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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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9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327.21
页数: 1
页码: 210-213
摘要: 本节介绍了清代至民国初年,县一级政府如何设置管理农业生产的机构,包括营田局、建设科、建设局等。同时也列举了1949年以后至1989年期间,县人民政府和农业局、林业局等机构的变化和职责。
关键词: 管理机构 营田局 宁河县

内容

清代,县设营田局,主管屯田等农业生产事宜,又设“仁义里”征收田赋。民国初年,设建设科,至民国21年(1932年),设建设局,主管农业生产。1949年以后,县人民政府设农业科。1954年3月,建农业水利局。1959年1月,设农业局。1962年8月,农业、水利合并为农林水利局。1968年9月,农林、水利分置,农林与原拖拉机站合并,设农业局。1977年2月,将农业局改称为农林局。县农林局主管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林、果业生产计划的安排,指导管理农业科学技术的实验、示范、引进、推广,科技人员培训等。内设:农业、林业、财务、林果、蔬菜、能源、经营管理等科室或服务站。下属种籽站、劳动服务公司等8个单位。1989年11月,农林局又分设为农业局和林业局。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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