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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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8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时期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339-34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天津市宁河县粮食局在1952-1986年期间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粮食 运输 宁河县

内容

根据“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国家对粮食制定了合理负担和“统购统销”政策。农村先后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一定三年,一定五年,大包干和合同定购,城镇居民先后实行计划供应。国家多次提高粮油统购价格,实行超购加价。为稳定城镇居民生活,还采取销价不变的购销倒挂政策,其倒挂差价由财政部门给予补贴。1952年县粮食局和芦台支公司合并,建县粮食管理局,先后建粮食一库、二库以及丰台、宁河、潘庄、军粮城4个粮站。1954年建粮油营业所。1955年县供销社系统16个售粮点,改由县粮食局管理。1957年全县共建21个库点,有芦台镇直属一库、直属二库,清河农场、宁河、芦台、军粮城、潘庄、丰台、南涧沽、皇姑庄、东堤头、高坨、北淮淀、北涧沽、苗庄、岳龙、于京、俵口、赵本、忠兴沽等粮站。1964年县粮食局辖4个中心站、12个农村购销站、4个城镇供应站。1971年增建大辛粮站、板桥粮站。1982年建饲料公司和年产5000吨的饲料加工厂。1983年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1985年建粮油食品公司。1986年,县粮食局内设储运科、购销科等13个科室,共辖乡镇粮油供应站、加工厂、粮库等26个,共有职工800名。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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