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调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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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调运
分类号: F326.1
页数: 2
页码: 354-35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宁河县在粮食调运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关键词: 粮食 调运 宁河县

内容

宁河县粮食调运,清代以前至清代,皆以漕运为主(海运和河运联运)。1886年芦台镇始通火车,关内外之粮可由火车直接运走。民国期间,粮食调运以水路、铁路运输为主。芦台为蓟运河水路和京沈铁路交汇处,水路由蓟运河上溯,可到宝坻,蓟县等地,下溯可到北塘口入海,由海运粮食可运往沿海各省。当时,芦台粮食业发展甚快,粮食调运十分频繁。芦台“八大号”之粮购进与销出,大部通过水运完成。民国22年(1933年)记载:时粮食运输工具为“汽船、汽车、火车、骡马车、人力车、大车、帆船等。运出粮食,主要为红粮。“红粮来自芦台四乡及新军屯镇等处,包装概用麻袋,每运到本站(芦台)数量约七万余石,共约六千余吨。旺运季节自1月至5月,平均每月运出数量约1160吨,淡运季节自6月至12月,每月平均运出数量约150余吨。运销地点为雷庄、滦县、安山、昌黎、北戴河等处。其中滦县、昌黎、北戴河三处,均年约千余吨,余地均约数百吨。水运路线亦为开煤河,数量至少在万吨以上。自民国23年(1934年)起,因关外粮不能内运,滦东各县红粮歉收,以及各地烧锅需粮甚急关系,渐趋旺盛。运进粮食,主要小米、玉米、大米、面粉。小米来源为仓县及落垡,仓县每年运来五千余石,折合五百余吨。落垡运来一千余石,折合一百余吨”。“大米来源为天津,每年运进数量约六、七千石,合六百余吨”。“玉米来源为丰台镇、北平及廊坊。由丰台镇及廊坊运来者,各约百余吨;由北平运来者约三百余吨”,“面粉来源为天津及塘沽,两处运入本站数量,均约五百余吨”,运进粮食“亦多由蓟运河船运出芦”。因河道运费低廉,较铁路运进粮食数量较多。
  新中国建立后,粮食调运工作由县粮食局负责。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局专设“储运科”,并在芦台车站设立驻站机构,按调拨计划负责县内外的粮油调运工作。宁河县粮食调运主要是天津市及外省间和地区间、县间的调拨,进出口粮食通过塘沽港,东北各省及南方调入之粮则通过火车站。宁河县在调运工作中,始终贯彻“先中央,后地方”,“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和“好粮外调”的统一调运原则。按照粮食流向,合理安排下达计划,开展合理运输,合理摆布存粮。坚持“四就一直拨”(即就加工厂、就车站、就仓库、就码头,直拨站库),防止迂回运输,减少周转环节,节约人力、运力和费用。粮食调运运力,在50年代,县内调拨靠近河岸粮站,以漕运为主,旱路以大车为主。调往外省市之粮,以火车运输为主。60年代至70年代,粮食调运的运力,县内主要由宁河县交通局和运输社负责,粮食系统并无运输能力。1975年粮食局成立汽车队,至
  1985年有10部汽车。县内调拨其运输全部由局车队负责,1989年已有汽车.28辆。
  新中国建立后,宁河县历年粮食调出调入情况,列表于后。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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