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水利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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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水利机构
分类号: TV211
页数: 2
页码: 267-2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代至民国时期,宁河县治水事项由知县、知府、通判、巡抚及漕粮总督兼理。抗日战争时期,建立了河务机构和水利委员会。随后,建立了水利局、农林水利局和水利电力局等机构。为了根治海河问题,成立了根治海河指挥部和海河工程指挥部。后来,宁河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和水利局合并,海河工程机构撤销。宁河县电力排灌管理机构始建于1942年,经历了多次改革和重命名。此外,还成立了抗旱办公室和打井办公室。到1986年,宁河县水利局下辖了农水科、工程科、组宣科、劳资科、办公室等科室,并管理河闸管理所、排灌管理站、机井队和水建公司等单位。
关键词: 宁河县 管理机构 水利机构

内容

清代,治水事项由知县、知府、通判、巡抚及漕粮总督兼理。民国时期,县政府设建设局、建设科,掌土地、水利、桥梁工程。抗日战争时期,冀东抗日根据地建立“蓟滦河河务局”,县人民政府建“河务委员会1945年武(清)宝(坻)宁(河)联合县时,建“水利委员会”。1946年1月“联合县”撤销,宁河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兼管水利。1951年设建设科兼管水利,1956年设水利科,1958年建县水利局,1960年改称县农林水利局,1962年复称县水利局,1968年建宁河县水利电力局,1974年水利电力分置,仍称县水利局。
  为根治海河,1965年9月,县成立根治海河指挥部。1970年秋,又分置海河工程指挥部和海河后勤指挥部。1976年底,县海河工程指挥部改为县农田基本建设专业队。1981年4月,改称宁河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与水利局合并,县海河工程机构撤销。
  宁河县电力排灌管理机构,始建于1942年,时称“水利组合”,为日军侵华的军谷公司所辖。1943年建大北涧沽、南涧沽、大尹、董庄扬水站,时建1—7号水利组合。又于1945年建8号水利组合。1949年春,又经冀东行署和天津市农林接管处领导,恢复修建5、6、7号扬水站和灌区土木工程。1950年3月,建芦台电化水利组合。1951年建芦台电化水利站管理委员会,下半年改称芦台合作农场,1957年又改称为芦台电力灌溉管理处。1959年与汉沽区合并为汉沽区(后改市)电力灌溉管理处,1961年复称宁河县电力灌溉管理处。1968年10月,该机构撤销,合并于宁河县水电局。
  1964年,县成立抗旱办公室,规划全县抗旱打井工作。1967年建专业打井队,1968年建宁河县机井指挥部,并于1970年建机井修配厂。1973年县建抗旱打井办公室,于1974年改称县打井办公室。1981年打井办公室撤销,合并于县水利局。
  1986年,县水利局组织编制情况:共设农水科、工程科、组宣科、劳资科、办公室等8个科室;下辖河闸管理所、排灌管理站、机井队、水建公司。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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