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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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教师待遇
分类号: G451.5
页数: 2
页码: 741-742
摘要: 宁河县教育系统在教师待遇方面历经多次改革,工资待遇的筹措渠道也发生了变化。该县采取了多种方法,如加、套、提等,初步理顺工资结构,实行工龄、教龄津贴,教师工资逐步提高,并实行工资与职称挂钩。
关键词: 教师 待遇 宁河县

内容

一工资待遇
  教师工资的筹措渠道经历以县财政为主转为以乡镇财政为主再回到以县财政为主的过程。1985年,宁河县将乡镇教师工资筹措由县转移到乡镇。这种管理体制与当时实行财政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相适应。2003年,宁河县将教师工资筹措从乡镇上移到县。1985年前,教职工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根据德才和资历,将教学和行政人员分别归入不同的级别,按定级拿工资。1985年,对中小学教师工资进行全面改革,采取加、套、提等方法,初步理顺工资结构,实行工龄、教龄津贴,教师工资逐步提高。1988年始,实行工资与职称挂钩。1992年,为鼓励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普教工作,对在普教系统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在退休时按月发给奖励金,金额为补齐退休费比例100%的数额部分。1993年,再次改革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和正常增加工资的机制。先后6次调整提高教师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2001年始,新增年终一次性奖金。2006年,事业单位改革工资制度,大幅提高教师工资。2009年,义务教育学校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对在职工作人员的津补贴进行清理,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项目。退休人员也取消部分生活补贴。2010年,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是年,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13—2014年,2次提高绩效工资。
  二政治待遇
  1979年,召开第三次教师代表大会,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至2014年,教育系统评选出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6289人。其中,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8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98人。1995年,天津市开展“教育世家”评选活动,宁河县3个教师家庭被授予这一称号。天津市8次评选特级教师,宁河县16名教师当选。2014年,全县有特级教师14人,其中在职教师9人。1985年9月10日,宁河县庆祝第一个教师节。至2014年,每年教师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庆祝,表彰优秀教师,慰问离退休教师。
  三生活福利
  80年代,县财政为中小学教师建房拨付专款,学校采取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建造教职工住宅。至2001年,建21栋教师住宅楼,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587户教师入住。为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问题,划拨专款,对自建住房的30余户农村双教工,给予每间750元建房补助。1997年,划拨6套住房对市级先进教师予以奖励。2001年始,全县教职工先后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对于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县财政每年划拨30万元的专款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2010年,筹措5万元,为全县2700余名女教师参加重大疾病保险。2004年始,每年划拨专款,为全体教师进行体检。为引导和促进教职员更加关注自身健康、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2005年、2006年,举行第一届、第二届教职工运动会。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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