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督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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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9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育督导
分类号: G47
页数: 2
页码: 756-757
摘要: 本节介绍了2003年至2014年宁河县教育系统在教育督导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任命兼职督学、设立教育督导室、进行综合和专项督导评估、现代化建设标准验收等。通过这些措施,全县的中小学得到了督导和评估的支持和指导,助力学校的现代化建设和教育发展。
关键词: 教育管理 督导工作 宁河县

内容

2003年,任命14名兼职督学,在全县各个乡镇和学校,承担教育督导任务,协助配合教育督导室的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形成督导评估工作网络,每年对全县近百所中小学进行1次综合督导评估和若干次专项督导评估。2008年,宁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首批聘任10名兼职督学。2010年,有专职督学6人,选聘兼职督学30人,县政府调拨专门经费。2011年,39所中小学校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家组现代化建设标准达标验收。2012年,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家组对通过现代化建设达标39所中小学校进行复查回访。是年,3所小学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家组现代化建设标准达标验收。全县77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全部通过第一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达标验收。2013年,启动第二轮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和普通高中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教育局督导科对申报达标学校进行指导,组织县级验收。是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对宁河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至2014年,69所义务教育和芦台一中、丰台中学2所高中学校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专家组评估验收。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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