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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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00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打击违法犯罪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636
摘要: 本节详细介绍了政法委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工作历程。从1982年起,政法委开始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斗争,加强城乡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并逐步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合治理推动小组、治保组织等机构和制度,加强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在此基础上,政法委还开展了专项斗争活动,加强了警务人员和基层组织建设,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打击犯罪的成果和重要进展。
关键词: 经济犯罪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内容

1982年,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斗争,开展城乡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成立县委检查处理重大经济案件领导小组。1985年,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职保卫干部,1000人以上局设立保卫科。是年,专职保卫干部40人,保卫科3个。1991年,全县22个乡镇、51个局级单位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全县287个村、18个居委会、45个县直局基层单位、163个乡镇企业均建立综合治理推动小组;全县共有治保组织467个、调解组织486个;有近200人的经济民警队伍,对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在工厂、农村基层组织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1994年,对芦台、潘庄2镇和全县76个重点治理地区和单位进行治理。1995年,加强公路沿线、周边地区、蔬菜产区、主要集镇的整治,确定4个市级和89个县级重点治理地区和单位。组织开展“两打双整(打击抢劫,打击盗窃;整顿社会治安,整顿内部秩序)“整治夏季治安”“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300户以上村队设专职治保主任,建立常年巡逻队。1996年,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2001年,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公安宁河分局开展第一次抓捕行动,对县内10名恶势力分子发出协查通报。2002年,开展打击“邪教”活动集中统一行动,破获市局督办的“1·04”邪教非法活动案件。是年,建立健全14个司法调解中心、347个调委会、1627名调解员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4年,芦台镇组建1支有206人参加的巡逻队。是年,全国“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查获和打击处理邪教违法犯罪人员2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3人。公安宁河分局破获散发、张贴和网上传播邪教宣传品案件12起,摧毁、打击和分化瓦解邪教组织团伙3个,打击处理邪教分子42人,收缴其宣传品3000余份。全县307个村街全部成立了综治办,有专职巡控人员1107人。
  2005年,全县“邪教”人员得到转化及控制。加大对“门徒会”的专项整治工作,立、破案3起,依法取缔家庭聚会点4处,治安处罚13人,训诫60人,收缴非法宣传材料12份。破获“1·19”故意杀人等395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绝对数580起,其中逮捕282人,抓获网上逃犯82人。全县调整充实治保会256个、巡逻队413个。2006年,对县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清理涉及中止执行案件521件。对不符合中止条件和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220件中止案件进行恢复执行,执结154件,终结执行11件,执行和解22件。是年,摧毁恶势力团伙5个,涉案成员80余人,移送起诉60人。2014年,立刑事案件2870起,破获各类现案99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69人。受理、查处治安案件4272起,查处“黄赌毒”案件354起667人。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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