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兵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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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4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兵役
分类号: E265
页数: 2
页码: 698-699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的兵役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兵役机构、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等。
关键词: 兵役 天津市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兵役管理
  一兵役机构
  依照1984年《兵役法》有关规定,县人武部作为县政府兵役机关,具体负责兵役事宜。为加强对征兵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征兵工作。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兵役工作基层责任机构。
  二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对象为当年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2008年,征集对象主体调整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2009年,国家面向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实施一系列优惠措施,包括放宽身体条件和年龄条件,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入伍后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还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可以享受考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2010年,全县登记(核验)男姓适龄公民1.08万人,确定应服兵役8497人,免服兵役1871人,不得服兵役520人。同时结合登记落实预征对象536人,其中对35名网上报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行核实登记。2011—2014年,全县登记(核验)男姓适龄公民4.08万人,确定应服兵役3.28万人,免服兵役6718人,不得服兵役2112人,同时结合登记落实预征对象1971人。
  三兵员征集
  征兵工作的征集程序分为组织准备、宣传发动、体格检查、政治审查、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审批定兵、新兵运输等环节。对于每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征兵办公室按廉洁征兵要求进行公示。1979年后,除1990年为春、冬两次征兵外,其他年份均为当年冬季征兵。
  2000年,为解放军西藏某部征集新兵。为完成进藏兵征集任务,县政府采取入伍前为进藏兵解决就业问题等激励措施,鼓励青年积极报名应征。2007年,征集方式实行改革,除武警部队(包括消防部队)外,陆军、海军、空军、二炮等军兵种部队均实行地方兵役机关送兵负责制。2010年,武警部队(包括消防部队)也开始实行送兵负责制。2013年,为解放军西藏某部征集新兵。
  第二节 预备役
  一士兵预备役
  1981年,恢复预备役登记,县人武部和县民政局负责。1983年后,对士兵预备役逐年进行登记。
  二军官预备役
  对象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军官,确定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士兵、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军官预备役登记由兵役机关负责,每年登记、核对1次。1991年始,开展转业人员预备役登记统计,对1988年9月1日以后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转业干部和武警部队转业警官,进行预备役登记。1996—1997年,对全县预备役军官进行评授军衔。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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