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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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0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035.34
页数: 3
页码: 653-655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宁河县户政管理的发展历程,包括常住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蓝印户口管理和居民身份证核发与管理。文章详细描述了各个时期的管理措施和工作成果。
关键词: 户政管理 常住人口 流动人口

内容

一常住人口管理
  1979年,芦台公社常住人口由派出所掌管,其余由公社秘书和村户口员管理。1982年,各公社陆续建立公安派出所,户口管理工作全部移交派出所管理。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农业户和非农户户口本制度。是年,各派出所受理各类户口变动申报1024份,计1252人;全县共列出重点人口141人,作为帮教、考察和预防教育人口,分别建立档案列入管理。1983年,常住人口管理列入派出所基础工作,组织民警开展以重点人口管理为中心的人口熟悉工作,对列入管理的重点人口建立帮教组织,制定帮教措施。1987年,对常住人口进行分调查控制对象、重点注意对象、一般了解对象三个层次管理,重点人口建档填卡录入微机,输入到天津市公安局电子计算中心,对超时限的重点人口撤销管理,新列入管理的重点人口进行登记。1990年,全县16周岁以上人员进行登记填卡,填人口卡24万张。1993年,将农村人口分为乡镇企业工人、市场经商人员、流动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和单纯务农人员5个层次,按照动态化人口管理新模式,开展人口调研、信息搜集、转递和列入管理。1997年,全县常住人口换发户口簿,各村(街)住宅启用门牌编号,乡镇村(街)更新或启用新的街巷里道名称。
  2002年,建立24个社区(村、街)警务室,将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完成6.7万户23.37万人户口核查。2004年,规范重点人员、社会服刑及劳教所外执行人员管理、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等6项基础工作。是年,核对户口11.15万户37.32万人,提供案件线索187条,破案255起,抓获负案在逃人员39人。2005年,实施创建“平安社区、平安辖区”活动,组织社区民警“走千家,入万户”,对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落实“挽救工程”帮教措施。2008年,加强社会人员排查控制工作,对2.5万人进行背景审查,有32人确定为重点人员。2009年,提供案件线索186条,破案436起,查处涉案人员249人。2010年,建成分局、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村(街)治保会和安全信息员5个层次人口管理网络。全县16个派出所、79个警务室、283个村的人口管理,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2011—2014年,审批各类常住户口1.1万卷,接待群众户口咨询3.24万人次,办结信访户口45件。
  二流动人口管理
  1984年,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凡来津暂住3个月以上的民工、合同工、临时工和散工等核发《暂住证》。是年,全县登记暂住人口588人。1990年,公安机关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0天的严打统一清查行动,对全县108个企业、工地和私房出租户进行清查,清理94名无正当理由滞留的外地人员,查封27家私房出租户。1991年,流动人口列入人口管理。是年,全县登记暂住人口1326人。1995年,成立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乡镇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依托公安派出所,开展流动人口清查清理和登记办证工作。是年,开展3次暂住人口清查清理和登记工作,4462名暂住人口接受检查登记。1997年,餐饮娱乐服务业兴起,外来人员流动量加大。是年,检查46家旅店,遣送130名“三无”(即无身份证、无户口本、无暂住证)外地流动人员。2000年,收容遣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外来流动人员346人。2001年,全局出动600余人次,检查外来流动人员3388人,收容教育46名涉嫌人员。2004年,《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施行。是年,督促3500人办理暂住证,重新登记造册285户房屋出租户,新登暂住人口6485人。2008年,将房屋出租户和建筑工地纳入规范化管理,9个建筑工地建立治安保卫组织。设立维权投诉电话,为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2009年,2次集中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整顿,清理清查流动人口聚集地、建筑工地、出租房屋310处,列管高危人口45人,抓获网上逃犯20人,12名涉嫌犯罪人员被查处。2010年,全县暂住人口2.26万人,出租房屋1564户,全部办理暂住证,签订治安责任书,纳入实有人口管理系统。2011年,人口服务中心建立接待服务窗户,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一站式”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协管员岗位职责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实名管理。开展流动人口管理综合信息应用二级平台建设,乡镇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采集人员和采集设备。是年,为6618名外来妇女落实孕检,为3744名0~7岁儿童免疫接种,为27名随迁子女解决入学问题。开展外来人口“阳光公益性、快乐大蓬车”、文化体验和“红色电影”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对280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是年,全县实有21639人、房屋出租1936户,均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2014年,全县实有暂住人口3.6万人,出租房屋1061户,均编号挂牌、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蓝印户口管理
  90年代初,宁河县开始受理蓝印户口,由市公安局负责。2008年,受理蓝印户口转由公安宁河分局负责。是年,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74户196人。2014年,停止受理2014年5月31日前外省市人员来津购房、投资办理蓝印户口。2009—2014年,受理蓝印户口1093户3312人,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511户1511人。
  四居民身份证核发与管理
  1985年,实施《居民身份证条例》,在芦台镇曹庄村,进行颁发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试点。确认22个单位和个人作为居民身份证照相点,配发居民身份证标准像样片。是年,县乡(镇)村(街)抽调1078人,建立三级颁发居民身份证机构,确认全县16周岁以上应发证人员为21.66万人,其中残疾人口为2078人,应发证照相16.15万人。1986年3月,在赵庄乡召开宁河县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宁河县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正式展开。1987年,首批居民身份证开始发放,计发放居民身份证17.64万人。1988年,居民身份证制证颁发工作统归公安机关户口部门管理。是年,全县21万应发证人员,全部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1989年,首次进行居民身份证查验,在发现未携带居民身份证人员中,抓获流窜作案人员43人。对未领到身份证和丢失、损坏、尚未补领新证的人员,实施临时身份证办证和发放。2005年,启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入户核对户口,对派出所常住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设立固定照相点位和人员,组织应换证人员集中照相。2006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结束。2007年,换证由公安宁河分局办证大厅统一办理换发。2011—2014年,受理办理居民身份证6.98万件,办理临时身份证1.64万件。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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