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境域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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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2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境域变迁
分类号: K922.1
页数: 4
页码: 75-78
摘要: 本章介绍了中国历史上清时期、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宁河县境范围变化。清乾隆年间,宁河县界屈曲,东西长60.5公里,南北长67公里。民国时期,县境范围略有变化。1949年,汉沽乡、寨上一带从宁河县划出,成立汉沽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宁河县的境域范围不断发生变化。
关键词: 宁河县 建置 境域变迁

内容

清时期
  县境范围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诸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宁河县志》。当时,县界屈曲,东西长60.5公里,南北长67公里。疆域四至为:“东至张凤庄十八里,庄外三里接丰润县界;南至塘儿沽庄一百二十五里,庄外一里抵河接天津县界;西至西堤头一百里,庄中石桥接天津县界;北至埋珠庄八里,接丰润县界;东南至杨家泊四十五里,庄外十里接丰润县界;东北至青坨庄五十里,接丰润县界;西南至于家铺一百一十里,庄外一里接天津县界;西北至大月河二十里,庄外一里接宝坻县界。东北至丰润县治一百一十里;西南至天津县治一百四十里;西北至宝坻县治一百一十里。”此县境范围一直延续至清光绪年间中期。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期间,县境范围略有变化:“东十八里至张凤庄庄外三里许,接丰润县界;东南八十五里至蔡家铺临海;东北五十里至青坨庄庄外接丰润县界;西一百里至堤头庄中石桥接宝坻、天津县界;西南一百四十里至军粮城庄接天津县界;西北二十里至大月河庄外一里接宝坻县界;北八里至埋珠庄接丰润县界,又北十里至丰台庄接玉田、丰润县界;南一百里至北塘临海。”(见《宁河图说》)
  民国时期
  民国3年(1914年)至民国17年(1928年)属津海道时曾经实测:“县境东西距65里(府志作50里,清一统志府志采访均作135里,县志作120里);南北距122里(府志作135里,县志作134里,一统志府志采访均作130里)。其八至:东抵遵化州丰润县界20里(一统志作45里);西抵宝坻县界45里(府志作30里);南抵海90里,天津府天津县界110里(一统志府志均作120里,县志作126里);北抵丰润县界12里(县志作8里),县治140里;东南抵丰润县界50里(县志作55里);西南抵天津县界95里(一统志府志均作150里),县治135里;东北抵丰润县界30里(一统志作25里,府志作45里,县志作50里),县治140里(县志作110里);西北抵宝坻县界23里(一统志作20里,府志作30里,县志作21里),县治110里”。(见民国《直隶省通志稿》)
  民国31年(1942年),含丰台、窑头、倚岸、李老、南埋珠、北埋珠等村以东,划属丰润县,民国35年(1946年),汉沽以东北塘、塘沽、新河划出。民国19年(1930年),全县面积清丈实测为3020平方公里;民国27年(1938年)为2289平方公里;民国31年(1942年)为2530平方公里;民国35年(1946年)为1961.59平方公里。
  1948年12月,原属丰润县的东丰台、窑头、倚岸、李老、南埋珠、北埋珠又划归宁河县第8区。
  1949年3月,汉沽乡、寨上一带从宁河县划出,成立汉沽专区。宁河县原辖第6区的赤土村、范庄一带及第9区军粮城以西的村庄划归天津市。
  1949年8月,原丰南县所辖的18个村:田兰庄、艾蒿岭、皂甸、张绪庄、羊角庄、小陈庄、东尹庄、姚园、任家庄、瓢辛庄、魏家庄、西庄坨、东庄坨、杨家泊、东里自沽、付庄、肖家房子、小高庄划归宁河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时期
  1950年5月,宁河县原辖第6区的北窑村、河头、五十间房、义和庄及中心桥5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
  1950年,原宁河县的黄庄、王家铺、貉子沽、水流庄、小甸等村划归宝坻县。
  1951年1月,汉沽镇划归宁河县。原宝坻县张老仁村等划归宁河县。7月,宁河县汉沽镇划入天津专区。
  1957年8月,原宁河县茶淀乡所辖17个村:茶淀、小东庄、福田村、绿山村、大辛村、大平庄、小留庄、大王庄、李么庄、催兴庄、东尹庄、辛庄子、羊角庄、桃园、魏庄、西庄头、东庄头划归汉沽市。
  1958年6月,原辖军粮城乡、李庄乡、中心庄乡共46村划归天津市。其46村村名表附后。
  1958年9月,原辖东宁车沽、西宁车沽、南宁车沽、北宁车沽划归塘沽区。
  1958年11月,原辖“红旗”人民公社(即丰台、岳龙、塔慈等96村)划归玉田县。
  1959年1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宁河县建制撤销)。芦台镇、宁河镇、潘庄镇和“五一”人民公社、“红星”人民公社、“卫星”人民公社均划入天津市汉沽区管辖(后改为汉沽市)。
  1959年2月,原宁河县所辖的霍庄、赵庄、纪庄、东堤头、西堤头等村划归天津市北郊区。
  1960年,玉田县所辖丰台、岳龙等97村(原“红旗”人民公社)划归汉沽区(汉沽区内含原宁河县)。
  1961年6月,原宁河县从汉沽市分出,恢复宁河县建置。全县辖24个公社。当时,县境东西宽约35公里,南北长约50公里,总面积1171平方公里。
  1961年10月,宁河县所辖大田公社划归汉沽市。
  1962年8月,宁河县所辖大中庄公社、林亭口公社、南王庄公社、新安镇公社、八门城公社、黄庄公社、造甸公社划归宝坻县。
  截止1986年记载,宁河县境内尚存4个独立行政区:
  清河农场。1950年在宁河县境内的任风、淮淀公社以南的大荒地区成立。1957年时,其场区由原6万亩扩大为23万亩,至1986年占地17.842万亩。隶属北京市管辖。
  芦台农场。1949年6月成立。1958年将大海北、岭头两个乡划入其内。至1986年包括小海北、马从、大海北等20村,占地19.919万亩。1973年8月,宁河县划归天津市后,其农场隶属河北省管辖。
  汉沽农场。1951年成立,位于县城东部。原称“宁河农场”。1959年,宁河与汉沽合并后称“汉沽农场”。至1986年含艾蒿岭、张绪庄、皂甸等村,占地21.382万亩。1973年后隶属河北省管辖。
  潘庄农场。1964年在潘庄西南部成立,初称“青年农场”,占地0.918万亩。至1980年3月,由天津市农垦局接管。
  宁河县境区域变更,至1980年以后基本趋于稳定。
  1989年,县境总面积1031.8001平方公里。东西最长处52公里,南北最宽处49公里。其八至为:北和东北邻玉田县、丰润县;东接丰南县;西和西北接宝坻县、武清县及天津北郊区;南和西南连天津东郊区、塘沽区;东南临汉沽区。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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