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收购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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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收购加工
分类号: F752.1
页数: 2
页码: 321-322
摘要: 本节记述宁河县在民国时期以食盐出口为主,30年代开始有苇席出口。新中国建立初期,出口商品限于粮食、皮革和年画。60年代随着市场需求增加,出口商品增加羊毛绒等。70年代,开始加工生产肉食和水产品,如鲜活肉鸡等,并收购出口机械产品。1980年以来,县外贸局积极组织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的生产,并采取多渠道收购的方式,扩大货源。
关键词: 宁河县 对外贸易 收购加工

内容

民国时期,宁河县出口商品以食盐为主,收购范围在长芦盐区宁河县所辖塘沽、汉沽盐场(原芦台场、丰财场)一带,精选后装袋出口。30年代初始有苇席出口,收购范围以七里海一带为主,人工编织苇席。民国25年(1936年)记载:年收购苇席可达25万片。
  新中国建立初期,出口商品限于粮食、皮革和年画。年收购值一般在30-40万元。1958年收购出口粮食10万公斤,收购牛皮、羊皮及各种杂皮5492张。60年代,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出口商品除粮食、皮张、年画外,又增加羊毛绒、马鬃尾、洋苇、蒲草垫、柳编制品和灯笼等项产品。时,出口商品收购值超出100万元,最高收购值为1965年的156万元。70年代,收购品种逐年增多。1974年开始加工生产肉食和水产品,如鲜活肉鸡、肉兔、对虾、赤贝、海螺、鱿鱼等,加工成鸡肉、兔肉、对虾、赤贝肉、海螺肉、觥鱼肉,分等级装箱、冷冻后出口。1976年统计:年加工肉兔44.4吨,肉鸡101.2吨,对虾17.6吨,赤贝278.9吨,海螺3.6吨。1979年开始收购出口机械产品。当年收购钉耙70063把,钢叉33740把,园艺工具15600套。收购值为22.56万元,全年收购总值为153.39万元。其中:食品类占43.7%,土产类占0.81%,工艺类占8.65%,畜产品类占23.66%,机械类占14.71%。
  1980年以来,县外贸局积极组织农副产品和工业产品的生产,并采取多渠道收购的方式,扩大货源。主要出口产品有对虾、肉鸡、肉兔、天鹰椒、篦麻、红小豆、地毯、箱包、农具、玛钢管件、猪鬃、马鬃尾、苇帘等。收购总值由1980年的286.46万元,增至1986年的7972.51万元,增长了近27倍。出口商品收购共13大类,200多个品种。据1986年统计,总收购值中;粮油类占14.11%,食品类占41.69%,服装类占6.39%,畜产品类占15.34%,机械类占4.83%,五矿类占1.43%,化工类占0.20%,设备类占1.51%,药材类占2.75%。1986年总收购值(包括内销产品)为8094万元,比1985年增长1.2倍。1989年收购总值达到2.29亿元,比1986年增长1.88倍,从1986年至1989年间,年递增率为23.4%。出口产品种类增至16个大类,210个品种。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占地面积达5万多亩,出口生产专业村186个,从业人员6万人;外贸专业厂87个,其中与港台或外菌合资企业有11个。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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