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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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282
页数: 2
页码: 699-70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民兵组织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民兵分类、民兵选拔条件、民兵的组织调整等。
关键词: 民兵 宁河县 组织建设

内容

宁河县民兵受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公社)的民兵,受该单位、乡镇(公社)党委、政府(革命委员会)和人民武装部的领导。
  一民兵分类
  1979—1981年,民兵分为武装基干民兵、基干民兵、普通民兵3种。1981年后,划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2种。基干民兵是民兵工作的重点对象,职责是战时兵员动员、就地作战和平时执行应急任务。普通民兵是国防后备力量中人数最多的。
  二民兵选拔条件
  1981年前,把符合年龄规定的男女公民中未编入基干民兵人员编为普通民兵。1981年民兵组织调整后,基干民兵中转队过来民兵和符合民兵条件而未参加基干民兵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民兵年龄条件,1979—1981年,按照1961年修订民兵工作条例,规定男女民兵最高年龄分别为45岁和35岁。1981年全面调整改革后,规定参加民兵组织以男性公民为主,年龄为18~35岁,基干民兵年龄为18~28岁,女民兵按基干民兵的年龄适当选编。民兵政治条件,在1979年后,改变之前过于看重成分的做法,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的适龄公民,均可以参加民兵组织。
  三民兵的组织调整
  民兵编组是民兵组织建设中最基本的工作。民兵组织整顿简称“民兵整组”,是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政治落实)首要内容。1979年后,民兵组织调整改革。1981年,民兵组织进行以缩小组织范围、压缩参加民兵年龄和简化民兵组织层次为主要内容调整。1986年,贯彻“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便于领导、便于活动和便于执行任务,与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合理布局、均衡负担”的原则,进行组织整顿。1991年,在基干民兵总人数不变基础上,保持民兵组织群众性,扩大专业兵比例。1993年,县政府决定重新组建县民兵应急分队,由市级应急分队、县级应急分队和县联防分队三级组成。1999年,改编重建民兵应急分队(原应急分队撤销),另建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及其他分队。2001年,组建民兵高炮分队和“12·7”高机分队。2003年,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便于使用”原则,对民兵组织进行较大调整,规范分队建设,撤销原对口专业分队,新组建7类民兵分队。2007年,基干民兵编制进一步减少,民兵组织有所调整。2014年,全县分为作战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应急分队和其他队伍4大类。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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