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法委及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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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099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政法委及综治工作
分类号: D926.1
页数: 5
页码: 635-639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政法委及综治工作的机构设置,并重点强调了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全面防控等方面的工作内容。政法委是负责协调各级政法机关工作的领导机构,而综治工作则是通过综合手段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和防控工作,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关键词: 政法委 综治工作 打击违法犯罪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沿革
  1984年,建立县委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当时非实体机构。1986年,成立中共宁河县政法委员会(简称县政法委)改为实体机构,隶属县委,是县委领导全县政法工作职能部门。1991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2007年,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改为县委政法委归口管理。2014年,内设秘书科、综合治理推动科、执法督查科、维稳办公室。
  二人员
  1986年,工作人员8人。2014年,工作人员9人。
  第二节 打击违法犯罪
  1982年,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开展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斗争,开展城乡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加强政法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成立县委检查处理重大经济案件领导小组。1985年,3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职保卫干部,1000人以上局设立保卫科。是年,专职保卫干部40人,保卫科3个。1991年,全县22个乡镇、51个局级单位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全县287个村、18个居委会、45个县直局基层单位、163个乡镇企业均建立综合治理推动小组;全县共有治保组织467个、调解组织486个;有近200人的经济民警队伍,对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在工厂、农村基层组织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和治安承包责任制。1994年,对芦台、潘庄2镇和全县76个重点治理地区和单位进行治理。1995年,加强公路沿线、周边地区、蔬菜产区、主要集镇的整治,确定4个市级和89个县级重点治理地区和单位。组织开展“两打双整(打击抢劫,打击盗窃;整顿社会治安,整顿内部秩序)“整治夏季治安”“冬季严打”等专项斗争。300户以上村队设专职治保主任,建立常年巡逻队。1996年,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2001年,成立“严打”整治斗争领导小组。公安宁河分局开展第一次抓捕行动,对县内10名恶势力分子发出协查通报。2002年,开展打击“邪教”活动集中统一行动,破获市局督办的“1·04”邪教非法活动案件。是年,建立健全14个司法调解中心、347个调委会、1627名调解员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4年,芦台镇组建1支有206人参加的巡逻队。是年,全国“两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查获和打击处理邪教违法犯罪人员2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1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3人。公安宁河分局破获散发、张贴和网上传播邪教宣传品案件12起,摧毁、打击和分化瓦解邪教组织团伙3个,打击处理邪教分子42人,收缴其宣传品3000余份。全县307个村街全部成立了综治办,有专职巡控人员1107人。
  2005年,全县“邪教”人员得到转化及控制。加大对“门徒会”的专项整治工作,立、破案3起,依法取缔家庭聚会点4处,治安处罚13人,训诫60人,收缴非法宣传材料12份。破获“1·19”故意杀人等395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绝对数580起,其中逮捕282人,抓获网上逃犯82人。全县调整充实治保会256个、巡逻队413个。2006年,对县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清理涉及中止执行案件521件。对不符合中止条件和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220件中止案件进行恢复执行,执结154件,终结执行11件,执行和解22件。是年,摧毁恶势力团伙5个,涉案成员80余人,移送起诉60人。2014年,立刑事案件2870起,破获各类现案997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69人。受理、查处治安案件4272起,查处“黄赌毒”案件354起667人。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组织体系
  1991年,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是年,制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转发宁河县综治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反盗窃斗争的意见》,安排为期三年(1991—1994)反盗窃斗争。1992年,基层综合治理委员会组建基本完成。2008年,建成乡镇综治中心,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中心主任,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为常务副主任。各乡镇综治中心筹建100余人专职治安巡控队伍。2009年,在芦台一中国防教育基地挂牌成立天津市宁河政法综治干部培训基地。2014年,全面推进乡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村(居)综治信访服务站建设,14个乡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完善提高,全县294个村(居)综治信访服务站均已挂牌办公。
  二目标责任体系
  1994年,全县开展以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基层安全创建、加大综合治理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是年,选派优秀干警到乡镇主抓政法工作,乡镇综治办公室配备专人,纳入编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分层次逐级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2001年,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强化教育和管理,实行责任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条战线上开展一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分子。2004年,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开展以打击盗窃非机动车、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涉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扫黄打非、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禁毒等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加强校园安保,政法委、综治办联合公安宁河分局、教育局等部门多次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校园安保设施的排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县14个综治信访中心和294个站共接待群众信访3893人次,解答咨询757件,解决问题366件、纠纷407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目标。
  第四节 社会全面防控
  一民间纠纷调处
  2007年,处置土地纠纷,组织应对集体突发事件,对东棘坨镇大从村采取“5·18”行动,刑事拘留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7人,行政拘留10人。解决宁河镇鲁庄村民抢种县水务局苗圃场土地问题和张老仁村民抢种玉米良种场土地问题。2008年,成立奥运安保领导小组,抽调公安、司法、建委、工商、交通等单位15名科级以上干部,组成5个反恐督导检查组,对县内5个市级重点目标、44个县级重点目标连续开展督导检查,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是年,先后对北淮淀乡乐善庄村、南淮淀村、七里海镇小八亩坨村等涉嫌妨害执行公务、损坏公私财物的3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组织全县200余名机关干部在芦台一中教育基地,对准备冲击县委、县政府的小八亩坨村400余名村民进行集中办班教育,处置这起群体事件,实现“三无”(无流血事件、无集体恶性事件、无越级上访)目标。2009年,召开大王台二审宣判维稳协调会议,专题对大王台水库案件宣判维稳工作进行研究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予以处置。做芦台镇大尹、小尹等9个村反映玖龙纸业噪音污染、烟尘污染、水污染问题维稳工作。做北淮淀乡、七里海镇砖厂依法关停后的维稳工作。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拟定的《关于建立宁河县维护稳定基金的实施意见》正式施行。维稳基金由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和发生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共同出资,用于处理突出矛盾纠纷、重点疑难信访案件、重点不稳定人员稳控、举办法制教育班必要的支出及涉法涉诉执行难且影响到社会稳定的重点案件所需资金的先行垫付。由县委政法委拟定的《宁河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订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源头上防范、控制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是年,解决被撞致残的岳龙镇村民李传良信访问题;解决跨省市长达12年的河南省确山县程梅索车信访案;解决伊春南岔三兴木器厂与大北涧沽镇政府的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庞家山医疗事故纠纷问题;协调芦台镇、法院,化解了芦台镇大王御史北村庄朝贺之子被杀赔偿款不能执行到位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平息芦台镇皇姑庄小学学生放学途中溺水死亡事件。
  2010年,针对县内新建企业玖龙纸业公司与周边村队的矛盾,提前介入,牵头研究拟定《综合调解玖龙纸业与周边村利益关系问题的初步方案》,引导村民通过法律维护权利,敦促县法院加快诉讼调解过程,对芦台镇党委、政府做好村干部和村民工作进行指导,化解不稳定苗头,确保社会稳定。成立政法委维稳办公室。2014年,组织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维稳形势分析会议和涉法涉诉个案协调会议85次。完成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全市“互查互看”、中秋和国庆“两节”、达沃斯论坛、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APEC峰会期间等的维稳安保任务16次。
  二平安宁河创建
  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始以“平安建设”为主线,开展平安社区、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2007年,完善补充、细化分解公安、法院等27个部门和14个乡镇的工作职责,排查整治地下“六合彩”赌博、非法集资、传销、“邪教”等几类问题。2008年,组建“平安天津志愿者”队伍,召开“平安奥运行动”动员会议,招募平安天津志愿者7138人,编成大队19个,在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平安社区行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活动。2009年,开展“国庆平安行动”“平安网吧”“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平安交通”“平安边界”等平安系列行动。全县命名平安社区17个、平安村170个、平安单位63个、平安家庭9685个、平安示范村3个、平安示范单位5个。是年,加强平安天津志愿者长效机制建设,成立平安志愿者委员会分会,由综治、公安、共青团、见义勇为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经过陆续招募和调整,在册平安志愿者7057人,分布在全县各乡镇委办局街村及企事业单位;为公安机关提供各类涉案线索50条,抓获涉案人员60人,直接参与抓获涉案人员7人;光明社区书记付士勇作为志愿者标兵,被编入《平安天津志愿者风采录》。2008—2009年,在农村推广实施“平安互助”工程——电话传声报警控制系统,开通盗情、灾情、医疗求助热线,全县70余个村队15000余户农家安装平安电话。2010年,综治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宣传手册进万家”“政法综治干部参与志愿者活动达万次”“法制教育培训学生超万名”活动,编印、发放《居民安全常识手册》3.5万份,全县近千名政法综治干部投入到活动中。2014年,开展以“综合治理靠大家、平安情系你我他”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组织36个综治成员单位到芦台镇集市发放宣传品5万份,参观咨询群众1万余人,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问题130个。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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