仅完成2077.5万公斤,比1957年减少3481万公斤,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7.9%。工业生产方面:工业5年发展规划,以发展地方工业,面向农村,地产、地销,依靠群众,小型多样,少花钱,办大事为方针,在5年内建立起全县农村工业网。工业总产值要由1957年1115万元增长到1962年的2.92亿元。各镇、乡、村要形成一个小型机械化体系。农村要初步实现工业化、电气化。经过5年实践,至1962年,全县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1115万元,降到1962年的1035.9万元,“二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减1.5%。
  (三)1963年至1965年3年恢复时期。1962年以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计划管理上实行“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计划体制,各项生产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比较切合实际,调动了工人和农民完成生产任务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1965年宁河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5908.5万元,比1962年的3024.6万元增长95%。其中,工业产值完成1573.9万元,比1962年的1035.9万元,增长51.9%。农业产值完成4334.6万元,比1962年的1988.7万元增长1.18倍;粮食总产量完成9395.5万公斤,比1962年的2027.5万公斤提高3.6倍。
  (四)1966年至1975年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管理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被迫停止,县计委撤销,人员改行,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1975年1月,始恢复县计划委员会。由于十年极“左”思潮影响,计划指标安排脱离客观实际。如农业生产,出现一刀切,传统水稻种植一律改种低杆、高产杂交高粱。时,宁河县种植业一律种杂交。至197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8932.5万元,与1965年的5908.5万元相比,平均每年增长4.2%;粮食总产量完成12060.5万公斤,比1965年的9395.5万公斤平均每年增长2.5%。
  (五)1976年至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此时,计划制订与管理渐入正轨。1978年贯彻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农业生产责任制推动了工厂、企业试行经济责任制,使企业在计划安排、产品购销、利润分配、资金运用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宁河县由于1976年地震的影响,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全县人民开始重建家园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不断纠正“左”的思想,注意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实事求是地制定生产计划。农业上重点下达产值和部分主要产品产量,如粮食、棉花、油料、猪、蛋、水产品产量等,工业上重点下达工业总产值和县办工业的主要产品产量,均能完成计划。1980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完成13560.2万元,比1975年的8932.5万元平均每年增长了8.7%,粮食总产量完成13897.5万公斤,比1975年的12060.5万公斤平均每年增长2.9%。
  (六)1981年至1985年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宁河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出现了建国以来经济发展较好的时期。时,宁河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经济实力得到较大的增强。
  1985年,全县国民收入达到19489万元,工农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15946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34886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6.9%,翻了一番多,较大的超过了“六五”计划的7.2%的增长速度。财政收入由1980年的1535.8万元增加到1985年的2725万元,每年递增23.3%。农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5922.4万元,增长到1985年的11566万元(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8.4%。农村人均分配达到520元,平均每年递增了30.8%
  “六五”期间,贯彻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坚持“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农、林、牧、副、渔各业得到了全面发展。粮食总产量完成13314万公斤,低于“六五”规划要达到1.5亿公斤的指标。棉花总产量完成569.5万公斤,比“六五”规划的165万公斤增加404.5万公斤。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7892万元,竣工面积为24.549万平方米,基本上完成了震灾重建工作。全县人口1985年为29850人,“六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5%,超出了“六五”计划每年递增1.4%的增长速度。
  (七)1986年至1989年在执行“七五”计划期间,贯彻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方针,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外向型经济。1987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到7.07亿元,比1986年增长25.4%;1989年则达到13.72亿元,比1978年增长6.5倍,比1987年翻了近一番。1987年国民收入为2.89亿元,比1986年增长26.5%,而1989年达到4.89亿元,比1978年增长5.8倍,与1987年相比接近翻一番。工农业总产值从1987年的5.6亿元增长到1989年的9.2亿元,比1978年增长5.8倍。财政收入从1987年的3714万元增至1989年的5344万元,比1978年增长2.9倍。农民人均收入从1987年的625元,增至1989年797元,比1978年增长683元。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