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989年县治现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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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2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1989年县治现况
分类号: K922.1
页数: 1
页码: 91
摘要: 本章记述芦台镇是宁河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位于县城东南部,总面积10.6913平方公里,共有18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和5个行政村,人口为14792户,41025人。镇内交通便利,有铁路、公路和水运码头。镇区面积不断扩大,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设施齐全,有大型影剧院、体育馆等建筑,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8089万元。
关键词: 宁河县 县城 县治现况

内容

芦台镇,为宁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县城东南部。东枕京山铁路,西北临蓟运河,南与董庄乡接壤,北与汉沽农场交界。总面积10.6913平方公里,镇辖沿河路、文化路、永盛道、西大桥、震新路、光明路、幸福路、商业路、育红道、东大营、曙光里、火车站、联星、新生、换新、光辉、金华路、国家园,共18个街道居民委员会和东方红、永兴、建国、建新、曹庄5个行政村,5个村居民委员会。镇政府机关驻新华道。1989年全镇人口为14792户,41025人,其中农业人口5161人。民族构成为:汉族、回族、蒙古族、壮族、满族,除汉族外少数民族共2217人。
  芦台镇向为水陆通衢。蓟运河傍镇而过。京山铁路、津榆公路(天津至山海关)在镇内会合。镇内设有芦台火车站、芦台汽车站,以及内河航运码头,水陆交通便利。
  镇区面积1976年为1.53平方公里,1985年扩展到3.49平方公里,1989年镇区面积已达5.6平方公里。中共宁河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位于镇区中心。镇区:东至火车站,西至大桥,南至赵家园,北至东大营。镇内共有主干街道19条,小区路117条,总长为45.21公里。镇东部为工业区,厂房林立;中间为商业区,店铺栉毗;北部、南部、西部为居民区,楼房错落棋布。大型文化设施有芦台影剧院、芦台百花电影院、芦台体育馆、工会俱乐部。大型商业设施有芦台百货商场、芦台饭店、芦台农贸市场等主要建筑各具特色。镇内有公用楼房85幢,民用住宅楼房121幢,平房住宅782栋(不含私人住宅)。人均居住面积达8.5平方米。镇内架设路灯照明线路26公里,安装路灯千余盏。
  镇内企业有县属棉纺厂、酒厂、缝纫机厂、玛钢厂、电子元件厂、冷冻厂、服装厂、电机厂、化肥厂、水泥厂、食品厂等20家;镇属织物厂、石灰厂、橡胶厂等33家,以及村属线材、轧钢厂、手套厂等26家。有全民和集体零售商店270家,个体有证商业2000余户,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089万元。
  
  镇内中学4所,中等师范学校1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小学6所,幼儿园5所。另外还有县教师进修学校、电视大学宁河工作站及卫生、商业、粮食职工干部进修学校(各1所)和县职工中学等。全镇已基本普及初中教育。
  文化体育设施有广播站、电视转播台、影剧院、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工人俱乐部、老干部之家、体育馆、体育场、中心花园和方舟公园等。
  医疗设施有县医院、中医院、结核病防治所、卫生防病站、妇幼保健站和县医院芦台分院等,共有病床380个。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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