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资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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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资源
分类号: F293.21
页数: 1
页码: 1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土地总面积1433.7平方公里,其中农业占地934205.9亩,占总土地面积60.4%,非农业占地613494.3亩,占总土地面积39.6%。地表水包括大气降水、输水河道和排洪沥水河道,全县总蓄水容量仅为10066万方以及东海水库季节性调蓄水量4000万方。地下水资源分为咸水和淡水两类,富水区可开采量为4000万吨/年,单井出水量达50-80吨/小时。
关键词: 宁河县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内容

宁河县土地总面积1433.7平方公里(215万亩)。其中含非宁河县管辖的5个独立行政区,即:河北省芦台农场(面积199188.2亩)、唐山汉沽农场(面积213822.3亩)、北京清河农场(面积178423.4亩)、天津潘庄农场(面积9177.9亩)、驻军兵营(面积1582.7亩)以及境内外属天津北郊区的飞地净面积为608.7亩,总计602803.1亩。县属土地净面积1031.8平方公里,折合1547700.2亩。
  一、农业占地 农业用地934205.9亩,占总土地面积的60.4%。耕地面积为927884.3亩,旱地7356.6亩,菜地18657.3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园地面积为2708.2亩,占农业用地的0.17%。其中果园2533.5亩,果粮间作地174.7亩。主要种植苹果、梨、瓜等。林地面积为3608.6亩,占农业用地的0.23%,不包括四旁植树、零散树木和灌木。其中防护林49.3亩,未成林地377.2亩,苗圃3182.1亩。全县林木覆盖面积为37514亩,覆盖率仅2.43%。牧草地面积为千余亩。
  二、非农业占地 非农业占地总面积为613494.3亩,占总土地面积39.6%。其中城乡居民点及工厂用地89180亩;占非农业用地的5.75%,交通用地42689.7亩,占非农业用地的2.75%;水域占地最多,为345733.3亩,占非农业用地的22.33%,为宁河县发展淡水养殖业可利用水面。另外还有特殊用地259.9亩和部分尚未利用的土地,可分为盐碱滩(2268.7亩)、沼泽地(749.6亩)、草荒地(126107.9亩)和其它难以利用的土地(6505.2亩)。县内有百亩以上草荒地288块,涉及120个村,有千亩以上荒地的涉及19个村。但宁河县改造利用各类荒地已经开始,面积最大的西七里海沼泽地已成为宁河县的产苇基地,众多的草荒地将成为发展畜牧业商品化生产的重要基地。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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