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勤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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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勤务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701-70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民兵社会勤务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维护治安、抢险救灾、义务帮工、支援建设、“双建双为”活动等。
关键词: 民兵 宁河县 社会勤务

内容

一维护治安
  1980年,南淮淀村出动民兵315人次,抓获从清河农场逃出强劳、劳教人员112人。1996年,组织发动民兵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斗争,各乡镇建立健全治安巡逻队和村厂民兵治保队,配合公安部门设卡守口,承担护线、护路等专项任务。1998年,出动民兵应急分队、民兵治安巡逻队近3000人,参加护村、护厂、护店、护路、护树等活动。2004年元宵节,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公安民警,在县城花灯、焰火现场负责维护治安,维持秩序。
  二抢险救灾
  (一)防汛抢险 1984年汛期,因连降暴雨,津唐运河水位大涨。任凤、南涧沽、俵口3个乡专武干部带领4000余名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干部、战士,连续4昼夜在河堤上护堤防汛。1992年,沿海地区遭受海潮袭击,县人武部组织抢险突击队100人,昼夜集结待命。供销社武装部组织民兵运送草袋支援汉沽防潮抢险。1996年,县内连降暴雨,板桥、俵口等乡出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对蓟运河、曾口河、西关引河保堤护闸,消除险情。2010年汛期,县内永定新河、潮白新河、蓟运河等处先后出现溢水漫堤和沥涝等险情。县人武部率领北淮淀、造甲城、芦台、大北涧沽等乡镇专武干部及民兵固堤护坡,排除险情。2012年,在防汛过程中,县民兵出动车辆30台次、人员600余人次,完成蓟运河、宁河镇、廉庄子乡、苗庄镇沿线巡逻、固堤抢险等任务。
  (二)灭火救灾 1981年2月10日,造甲城公社傅家台大队苇场失火,村民兵立即投入灭火抢险。民兵傅志礼从火场中抢救出电机2台,天津警备区给记二等功。1983年12月2日,七里海苇田突发大火。组织俵口、北淮淀、任凤3个公社民兵、预备役人员3000余人及群众,配合消防部队,投入灭火战斗中。经过两天一夜抢险,保住苇田1400余公顷,从火海中抢回芦苇15吨,为集体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天津警备区给灭火抢险中表现突出专武干部、预备役干部、民兵干部和民兵、预备役战士13人记三等功。
  (三)防控疫情 2003年春,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人武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发动各乡镇民兵成立防“非典”小分队,把守各处路口,昼夜巡逻检查,对来人员实行隔离措施。2004年,为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基层武装部和民兵制定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疫情,配合全县疫情防治。
  三义务帮工
  1982年春,民兵参与“文明礼貌月”活动,纷纷到烈军属和伤残、退伍军人家中帮工。在人武部推动下,民兵帮工数量成倍增加,形式也由季节性扩展为经常性、需要时帮工。全县组织帮工组420余个,建立长期帮工制度。是年,民兵帮助1138户烈军属和困难户解决困难,帮助种地354.73公顷,收割庄稼263.73公顷,修盖房屋400余间。1986年,各乡镇建立长期民兵服务组织612个,参加民兵1500人。义务帮工活动一直持续到90年代末。
  四支援建设
  1977—1982年,出动民兵5.5万人,组织会战区36个,投入到重点农田基本建设——蓟运河西会战工程。1982年,完成深渠上建筑物配套工程,动土800万立方米,东棘坨、赵本、大辛、廉庄子、宁河的1.67万公顷耕地变成稳产高产田。1982—1983年,组织民兵3500人,参加天津市引滦入津工程建设,完成土方51万立方米。1986年,出动以民兵、预备役部队为主体组成施工队22个,2121人,承担天津市外环线工程东郊区(东丽区)大毕庄全长2004米路段施工任务,提前23天完成。1991—1992年,在两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组织各乡镇武装部和民兵1.6万人,完成土方72.68万立方米。
  五“双建双为”活动
  2008—2010年,连续3年开展“建和谐社会,建过硬部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做准备”(简称“双建双为”)活动。2008年造甲城镇乾坤特种钢铁公司民兵连、2009年芦台镇运河家园民兵连、2010年潘庄镇齐心庄村食用菌种植园区民兵连、2011年交通局民兵公路运输1分队和大北涧沽镇武装部、2012年县医院医疗分队和交通局物资运输综合保障分队、2013年岳龙镇小阎村城镇化民兵组织建设和英利集团新型企业民兵组织建设、2014年荣亨集团车辆保障分队和俵口乡民兵分队分别作为试点接受天津警备区视察观摩。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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