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审判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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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32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审判监督
分类号: D922.26
页数: 2
页码: 683-684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法院在审判监督方面进行了多项工作。从1979年开始,着重清理复查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并进行案件复查和改判工作。法院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及时处理冤假错案和申诉案件。对于有理由的申诉和重新审理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审判监督程序。此外,根据《国家赔偿法》,法院还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关键词: 审判监督 冤假错案 申诉案件

内容

1979—1980年,按照“全错全平、部分错部分平、不错不平”精神,重点开展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产生的冤假错案,经过两年集中清理,宣告无罪129件,减刑或免刑56件。此外,对“文化大革命”前142件申诉案件、“文化大革命”后123件刑事案件进行复查处理。
  1982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3件次,及时改判过去遗留冤假错案,审结申诉案件66件。1993年,受理申诉案件31件,全部审结,接待来访群众960人次。1994年,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审理申诉案件9件。2003年审结14件,2004年审结40件,2005年审结15件,2006年审结16件。2007年,对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裁判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申诉、申请再审无理的,坚持再驳回再审请求的同时进行判后答疑,最大限度地止争息访。全年处理再审案件22件,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案件15件。2008年审结6件,2009年审结28件,2010年审结39件。此外,1994年《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后,至2010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2013年,接访123人,其中院长接访21次23人。2014年,12368诉讼服务热线正式开通并投入使用。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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