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集市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81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集市贸易
分类号: F724.3
页数: 5
页码: 332-336
摘要: 本章记述宁河县的集市贸易在新中国建立后经历了多次调整和管理。在开放初期,集市贸易逐渐繁荣,但后来由于政策限制和观念转变,集市贸易受到严格限制。直到改革开放后,集市贸易重新焕发生机,交易额和上市品种大幅增长。宁河县也建立了新的集市场所,提供了更多的交易空间。集市贸易在宁河县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宁河县 商业 集市贸易

内容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集市
  清代,宁河县集市贸易市场有4处:即宁河镇集,每逢4日、9日(旧历、下同)为集日;芦台每逢3日、8日为集日;潘庄每逢5日、10日为集日;大月河每逢1日、6日为集日。民国时期,芦台、宁河、丰台、潘庄、黄庄等集镇,均有集市贸易市场。市场上有棉、粮、蔬菜、水果、杂货、农具、土产以及猪、羊、耕畜交易。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集市贸易
  新中国建立初,人民政府对旧有集市仍按传统习惯开展集市贸易,贸易市场和集日未变。1951年至1956年多次举办全县物资交流大会,集市贸易日益繁荣。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油、棉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集市贸易管理着重维护国家统派购政策的实施,开展爱国守法教育,整顿经营作风。在集市上,禁止粮、棉等物资的自由买卖和贩运,并对粮、棉、油、土布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对其中违法户进行处理,但曾一度出现管理过严现象。1956年,逐渐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国营商业大力开展批发业务,对小商小贩进行安排。开放水产、蛋品、家禽、蔬菜、土副产品、中药材、手工业品等百余个品种。同时加强对牲畜市场的检查和管理,在市场上设立牲畜交易服务部;芦台重点集市每集上市20头,丰台每集上市5至10头。
  1957年,宁河县贯彻执行河北省《市场管理办法》,封闭统购和统一收购物资的自由市场,取缔任何人对一二类物资的经营活动,三类物资的市场管理上,特别是对供不应求的物资,开放中按宜严不宜宽掌握。
  1958年,关闭集市贸易市场,补充渠道堵塞,农副产品和地方工业产品,基本上由国营收购包销,市场冷落,商品匮乏,供应趋于紧张,价格上涨。1961年至1965年,恢复集市贸易。宁河县原有8个历史集市全部开放,依照“先放后管”、“活而不乱”等政策,繁荣城乡集市。芦台镇上市人数由恢复初期500至1000人左右,增至2000人至5000人。上市品种,由初期的10几种增加到50多种,如:蔬菜、干菜、苇席、苕帚、草帽、小生活用品等产品。参加交易人员,由初期社员零星的,发展到集体大宗批发业务。外市、县也参加集市活动,但集市贸易价格,都高出国家牌价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如:白菜国家零售牌价4分,市场价1角;红萝卜牌价5分,市场价2角5分至3角;水产品相差更悬殊,河虾牌价5角2分,市场价1元6角;鲤鱼牌价一般4角至5角,市场价3至4元;小鱼牌价1角,市场价1元2角。1963年,允许农民在完成国家任务后藻证参加集市,从事运销,保护了正当交易。
  1967年至1976年期间,集市贸易被严加限制。时,长途贩运、家庭副业、个体小贩被看作为“资本主义因素”。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各项经济政策的开放,给农村集市带来生机。据统计:1979年全县农村集市贸易成交总额363万元,比1978年增长77%,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5.5%,上市品种200多种,比1978年150多种增长33%。1979年工商局在芦台镇建立一处占地400多平方米的集市贸易棚,能排列100多个摊位。
  1980年1月18日起,宁河县又恢复传统集日。恢复后的集日为:丰台逢农历五、十为集日;芦台逢农历三、八为集日;宁河逢农历四、九为集日;潘庄逢农历五、十为集日。同年,芦台集市贸易地点于7月19日从芦台南街搬迁到新居民区的震新路和商业道中心。搬迁后的第一个集日,参加集市贸易活动的人员3万余人,上市国营摊点40多个,起到了国营商业在集市贸易活动中的主导作用。
  1983年贯彻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宁河县集市贸易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芦台集市每集上市人员6~7万人次,丰台、潘庄3万余人。上市品种中的农副产品达4~5百种,工业品近2000种。芦台工业品市场有国营、集体商业72个,个体经营户有520户。这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1370万元,比1982年增长26%,是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2.6%。平均全县每人在集市上的购买量为49元。主要商品成交量:粮食396.5万公斤;蔬菜444.5万公斤;水产品31万公斤;旧木料965立方米;大牲畜5089头;工业品172万元。收缴市场管理费21万元。
  1984年5月,在地处津东边缘的造甲乡建立了逢旧历二、七的集市,后又于10月在与唐山市比邻的岳龙乡建立逢旧历二、七的集市,岳龙乡政府资助2000元资金,参与筹备集市,建集后每集上市摊位逾200个,有近300个品种上市,成交额5至6万元。
  宁河县从1981年开始进行大型农贸集市商场建设,1983年工、农贸商场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1984年8月,动工建设芦台新市场(农贸封闭市场),全长210米,总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设面积4100平方米。其中:营业用房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分东西两排上下两层,共有营业用房229间,可容纳顾客万余人。该市场于1985年5月18日竣工开业。
  1985年全县4个主要集市(芦台、丰台、潘庄、宁河)都建立了对外、对内的信息网络,共发出《市场行情》200期5600份,收到包括上海、云南、浙江、山东等15个省市的50个市、县信息行情4300份。引进本地缺乏的蔬菜瓜果商品600万公斤,疏导出苇草制品2000万条片,创值近1100万元。另外,还开展联络销路,代储商品,代办托运等,为上市交易的县内外群众多方面提供服务,促进了集市贸易的繁荣。同时,对迷信品、金银、文物、废旧有色金属、荒诞淫秽书刊和录音、录象带、腐烂变质和有毒食物等禁止上市;对缺尺少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不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对走私和投机倒把活动进行认真查处。
  1984年以后,集市贸易除农副产品上市逐年增多外,日用工业品、建筑材料等上市逐年增多,日用工业品的成交额已占整个市场总成交额的40%左右。从1989年开始,专业性商品市场大量涌现,如芦台集市的鞋市场、服装市场、烟及小食品批零市场。1989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4997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089万元)的17.8%。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