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渎职侵权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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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1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渎职侵权检察
分类号: D924.3
页数: 2
页码: 670-6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中国某地区开展了法纪案件查处工作。在各个阶段,查处工作重点不同,但始终致力于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关键词: 刑事犯罪 经济犯罪 渎职侵权检察

内容

1979年,开展法纪案件查处,深入到赵本、俵口、廉庄子3个公社和5个县直局调查研究,发现并受理案件7起,建议有关单位处理5件,自行查处2件。1980年,对任凤公社未交付使用即塌毁的生产桥责任事故进行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981年,到20个公社(镇)和县直局及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是年,确定以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作为法纪检察重点,掌握各种犯罪线索25条,受理法纪案件5件,其中2件属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查处2件,起诉2件。1982年,经济、法纪科合并为自行侦查科,工作主要是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严惩经济犯罪斗争,重点查办贪污贿赂、渎职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1985年,重设法纪检察科,是年受理法纪案件4起。1991—1995年,加大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以查办“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三类案件为重点。2000年,法纪检察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2006—2010年,将涉及农村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2011—2014年,受理初查案件5件,立案侦查5件,起诉4件。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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