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械制造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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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4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械制造工业
分类号: F426.4
页数: 4
页码: 279-282
摘要: 本节记述宁河县机械制造工业的基础是零散的手工业作坊。新中国建立后,个体经营的生产作坊逐渐按门类实行合作生产,建立起集体所有制合作组织。
关键词: 宁河县 工业 机械制造工业

内容

宁河县机械制造工业的基础是零散的手工业作坊。民国25年(1936年),县内所用“农具犁、锄、轴、耙,均为本地制造”,多出自于私人铁作坊。这些作坊多以手工劳动生产,产量较低。新中国建立以后,个体经营的生产作坊逐渐按门类实行合作生产,建立起集体所有制合作组织。1954年有:光明白铁社,红旗自行车修理站、前进车辆厂、铁业生产社。1958年,一些生产合作社转化为地方国营企业。至1969年已建成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的机械制造厂家有:农机厂、电机厂、水泵厂、农具厂、工农五金厂、八一修造厂、民生厂共7个企业,年总产值达272万元。
  1976年后,机械行业调整,农具厂与工农五金厂合并组建运输机械厂。1981年芦台镇属企业玛钢厂,转为县办集体企业。到1989年,8个机械制造工厂(水泵厂合入缝纫机厂)的职工总数发展到2178人,已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45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846. 8万元,工业总产值 2258. 08万元,为1969年的8.3倍。
  机械工业新中国建立初期以生产小型农具为主,60年代生产电机、水泵和一些大型农机具。70年代农业机械产品有所发展,如:500口径大泵,155千瓦电机,大型脱粒机等。80年代以后,宁河县机械行业产品种类逐年增多,如缝纫机摇杆、缝纫机架、玛钢铸件、皮带运输机、电焊机等产品先后出现,这些产品有的为外地有关厂家配套,有的出口创汇。主要厂家有:
  一、天津市芦台缝纫机厂。座落在芦台芦汉路26号,占地面积7. 9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736平方米。固定资产322万元,流动资金114万元。全厂共有职工688人,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厂前身为1952年芦台镇9家私营铁炉合作组建的“铁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归属县办集体企业。其厂址设在原芦台镇北街,有厂房12间,职工33人,年产值2万元左右。1954年迁厂址至芦台中街,厂房扩大到24间,职工增加到120人,厂名改为利民铁业社。1957年与“革新社”合并,改称“机铁厂”。1958年机铁厂转为地方国营企业,改称“宁河县机械厂”,厂址迁到街外现址。1959年炼铁厂与该厂合并,职工人数增到630人,年产值60万元。1962年大部分职工回乡务农,职工降至94人。后改称宁河县农机厂。1975年,职工人数又上升到350人,年产值达到262.91万元。1980年农机厂正式转产缝纫机架,为天津市缝纫机厂配套,厂名改定为天津市芦台缝纫机厂。1982年6月,县水泵厂解体,产品及部分人员归并缝纫机厂,保留了水泵生产规模,全厂人数增加到760人,年产值达到628.7万元,从此成为宁河县的骨干企业。1989年这个厂的生产能力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年产值达532.6万元,实现利润87.2万元。
  产品情况:1952年建厂初期,产品为锄、镰、镐等小型农具。1957年铸造产品为铁锅、炉具和各种铸铁件等。1958年,开始生产农机具,如:扬场机、锥形脱粒机等。1966年开始生产4-12、6-18型离心泵,年产量600台。1969年一度生产简易车床。1976年生产立式轴流泵、深水泵、脱粒机和产运斗等。1977年生产过柴油机连杆,同时加工柴油机配件。从1980年开始,转入缝纫机架的生产。1986年生产能力高达45万套,相当于1980年的4.5倍。
  二、电机厂。位于芦台芦汉路30号,占地面积4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25平方米,1989年职工210人,固定资产原值381.4万元,净值256.8万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该厂前身为“建华电料社”。1954年开办,当时从业人员9人,1957年发展到37人。1958年,电料社职工试制成功第一台JQ型电动机。1959年1月转为地方国营企业,改名为芦台农机厂。1960年电机品种和产量有了很大发展,年产达到863台(4299瓦),产品质量达到部颁标准,电机生产列入地方生产计划,1986年产量为10万瓦。1962年,转为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更名为芦台永安电机厂。时,原材料短缺,被迫停止生产电机,1964年恢复电机生产。1965年10月,电机生产正式纳入国家计划。1966年7月,原“革新社”并入该厂,职工人数增到192人。1978年电机生产形势转好。1979年生产电机10520台,完成产值334万元,实现利润52.45万元。1980年始,电机产品滞销,原县运输机械厂部分职工及产品并入电机厂。1981年5月,又与天津市炉具分厂联合组建摇杆厂。1984年,天津电机厂将AX-320-1电焊机产品转让电机厂生产。年末,原运输机厂的人员和产品分出。1985年6月,这个厂试制出电焊机样机10台,经鉴定达到标准。年底,电焊机月产量达100台。
  产品情况:建厂初期,即建华电料社阶段,主要生产电池。1958年开始生产JQ型电机,1959年产量为812台。1967年电机品种更新为JQ?型,淘汰了JQ?型,1969年平均月产量达到1200台15500瓦。1980年后,以生产运输机为主。至1984年末,转产天津电焊机厂AX-320-1电焊机,主要销往东南亚和中东地区。1986年产品和产量为电机378台,电焊机149台,排风扇2400台。1989年生产电机1727台,电焊机150台。
  三、芦台玛钢厂。现址座落于芦汉路63号,1989年末占地面积102665平方米,建筑面积16747平方米。该厂共有职工579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11.9万元,净值605.2万元,流动资金141.3万元;主要生产设备198台(套)。该厂原由芦台公社所属修配厂和芦台二街所属的修配厂于1971年3月合并而成。合并初期,厂名为芦台公社修配厂,1975年更名为芦台玛钢厂。1972年-1980年间,平均年产玛钢铸件1100吨,年产值100万元,利润20万元。1981年,天津市外经贸委主持,会同市计委工业处、市建行和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考察后协商决定,兴建年产量5000吨玛钢水暖铸件工厂。为此天津市先后两次提供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577万元。1981年10月,该厂升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与运输机厂和芦台镇五金厂合并,迁移到现址,职工总数达928名。
  迁建工程于1983年12月10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1985年生产水暖管件1005吨,铁道扣件570吨,产值已完成228.6万元。1986年完成产值257万元,比1985年增长12.4%。1989年完成产值479.9万元,比1988年降低4.4%。
  迁建前玛钢厂主要产品为玛钢铁道扣件。1972年改进工艺,由生产珠光体玛钢改为生产铁素体玛钢,使玛钢的机械性能达到37千克/平方米,延伸率达到12%,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建设。1984-1986年平均年产量为1100吨。1983年以后,玛钢产品以水暖件为主,其次为铁道扣件,1989年产量总计2037吨。水暖管件通过天津五金矿产出口公司远销美国、伊朗等国和香港地区。在国内也有较大市场。
  四、八一修造厂。八一修造厂,又称八一石油化工机械配件厂。位于宁河县丰台镇内,距县城芦台镇25公里。1989年末全厂占地面积2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362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83.33万元,净值46.1万元,全厂分5个生产车间,共有职工94人,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58年8月1日建厂,称八一机修厂,修理小型农机具,年产值在万元左右。1959年2月,丰台镇内的新兴木业社、利民铁业社、自行车修理铺和钉马掌铺并入该厂,职工达43人。1962年,该厂归属宁河县农机局主管,后转宁河县工业局管理,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1973年,该厂经与北京石油公司、廊坊石油管道局等单位协作,生产弯头、法兰等,年产值增至32.2万元,实现利润8万元,职工达75人。1977年,年产值突破100万元,职工人数增至144人。1986年在能源短缺的情况下,完成产值73万元,比1985年增长22.5%
  产品情况:1958年建厂后,没有定型产品,以修理农机具为主。1959年已能生产铁制和木制小农具。70年代初期产品仍以农具为主,生产风送式锄草机、播种机、玉米脱粒机等小型农业机械,1973年以后,为北京市石油公司、安装公司、向阳化工厂、廊坊石油管道局等单位生产管道弯头、法兰和异径管等。同年,这个厂生产的玉米脱粒机通过鉴定被列为省级农机产品。
  五、摇杆厂。厂址在芦台镇震新路2号。1989年末占地面积13416平方米,建筑面积3296平方米,职工人数180人,拥有主要设备67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10.23万元,净值68.9万元,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81年底天津市炉具分厂迁搬芦台,县电机厂分出的150名职工并入,于1982年1月正式建立缝纫机摇杆厂。1985年完成摇杆56.43万套,年产值达到119万元。主要产品以生产缝纫机曲柄为主,全部销售给天津市缝纫公司。1985年底,试制成功防爆灯、喇叭、开关和防爆性胶管等产品,1986年投入批量生产。1989年生产缝纫机摇杆27.5万套,转换及组合开关4340件,完成工业总产值70万元,比1988年增长9.4%。
  六、运输机械厂。座落在芦台镇沿河路1号(商业道北端)。1989年末厂占地面积267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32平方米,共有职工308人,主要设备共139台(套),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67.4万元,净值99.6万元,为集体所有制企业。1954年从事白铁加工的单干户组建了光明白铁社。1959年1月,光明白铁社与芦台镇内自行车修理门市部、三合补带厂以及“崔记”修车门市部4家合并建立宁河县车辆厂。1961年,在工业调整中车辆厂解体,分为白铁社和修理自行车社。后白铁社又与修笔门市部合并。1954年5月份,组建红旗自行车社。1957年,该社曾划属县供销总社。1961年又归属县手工业联社,成为独立单位。1968年9月,光明白铁社与红旗自行车社合并建立县办集体企业农具社。初期该社63人,主要生产小型农机具。1956年1月,个体磨坊组建的米面加工社和1959年6月建立的跃进车辆厂,于1968年9月合并建立工农五金厂,合并初期73人。1974年1月改称五金厂。该厂主要产品是对外加工聚流器“U”字铁。后,发展玛钢铸造,生产镀锌线路金具等产品。1974年8月,天津市运输机械厂转产,将输送机转让宁河县工业局组织生产。1975年10月,县工业局决定将前述农具社和五金厂合并组建运输机械厂。1976年7月28日强烈地震给运输机械厂造成严重创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8.7万元;震后,生产迅速恢复。1979年完成输送机9600米,为1975年的3.2倍;完成产值312万元,为1975年的2.5倍;利润实现55.1万元,比1975年提高4.5倍。1980年产品已达到部级一级品标准。1981年8月,县筹建玛钢厂,运输机械厂被解体,小部分人员并入玛钢厂。大部分人员联同产品并入县电机厂。1985年1月,重建运输机械厂,当年完成输送机5346米,产值250万元,实现利润17.2万元。1989年完成皮带运输机3384/519米/吨,产值220.5万元,实现利润10.1万元。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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