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以后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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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以后时期
分类号: F427.21
页数: 2
页码: 272-273
摘要: 本节记述宁河县工业和手工业在1949年后逐渐发展壮大。1952年,全县工业、手工业户已发展到2350家,从业人员达3515人,产值达180.8万元。至1960年底,县属工业企业增到19个。1965年,重工业比例下降,轻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76年地震造成工业严重损失。改革开放后,工业发展迎来鼎盛时期,工业结构趋于合理,乡镇工业崛起。1989年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55个,工业总产值完成17450.33万元,实现利润557.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330万元。主要分布在经委、交通、农机、县社、外贸、粮食等部门。
关键词: 宁河县 工业 历史概述 新中国

内容

1949年,全县有工业和手工业231户。时,县营企业2个,私营企业3个,其余多为个体手工业户。从业人员共640人,产值32.5万元。包括食品加工业、木材加工业、印刷业、纺织业、砖瓦业、成衣加工业以及柳编等手工业,且基础薄弱,工艺落后。
  1950-1952年,党和人民政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方针,推动了宁河县工业和手工业发展。1952年,全县工业、手工业户已发展到2350家,从业人员达3515人,产值达180.8万元。比1949年增长4.56倍;已占全县工农业总值的19.4%。1954年建15个手工业联社。1956年实行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公私合营手工业户1360户,按生产门类,建成34个生产合作社(组),主要产品为播种机、打稻机、密种耧、计苗器、砖瓦、食用油、皮鞋、木制及铁制五轮水车、手电池及各种小农具,共77个品种。时,金属加工和食品工业生产占县内工业主导地位。
  1958年至1960年,县办工业有较大的发展,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小化肥、小水泥、小农机、小冶炼、小农机修配工业(合称“五小工业”)项目相继上马。至1960年底,县属工业企业增到19个,比1957年增加了15个,其中国营企业18个。职工总数达到1753人,比1957年增长74%。时,公私合营生产合作社减少7个,比1957年减少了6个。炼铁厂、采矿厂、焦碳厂等因原材料短缺,而成为亏损企业。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工业六十条》规定,农机具生产产品升级,能生产水泵、起闭机、交流电机和机动脱粒机等,其他如农用化肥、造纸、酿造、建材等工业相继扩大了生产能力。1962年以后,重工业比例逐步下降,轻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65年,宁河县县办工业总产值已达到1574万元,虽然企业数量减少,但比调整前的1960年(1527.4万元)提高3%,比调整后的第一年提高73%。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产值比例为100:9。
  1960年,宁河县小型化肥、小型水泥等企业有所发展,并开始生产电子工业产品。由于“文化大革命”影响,企业管理混乱,产品质量较差,经济效益很低。1976年强烈地震中,县工业受到严重损害,厂房、车间毁坏殆尽,直接经济损失达338万元。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宁河县工业出现崭新的局面。工业结构趋于合理,乡镇工业异军突起。工业生产基本上纳入生产经营轨道,成为新中国建立以来宁河县工业发展的鼎盛时期。1949年至1986年37年间,工业总产值的平均递增率为20%。1989年县属独立核算工业企业55个。其中:全民企业20个,集体企业34个,联营企业1个,共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078.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922.8万元。企业共有职工、干部10153人,占地面积已达184517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343947平方米。工业产品的主要品种,1986年底已有50余种,其中有16种产品已列为部优、市优和市局优产品。电焊机、腈纶衫、玛钢水暖铸件等13种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产品达到出口免验水平。198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8022万元,实现利润81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0925万元(不含联营棉纺厂)。1949年—1986年37年间的工业总产值的平均递增率为16.5%。1989年已有工业主要产品70余种,完成工业总产值17450.33万元,实现利润557.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330万元,比1978年增长4倍。主要分布在经委、交通、农机、县社、外贸、粮食等部门。其中经委所属企业23家。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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